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快报
近日,江西九江的张先生讲述了13岁儿子张浩(化名)在湖北黄石市阳新县宏志达青少年成长基地的遭遇。张浩被送入该基地第七天就因写求救纸条被发现遭殴打,致右侧额窦骨折,经历了开颅手术后右眼仍然无法视物。
张先生告诉记者,儿子张浩在读初中二年级,今年4月起,儿子开始出现逃学、夜不归宿的情况。张先生说,他在网上看到湖北阳新县宏志达青少年成长基地的宣传。为了让儿子换个环境、与不良朋友隔离,张先生和家人5月2日来到位于阳新县黄颡口镇的宏志达基地实地考察。
张先生回忆,当时校方向张先生承诺绝不会打骂孩子,会用专业的方式和传统文化思想教育帮助他们。随后,张先生共计支付3.28万元,为儿子报了为期六个月的培训。5月3日,宏志达基地工作人员专程驱车前往九江,以“配合调查电信诈骗案件”为由将张浩骗上车送往基地。
张浩到达基地后,基地的一位“班主任”张某与张浩家长建立了微信群,告知六个月内孩子必须待在学校,家长不能探视孩子、不能与孩子通电话,只能通过张某在微信群中发布的照片和视频了解孩子动态。5月10日是母亲节,张先生一家还收到了基地发来的孩子写的感恩信。
然而次日,事情急转直下。5月11日下午3点,张浩的母亲接到“班主任”张某的消息,称孩子摔伤了。“对方和我们视频通话,只发来一张孩子的照片。他妈妈一看,孩子眼睛肿得很大,情况很不对劲,就要求马上送孩子去医院。”张先生说。
张先生介绍,基地先是将张浩送到当地一个小诊所,诊所医生表示问题严重,建议转往阳新县里的医院,县医院又建议转往武汉的大医院。11日晚上9点多,张先生一家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急诊室见到了儿子。张先生看到,儿子的眼睛、耳朵、后脑勺、手上全是伤痕。
“一开始送孩子到医院的‘班主任’说是摔伤的,我后来问孩子,孩子害怕再被送回去,不肯说。我反复跟他保证不会再送他回基地,他才说实话,他身上的伤是被‘班主任’打的。”张先生说。得知孩子遭遇后,张先生马上报警。
5月12日,家属收到阳新县公安局黄颡口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文书明确载明,针对5月11日接报的张浩被殴打一案,警方已正式立案调查。事发时涉事教官张某(即前文提到的“班主任”)所用的戒尺、铁质扫把等作案工具,均已被依法扣押。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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