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单身30年,决定去山东寻找初恋,找到时女人:你怎么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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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秋日的小县城,一个穿着普通的中年男人推开了一家不起眼面馆的玻璃门。

风铃轻响,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老板,吃点什么?"

那个忙碌在灶台前的身影,让他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三十年了,整整三十年,他用尽了所有的财富和权势,只为了这一刻的重逢。

当女人转过身来,时间仿佛倒流到了那个贫穷却纯真的大学时代。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归于平静,仿佛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过路客人。

"你怎么才来?"

简单的五个字,却如惊雷般击碎了他三十年来精心构筑的所有防线。

而他却不知道,更大的真相和更深的痛,正在等待着他...



一九八八年的秋天,大学食堂里的空气总是混着一股廉价菜油和米饭蒸汽的味道。

林建国端着一个搪瓷碗,穿过拥挤的人群,找到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

碗里是二两阳春面,清汤寡水,飘着几根蔫黄的菜叶,这就是他今天的晚饭。

他把头埋得很低,用筷子慢慢地搅着面条,试图让它们看起来多一些。

饥饿像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着他的胃,一阵阵地抽痛。

他能清晰地听到邻桌男生大口咀嚼红烧肉的声音,那声音让他脸上发烫。

穷,是他刻在骨子里的烙印,也是他最敏感的逆鳞。

在这个象牙塔里,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别人的周末是看电影、逛公园,他的周末是去工地搬砖,或者去码头扛麻袋,用一身的臭汗换取下周的饭票。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布鞋,鞋底的裂口用麻绳缝了又缝。

他不敢抬头看人,尤其是那些穿着漂亮裙子的女同学,她们的笑声像银铃,也像针,刺得他自惭秽。

他正搅着面,一双白色的确良衬衫的袖口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一只干净的手,端着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搪瓷碗,轻轻放在他对面。

“这里没人吧?”

是李秀英的声音。

林建国的心猛地一跳,头埋得更低了,几乎要戳进碗里。

“没。”

他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他不敢抬头看她。李秀英是他们班的班花,家在县城,父亲是干部。



她总是穿着干净的连衣裙,扎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笑起来眼睛像月牙,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她是所有男生仰望的星辰,自然也包括他。

但他清楚,自己只是地上的一滩烂泥,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

他怕她看到自己碗里的寒酸,更怕她看到自己窘迫的灵魂。

李秀英坐了下来,也开始小口地吃面。

她的碗里,也只是阳春面。但林建国用眼角的余光瞥见,她的面汤上,飘着一层薄薄的油花,还卧着一个煎得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他手里的筷子攥得更紧了,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他加快了速度,只想赶紧吃完,逃离这让他窒息的“酷刑”。

“哎呀!”

李秀英忽然一声轻呼。

林建国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李秀英正皱着眉,用筷子夹着那个荷包蛋,一脸的苦恼。

“食堂阿姨又搞错了,我说了不要蛋的。”

她抬头看着林建国,眼神清澈又无辜。

“同学,你帮我个忙好不好?我吃不完,浪费了可惜。”

不等林建国反应,她已经站起身,用筷子把那个荷包蛋稳稳地夹进了他的碗里,还顺带拨过来几根碧绿的青菜。

“谢啦!”

她冲他笑了笑,露出了那两个浅浅的酒窝,然后端着自己的碗,像一只轻盈的蝴蝶,飞快地消失在了人群中。

林建国愣愣地看着碗里那个突然多出来的荷包蛋,金黄的蛋黄,蛋白的边缘煎得微微焦脆,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他僵硬地转过头,看向打饭的窗口,那个胖胖的食堂阿姨正挥舞着大勺,冲着每一个打饭的学生扯着嗓子喊:“要不要辣?要不要辣?”

