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左手倒右手,把我的钱倒走了!”
何女士向都市接到办记者反映,她是做水果生意的,和“中泰果业有限公司”长期合作。几个月前,她丈夫在“中泰果业”买了一万多的榴莲,可付款时一时大意,将“11480元”打成了“114804元”,整整多付了103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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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女士的丈夫多付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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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退款没退到何女士账户上
几个月后,何女士发现付款错误,紧急联系商家要求退款,结果却被告知:款项早已退还!
原来,购买时公司销售就知道何女士多付了钱,但并未告知。之后销售以退款为由,向公司财务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所以财务将退款直接打到了销售的个人银行卡上。
律师付建表示,商贸公司在发现错误打款后,应及时将款项退还求助人,如果不退还将涉嫌侵占罪。
而销售故意将自己的卡号交给公司财务,由公司财务误转款给自己,涉嫌非法侵占罪。如果拒不返还,则构成故意侵占的犯罪行为。由于数额超过6万元,警方会对其以侵占的名义进行立案。
目前,当事人已经准备起诉。
来源:都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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