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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广泛应用,正在日益深入地改变着劳动力市场。为了迎接智能社会职业变迁,应在“技术向善”的立场下,以个体就业能力的主动重构为基础,以制度供给的系统创新为保障,以社会共识的价值引领为导向,走出一条人机协同、包容共享的发展道路。
智能社会职业变迁的现实图景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并明确“完善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标志着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已从技术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议题。以大模型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正以远超此前预期的速度渗透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这场技术变革的广度与深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工业革命。与蒸汽机替代体力、计算机辅助计算不同,生成式人工智能大规模触及人类的认识能力并改变了劳动职业。
面对智能社会的到来,我们不能仅停留在描述技术冲击的表层现象,更需要在技术逻辑与社会逻辑之间展开深刻的反思:当人工智能开始大规模替代某些脑力劳动,需采用何种有效措施应对新的职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确立什么样的立场,又需要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目前,人工智能的替代效应呈现从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快速蔓延的特征,中等社会经济地位的重复性脑力劳动岗位最易被替代,而创新性工作和体力劳动岗位受影响相对较小。这意味着人工智能冲击的是社会群体结构的“腰部”——那些依靠知识重复、常规计算、中介传播的知识工作者,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职业不确定性。
人工智能应用导致“中间塌陷、两极扩张”的问题,典型表现为“就业极化”现象。要求持续创新能力的岗位需求旺盛,高度依赖人际互动的服务性岗位相对稳定,而中间层次的可编码、可标准化的知识工作则面临替代压力。当大量中等知识劳动者被迫向下流动或面临长期的结构性失业,社会流动的通道将被阻塞,群体固化将进一步加剧,社会的整体活力也将受到严重抑制。
技术逻辑与社会逻辑的深层张力
工业社会的本质特征是机械设备和自动化系统替代了人类的体力劳动;而智能社会的本质特征则是人工智能系统开始大规模替代人类的某些脑力劳动。AI创造的经济价值优先流向掌握AI技术、算力和核心资源的主体,而只能从事标准化、重复性和传递性知识工作的劳动者则很难分享技术红利。
在传统社会中,“优绩主义”根据能力强弱和贡献大小分配社会资源,构成了社会分层的基本逻辑。然而,当AI用一元钱的成本完成一位具有博士学位知识分子的工作,曾经代表“自我价值”的学历、职位和履历开始失效。这种现象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心理问题:当传统的努力不再必然带来回报,当教育和技能积累的速度追赶不上技术迭代的速度,整个社会关于“公平”和“价值”的共识将面临瓦解。
优绩主义的困境还体现在对失业者的“污名化”上。在优绩主义的话语体系中,失业往往被归咎于个人的能力不足或努力不够。但当AI的替代是一种系统性的结构性变迁,将失业责任完全个体化不仅是不公平的,更会加剧社会撕裂。如何在人工智能推动社会变迁的时代重建一种更具包容性的价值评价体系,是社会学必须回应的重要问题。
当前,中国就业制度与政策体系的优化进程明显滞后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培训体系与AI技术迭代速度脱节,终身学习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保障制度供给不足,教育、就业、产业、社会保障各部门之间缺乏系统性协同联动。这种制度供给与技术加速度之间的结构性落差,使得劳动者在面对职业变迁时缺乏必要的缓冲与支撑,也使得技术红利的普惠性大打折扣。
走向人机协同的包容性发展
面对智能社会的职业变迁,我们需要确立怎样的立场?笔者认为,核心立场应当包括三个维度。其一,承认技术变革的必然性,但防止技术决定论。要坚持把技术发展的方向、节奏和应用方式看作社会选择的结果,而非注定的命运。其二,坚持人的主体性,以人的全面发展而非单纯的生产效率提升为终极目标。其三,追求包容性,确保技术红利的共享,而非加剧社会分化。基于这一立场,应从个体、制度和技术三个层面协同发力。
在智能社会,个体的生存策略不应局限于技能叠加,而是需要一场根本性的能力重构。相比于具体的技术技能,适应变化的能力、跨领域整合的能力和人际协作的能力将变得更加重要。社会个体应主动将AI视为提升效能的外脑与工具,而非竞争对手。这种转变不仅是工具层面的,更是心态层面的——从“被AI替代”的焦虑转向“与AI协同”的主动驾驭。人机协同能力将成为未来社会分层的新维度,而终身学习亦将成为职业生存的必要条件。
制度供给的系统创新是应对智能社会职业变迁的关键支撑。在具体路径上,可重点推进。第一,建立动态化就业监测预警体系,将就业岗位拆解为细分任务与核心技能两大维度,实时追踪岗位架构的迭代变化,提前预判风险隐患。第二,加速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系统性AI人才培养体系,以“全民数字素养+AI复合型人才”为主线系统推进。第三,完善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保障制度,深化就业公共服务、资金支持、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AI专项技术培训的普及性和可及性。
技术并非无价值影响的工具,其发展方向和应用方式深刻影响着社会结构。因此,必须在人工智能从研发到应用的全过程中贯彻“兼顾就业”的原则,使技术创新与扩大就业实现最大兼容。具体而言,可通过立法和规制,把兼顾就业的原则转化为约束性要求,在理念上设立保护劳动者和就业岗位的公共利益底线。同时,通过产业政策引导AI向延伸人类能力的方向发展,推动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产业协同发展,为不同技能层次的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转型通道。
总之,智能社会的到来,是人类文明史上一场深刻的社会形态转型。面对职业结构的剧烈变迁,恐慌与抗拒无济于事,盲目乐观同样危险。真正的智慧在于:一方面以开放的心态拥抱技术进步带来的机遇,另一方面以清醒的理性识别并防范技术异化的风险。
当AI不断提升对效率的贡献,我们需要更加坚定地守护公平的底线;当技术加速重塑职业版图,我们需要更加积极地重建社会流动的通道;当人机关系成为新的社会关系形态,我们需要更加审慎地捍卫人的主体性与尊严。唯有在技术逻辑与社会逻辑之间找到动态平衡,才能让智能社会真正成为人类福祉的新起点,而非焦虑与困难的滋生地。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刘翔英
新媒体编辑: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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