她的手,稳如泰山,绝不可能“手滑”。

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酸涩、滚烫,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甜。

他低下头,用筷子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那个荷包蛋,然后夹起一小块,放进嘴里。

蛋白的焦香和蛋黄的醇厚瞬间在味蕾上炸开。

那是他整个青春期里,尝过的最美味的东西。那天晚上,他第一次没有感觉到饿。

从那天起,这个“手滑”的食堂阿姨,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林建国的生活里。

隔三差五,李秀英就会端着一碗多了荷包蛋或者几块红烧肉的阳春面。

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把那些“多余”的食物“强行”塞给林建国。

“哎,今天没胃口,你帮我解决掉吧。”

“我减肥呢,不能吃肉,浪费可耻啊同学。”

“食堂阿姨肯定又把我当成体育系的了,你看这分量!”

林建国从最初的惊慌失措,到后来的默不作声,再到最后,他会在食堂的同一个角落,下意识地等待那个身影的出现。

他依然不敢抬头看她,依然只用一两个字来回应她。

但他的内心,那片贫瘠干涸的土地,已经因为这点点滴滴的“馈赠”,开始变得湿润。

他知道,这是她的善良,也是她的体面。

她用这种笨拙又温柔的方式,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他那脆弱得不堪一击的自尊。

他开始发疯一样地学习,去图书馆占座,去教室自习,他要把所有的时间都填满,不让自己有空去胡思乱想。

他告诉自己,只有变得足够强大,才能配得上这份善良,才能有朝一日,堂堂正正地坐在她对面,对她说一句:“今天我请你,加两个荷包蛋。”

他也开始用自己的方式回应她。

他会在她从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提前帮她把热水瓶打满,放在宿舍楼下。



他会在下雨天,把一把伞悄悄放在她教室的窗台上。

他会在她生病时,跑遍全城,买来她想吃的水果罐头,托同班的女生带给她。

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默契,没有语言,却胜过千言万语。

直到有一天,李秀英没有再端着那碗“多余”的阳春面出现。

林建国在食堂的角落里,从天亮等到天黑,心里空落落的。

第2天, 第三天,她都没有再来。

他开始慌了,他怕她出了什么事,又怕她只是厌倦了这场无声的游戏。

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去打听她的消息。

同班的女生告诉他,李秀英的父亲生病住院了,她请假回家照顾去了。

那一刻,林建国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决定。

他把他那个夏天在工地搬砖挣来的、准备当做一年生活费的钱,全部取了出来,只留下了几张饭票。

然后,他坐上了去县城的绿皮火车。车厢里拥挤不堪,汗味、烟味、泡面味混杂在一起,他却觉得无比安心。

他不知道自己去了能做什么,他甚至连她家在哪都不知道。

他只是觉得,他必须去。

他在县城的医院门口,站了整整一天一夜。

他不敢进去,他怕自己的出现会给她带来麻烦。

他就那么站着,像一棵树,看着人来人往。

直到第二天傍晚,他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李秀英扎着马尾,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脸上带着疲惫,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匆匆从医院里走出来。

林建国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冲了上去,拦住了她。



“你……”

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李秀英看到他,先是愣住了,然后,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你怎么来了?”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

林建国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用手帕包了一层又一层的信封,里面是他所有的钱。他把信封塞到她手里。

“给叔叔看病。”

他说完,转身就想走。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

“你站住!”

李秀英拉住了他的胳膊。她的手很凉,还在微微发抖。

“你哪来的钱?”

“我……我挣的。”

“你吃饭怎么办?”

“我……我有饭票。”

李秀英看着他,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她什么都明白了。她把那个信封死死地攥在手里,像是攥住了全世界最珍贵的东西。

“林建国,”她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他,“你是个傻子。”

那天,他们第一次在食堂以外的地方,并肩走着。

县城的街道很窄,路灯昏黄,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们聊了很多,从童年聊到梦想。林建国第一次在她面前,袒露了自己的贫穷和野心。

他告诉她,他要考研,要出人头地,要把父母接出那个穷山沟。

李秀英静静地听着,最后,她停下脚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

“林建国,我相信你。”

那一刻,林建国觉得,全世界的光,都照在了他的身上。

大学毕业,像一道分水岭,把象牙塔里的学子们推向了截然不同的人生轨道。

有人选择安稳,回到家乡,捧起铁饭碗;

