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租赁关系中,一次性支付高额租金、约定多年后退租返款的模式并不少见。然而,当合同解除、退租条件成就后,退款却迟迟无法到位,往往让当事人陷入漫长而焦虑的维权过程。近日,在一起典型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大硕律师事务所律师望天姿依法代理当事人提起诉讼,最终促使法院支持退还房租款及相应利息共计50余万元,切实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的。
一、案件背景:一次性支付租金,退租却遇“拖延”
本案中,当事人于多年前与某经营主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长达二十年,并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合同同时明确约定:在特定期限内,当事人有权选择退租,届时仅需扣除约定的使用费用,其余租金应予返还。
合同履行初期,双方整体合作尚属平稳。随着时间推移,当事人基于自身实际情况,依法行使合同中约定的退租权利。双方随后签署了解除合同及退款协议,对退款金额、扣除项目及分期返还时间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约定。
然而,协议签署后,对方仅支付了首期退款,后续款项却一再拖延。尽管当事人多次沟通、催促,对方始终未能按约履行。高龄当事人不仅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也承受着持续的不安与困扰。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选择委托大硕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
二、专业应对:精准锁定争议焦点,依法主张“整体履行”
案件受理后,望天姿律师迅速梳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及解除协议内容,明确本案的核心法律关系已从原租赁合同转化为解除合同后的退款结算关系。
在诉讼策略上,代理律师并未仅拘泥于“已到期款项”,而是结合对方在履行过程中持续违约、丧失履约诚信的事实,依法主张对方已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未退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同时,针对对方以“暂时无支付能力”为由拒绝给付利息的抗辩意见,代理律师明确指出:
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并非免除违约责任的法定理由。合同有效、义务明确,未按约履行即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裁判结果:退还房租款475000元,利息依法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解除合同及退款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方在约定期限后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当事人的核心诉讼请求,明确:
判令对方退还剩余房租款 475000元;
判令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段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同时明确,如未按判决履行,将依法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法律责任。
该判决不仅在金额上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长期租赁中“退租退款协议”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四、专业价值:法律不止于条文,更在于兑现承诺
本案的顺利解决,既源于清晰、完备的合同约定,也离不开律师对案件节奏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控。望天姿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始终保持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兼顾法律效果与现实可执行性,力求通过一次诉讼实质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所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确认权利,更在于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正当途径予以实现。
五、律师提示:遇到类似租赁纠纷,务必注意三点
结合本案经验,大硕律师事务所特别提醒:
重视书面约定
无论是租赁合同,还是解除协议、退款安排,务必形成明确、完整的书面文件,这是维权的基础。
警惕“分期退款”的履约风险
一旦对方出现明显拖延或拒绝履行,应及时评估是否构成违约,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通过律师介入,可以更准确判断法律路径,合理主张本金、利息及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每一份判决书的背后,都是当事人对公平与安全感的期待。大硕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专业回应信任,以责任守护权益。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及退款纠纷领域,我们愿意陪伴当事人,用法律让承诺真正落地。
大硕律师事务所 · 胜诉案例分享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