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不光彩了!”中年男子愤怒的控诉声,打破了周遭的沉闷。在棚户区改造中,本该是改善民生的好事,若遭遇恶意压低补偿,老百姓该怎么办?
周先生家住吉林四平,他的老屋深藏于一片棚户区中。灰色的砖墙在岁月侵蚀下斑驳脱落,破旧的小院里堆叠着杂物,显得拥挤而凌乱。放眼四周,一排排同样衰败的房屋紧紧挨着,狭窄的巷道里散落着垃圾,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这里的居民盼星星盼月亮,就指望棚户区改造能让他们告别苦日子,迎来新生活。然而,当改造的消息真正落地时,周先生等来的却不是希望,而是深深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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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征收方送达了补偿方案,上面的数字让周先生夫妇瞬间跌入冰点。“这点补偿根本不够我们重新安家,这不是恶意压低补偿吗?”妻子眼中满是焦虑与无助。房子虽破,却是他们遮风挡雨的根基,是安身立命的家。征收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是他们应得的尊严。
律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这意味着,补偿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不降低。
本案中,周先生无需妥协,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武器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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