有人选择闯荡,背起行囊,奔赴未知的远方。

林建国属于后者。他的野心,像一团压抑了太久的火焰,在毕业的那一刻,熊熊燃烧起来。他要去深圳,那个在新闻里被反复提及、遍地是黄金的南方热土。

他相信,只有在那里,他才能把自己的知识和抱负,变成真正的财富和地位。

这个决定,他只告诉了李秀英一个人。

在学校后面的那片小树林里,他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他的眼睛里闪着光,那是对未来的渴望和一种近乎偏执的自信。

李秀英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她能感觉到他身体里那股蓬勃的、想要冲破一切束缚的力量。

她知道,这个男人,不属于那个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县城,也不属于那个安稳的体制。他的舞台,在更远的地方。

“我支持你。”

她说。

“但是,你一个人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

“我会的。”

林建国攥紧了拳头。

“秀英,等我。等我混出个名堂,我就回来娶你。”

这是一个男人最郑重的承诺。

李秀英笑了,眼角却有些湿润。她点了点头。

“我等你。”

承诺很丰满,现实却骨感得让人心寒。

林建国很快就发现,去深圳的路费,成了他面前的第一座大山。

他卖掉了大学里所有的旧书,凑来的钱,连一张硬座票都不够。

他不好意思再向家里开口,那个贫困的家,已经为他读大学掏空了所有。

他更不可能向李秀英开口,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展露出一丝一毫的窘迫。

他一个人在宿舍里,对着那张破旧的中国地图,一遍又一遍地计算着从学校到深圳的距离,心里第一次生出一种无力感。

难道他的雄心壮志,就要因为这区区几十块钱,还没出发就搁浅吗?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李秀英找到了他。

她把他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不由分说地往他手里塞了一个沉甸甸的东西,用一块手帕包着。

“拿着。”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

林建国打开手帕,里面是一张去深圳的卧铺票,还有一沓厚厚的、散发着油墨香的钞票,数了数,足足有三百块。

在那个年代,这笔钱,对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是一笔巨款。

“你哪来的钱?”

林建国惊呆了。

“你别管。”

“不行,我不能要。”

他要把钱推回去。他的自尊心又开始作祟。

李秀英的眼圈红了了,声音也大了起来。

“林建国!你是不是个男人?”

她死死地按住他的手。

“你要去的地方是深圳,不是去郊游!你以为到了那里就有饭吃,有地方住吗?没有钱,你寸步难行!”

她看着他,眼神里有心疼,有失望,还有一丝恨铁不成钢的决绝。



“男人志在四方,别让我看不起你!”

这句话,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林建国的心上。

他所有的骄傲和固执,在这一刻,都显得那么可笑和苍白。

他看着她,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知道,这笔钱对她意味着什么。她的家境虽然比他好,但也只是普通的工薪家庭。

“这钱……”

“我说了你别管!”

李秀英打断他,然后从手腕上褪下一个东西,塞进他的口袋。

“还有这个,你拿着。万一钱不够,就把它当了。

记住,在外面,什么都没有活下去重要。”

林建国低下头,看到口袋里的,是一只银镯子。

镯子很旧了,上面刻着朴素的祥云图案,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看得出常年佩戴的痕迹。

他认得这个镯子,李秀英从大一的时候就一直戴在手上,从未取下来过。

他曾听她同宿舍的女生说起,这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遗物,是她未来的嫁妆。

林建国的心,像是被一只滚烫的手狠狠攥住了,疼得他几乎无法呼吸。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这个为了他,当掉了自己嫁妆的女孩。

他再也控制不住,一把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

他把头埋在她的长发里,滚烫的眼泪,第一次为一个女人而流。

“秀英,我发誓,我林建国这辈子,一定不会让你输。”

