出轨被抓,一般的操作是床头打架床尾合。但大连这位薛先生,收到了一份比离婚更“社死”的指令——把出轨细节写成悔过书,贴单元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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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纵览新闻报道,5月16日,大连西岗区香一街一栋居民楼的单元门口,一份手写《出轨悔过书》引来了过往路人的围观。内容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出轨男子薛某的姓名、身份证号,他妻子的姓名,第三者王某某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甚至连同居的详细地址,全列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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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过书曝光:时间、地点、6000元,细节堪比汇报材料
这份悔过书内容之详尽,令人咋舌。
薛某在悔过书中写道:“自2025年6月份开始和王某某搞暧昧。同年12月19日被老婆发现,和老婆打仗,离家与老婆分居。2025年12月26日在金巷街租房同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通过本人在大连银行取现钱共计人民币6000元给王某某。”
光这些还不够。薛某还写下保证,承诺从此断绝与王某某来往,落款日期是2026年3月8日。也就是说,这份悔过书已经贴了两个多月,才被居民发现。
更精彩的是妻子的“补刀”。悔过书下方,另有一段疑似妻子亲笔写下的文字:“在薛某的出租屋里,我报警抓小三,深更半夜的,在椒金山派出所说就借住一晚,说我有病,可真可笑,还借住一晚,你那是想男人了,想滚床单了。”
妻子还加了小批注,说她捉奸那晚直接报警抓了这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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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刑的背后:羞辱代替了离婚
围观群众韩先生把这事反映给了社区,工作人员到场后把悔过书清理了。社区对此定性很简单——“家庭纠纷”。
但法律人士的评价就没那么客气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指出,在公共场所张贴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的悔过书,且包含第三者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已侵犯了王某某的个人隐私及人格权。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可处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说白了,出轨是道德问题,把第三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贴得满街都是,是法律问题。妻子的情绪完全可以理解,但用这种方式“处刑”,爽是爽了,代价可能超出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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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宣泄是人之常情,但公开羞辱不该是出路
站在妻子的角度,被背叛的愤怒值得共情。而薛某也似乎心甘情愿配合——“自愿签订”四个字写在悔过书里。也许是为了保住婚姻,也许是觉得“挨打要立正”,无论如何,他亲手把自己和第三者一并钉在了公审台上。
出轨的人确实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负责的方式不应该是让别人把身份证号贴在楼道里。 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早就超出了“给她一个教训”的范畴。
社区工作人员说“属家庭纠纷”,但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已经不是“家事”能概括的了。
情绪有了出口,代价却不知要谁来买单。当婚姻的伤口被钉在单元门上“公示”两个多月,除了满足了围观者的猎奇欲,似乎什么也没有真正修复。
所以,其他人一定不要“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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