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二十八品讲解: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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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第二十七品佛陀讲,即使是觉悟之后依然要行一切善法,依然要不断地修持修行,到了第二十八品佛陀就接着讲,“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其实这就是在讲要不断地修持和修行。

但是佛陀同时也强调,“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就是我们行一切善法,不断地修持修行,但是你千万不要忘了目标,不要光低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这个抬头看路是什么?就是“知一切法无我”,最终我们还是要修证到无我之境,然后可以“得成于忍”。

我们前面讲过,忍辱波罗蜜在六度当中是非常重要的,最终成于忍的,就是我们最后修行的成果是体现在忍辱上的。忍就是我们可以坦然的接受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所有的物,不念过往,不畏将来,活在当下,行所当行。这是真正的“成”,而他的核心在于忍,在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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