他最终还是没有拿那个银镯子。

他把镯子悄悄放回了她的口袋。

但在去当铺的路上,他还是看到了。

李秀英一个人,走进了那家挂着巨大“当”字的店铺。

她的背影,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那么单薄,又那么坚定。

林建国站在街角,看着她走进去,又看着她红着眼圈走出来,手里攥着那笔他去往未来的“盘缠”。

他没有上前,只是把这一幕,死死地刻在了心里。

他告诉自己,这个女人的情意,他要用一辈子来还。

火车站,汽笛长鸣,站台上挤满了送别的人。

林建国穿着一身新买的的确良衬衫,那是李秀英逼着他买的。

她说,出去闯天下,行头要体面。

他提着一个简单的行李包,里面除了几件换洗衣物,就是大学里所有的专业书。

李秀英站在他面前,帮他整理着衣领。

“到了那边,安顿好了,就给我写信。”

“嗯。”

“别不舍得花钱,身体是本钱。”

“嗯。”

“也别跟人置气,外面不比学校。”

“嗯。”

林建国只会用一个“嗯”字来回答。

他怕自己一开口,就会泄露出所有的不舍和脆弱。

“我等你回来。”

李秀英最后说。她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

那个吻,像一片羽毛,轻柔,却在他的心湖里,激起了万丈波澜。

火车缓缓开动,他站在车窗前,看着那个在站台上挥手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他攥紧了手里的车票,那张卧铺票,是他梦想的起点,也是他沉甸甸的誓言。

深圳,我来了。秀英,等我。

一九九零年的深圳,像一个巨大的、高速运转的工地。

空气中弥漫着尘土、汗水和机遇的味道。

高楼拔地而起,马路上车水马龙,到处都是操着南腔北调、怀揣着发财梦的年轻人。

林建国,就是这股洪流中最不起眼的一滴水。

他很快就发现,现实远比他想象的要残酷。

他引以为傲的大学文凭,在这里,并不比一张身份证更有分量。

他想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投出去的简历都石沉大海。

他带来的那三百块钱,在支付了昂贵的房租和押金后,所剩无几。

他住在一个叫“握手楼”的地方,楼与楼之间的距离近到可以从窗户伸出手和对面的人握手。房间狭小、潮湿,终日不见阳光。

隔壁房间的男女没日没夜地吵架,楼道里永远飘着一股劣质饭菜和公共厕所混合的馊味。

他每天的食物,就是两个馒头,一包榨菜。

即便如此,他依然把那身的确良-衬衫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

那是他的体面,也是他对李秀英的念想。

在花光了最后一分钱后,他不得不放下大学生的架子,去了人才市场。

在那里,他和一群没读过书的农民工挤在一起,像待售的商品一样,任由那些大小老板挑拣。最终他凭着会写几个字,在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份仓库管理员的工作。

工作很辛苦,每天都要搬运沉重的货物,清点数不清的零件。

工资很低,勉强够他活下去。

每个深夜,当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那个小小的出租屋时,唯一的慰藉,就是给李秀英写信。

他不敢告诉她自己的窘迫,信里,他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前途光明的白领,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指点江山。

他告诉她,深圳很大,很繁华,他很快就能在这里站稳脚跟

。他把所有的苦和累,都咽进肚子里,只把最好的那一面,呈现在纸上。

因为他知道,在遥远的山东,有一个女孩,正把他的信当成唯一的期盼。

李秀英的回信,是他黑暗生活中唯一的光。

她的字迹娟秀,信里,她会告诉他家乡的变化,会跟他分享工作中的趣事,会叮嘱他注意身体。

每一封信的结尾,她都会写上那句:“我等你回来。”

这五个字,像一针强心剂,支撑着林建国在绝望中一次次地爬起来。

转机出现在半年后。电子厂接了一个大订单,但因为一个技术难题,生产线迟迟无法正常运转。

老板急得焦头烂额,悬赏重金寻求解决方案。

林建国在大学里辅修过相关的课程,他凭着记忆和仓库里那些废弃的零件图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日没夜地研究了三天。

最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画出了一张改良的电路图,交给了老板。

所有人都没把这个不起眼的仓库管理员当回事。

但死马当活马医的老板,还是让工程师按照他的图纸试了一下。

奇迹发生了,生产线竟然真的恢复了正常运转。林建国一战成名。

他不仅拿到了一笔丰厚的奖金,还被老板破格提拔为技术部主管。

生活似乎终于对他露出了笑脸。

他搬出了那个不见天日的握手楼,租了一间带阳台的单身公寓。

他第一次给自己买了一身西装,第一次走进高档餐厅,第一次感受到了金钱带来的尊重和便利。

他把大部分奖金都寄回了家,剩下的,他存了起来。

他开始计划,等攒够了钱,就回山东,风风光光地把李秀英娶回家。

然而,命运似乎总喜欢在人看到希望的时候,开一个残忍的玩笑。

就在林建国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一个叫王存晟的同乡,出现在了他的生活里。

王存晟和他来自同一个县,也是大学毕业生,但为人油滑,急功近利。

他看到林建国平步青云,心生嫉妒,处处与他作对,想取而代之。

林建国为人正直,不屑于办公室政治,这让他在与王存晟的明争暗斗中,渐渐落了下风。

更致命的打击,来自市场。

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波,电子厂的订单被大量取消,资金链断裂,一夜之间就倒闭了。

林建国又失业了。

他从主管的位置上,重重地摔了下来。

这一次,比他刚来深圳时更加狼狈。因为他曾经站得高,所以摔得更疼。

他重新回到了那个逼仄的出租屋,重新过上了啃馒头的日子。

巨大的落差,让他心灰意冷。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当初来深圳的决定。

他整日酗酒,用酒精麻痹自己。最绝望的时候,他甚至想到了死。

在这个时候,他收到了李秀英的来信。

信里,她敏锐地察觉到了他情绪的低落。

她没有追问,只是用一如既往的温柔,鼓励他,安慰他。

信的最后,依然是那句:“我等你回来。”

看着这五个字,林建国泪流满面。他觉得自己像个懦夫,像个骗子。

他欺骗了她,也欺骗了自己。

他决定,向她坦白一切。他要告诉她,他失败了,他可能撑不下去了。

他趴在桌子上,借着酒劲,写下了他这辈子最长、也最绝望的一封信。他

把自己的失败、痛苦、迷茫,毫无保留地倾诉在纸上。

写完信,他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的力气,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第3天, 他醒来后,看着桌上那封写满颓丧字眼的信,有些后悔。

他不想让她担心。但转念一想,也许,让她知道真相,让她对自己失望,然后离开自己,对他,对她,都是一种解脱。

他最终还是把信塞进了信封,贴上邮票,投进了街角的邮筒。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投出信的那一刻,王存晟正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冷冷地看着他。

王存晟知道他和李秀英通信的事情,也知道李秀英是林建国的软肋。

一个恶毒的计划,在他心中悄然形成。

王存晟通过一些手段,买通了邮局的分拣员,截下了林建国的那封信。

他拆开信,看完了里面的内容,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他模仿林建国的笔迹,重新写了一封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也很残忍。

信里说,他已经在深圳找到了一个有钱的女朋友,他要在这里结婚生子,让她不要再等了,也别再给他写信了。

这封伪造的信,被寄往了山东。

而林建国那封充满绝望的求救信,被王存晟烧成了灰烬。

林建国在出租屋里,日复一日地等待着李秀英的回信。

他想象过无数种可能。她可能会在信里骂他,可能会安慰他,也可能会说要来深圳陪他。

无论哪一种,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回应。

但是,他什么都没有等到。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他寄出去的信,都石沉大海。

他开始慌了。他写了更多的信,一封比一封急切,但都像是投入了一个黑洞,没有一丝回音。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她收到了那封绝望的信,对他彻底失望了?

是不是她已经厌倦了等待,遇到了更好的人?

各种猜测,像毒蛇一样,啃噬着他的心。

自卑和多疑,在他最脆弱的时候,占领了他的理智。

他想起了大学时那些家境优越的追求者,想起了她父母对自己的不冷不热。

他开始相信,她变心了。

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再也无法遏制。

巨大的羞辱感和被背叛的愤怒,取代了所有的爱和思念。

他觉得自己像个天大的笑话。他为了一个虚无缥缥的承诺,在这里苦苦挣扎,而她,却早已另觅高枝。

他冲到楼下,把自己关在公共电话亭里,颤抖着拨通了那个他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李秀英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了,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你好,请问李秀英在吗?”

“李秀英?她上个月就辞职了。”

“辞职了?去哪了?”

“不清楚,听说是回老家结婚了吧。”

电话那头的人随口一说。

“啪”的一声,电话从林建国的手中滑落。

他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了。

他踉踉跄跄地走出电话亭,深圳的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他仰天大笑,笑出了眼泪。原来,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

他回到出租屋,把李秀英写给他的所有信,连同那张他一直珍藏着的、两人的合影,付之一炬。

火光映着他扭曲的脸,他在心里发了一个毒誓:

李秀英,你看不起我穷,你看不起我失败。

我林建国对天发誓,不混出个人样,我绝不回山东!

我要让你知道,你今天放弃的,是你这辈子都高攀不起的!

从那天起,林建国变了。他不再酗酒,不再颓废。

他把所有的情爱都掐死在心里,只剩下赚钱这一个念头。

他变得冷酷、果决,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他用一种近乎自毁的方式,开始了在商海的疯狂搏杀。

他要用金钱和地位,来填补心中那个被背叛的巨大空洞。

三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一个独当一面的中年人;

也足以让一片荒芜的滩涂,变成一座繁华的都市。

林建国,就在这三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他人生中最惊人的蜕变。

他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变成了一个手握千亿资产、在互联网领域呼风唤雨的商业巨头。他的名字,频繁地出现在财经杂志的封面上,他的商业帝国,版图遍布全国。

他拥有了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切:金钱、地位、尊重。

他住在山顶的豪宅里,出入有豪车接送,身边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人,有阿谀奉承的下属,有精于算计的合作伙伴,也有形形色色、投怀送抱的女人。

他习惯了用支票解决问题,习惯了用冰冷的数字来衡量一切。

他变得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孤独。

他单身了三十年。

这在外界看来,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谜。

无数人猜测他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是在等待一个门当户对的联姻对象。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是不想找,而是找不到。

每一个靠近他的女人,他都会下意识地拿来和记忆深处那个模糊的身影作比较。

她们的笑,没有她灿烂;她们的温柔,带着算计;

她们的爱,标着价码。他发现,在他用金钱和地位为自己筑起一座坚固的城堡后,再也没有人能够真正走进他的内心。

那个被他亲手烧掉的、扎着麻花辫的女孩,像一个幽灵,在他午夜梦回时,一次又一次地出现。

他恨她,恨她的背叛,恨她的嫌贫爱富。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份恨,渐渐被一种更复杂的情绪所取代。

那是一种混杂着悔恨、不甘和深深的、无法言说的思念的情绪。

他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年,他没有寄出那封绝望的信,

如果当年,他再坚持一下,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但他很快就会掐掉这个念头。他告诉自己,没有如果。

是她的背叛,才成就了今天的他。他应该感谢她。

可是,内心那个巨大的空洞,却从未被填满。

他赚的钱越多,地位越高,就越觉得空虚。

他站在自己商业帝国的顶端,俯瞰着脚下的万家灯火,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他像一个漂泊了太久的孤魂,找不到可以停靠的港湾。

六十岁生日那天,他在自己的私人酒庄里,举办了一场极尽奢华的派对。

商界名流、当红明星,齐聚一堂。

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他端着酒杯,游走在人群中,脸上挂着得体的、商业化的微笑。

每个人都在向他祝贺,每个人都在赞美他的成功。

但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局外人,冷眼旁观着这场与自己无关的热闹。



派对进行到一半,他一个人悄悄地走到了酒庄的露台上。

晚风微凉,吹不散他心头的烦闷。

他看着天上的月亮,忽然就想起了三十多年前,在那个山东小县城的夜晚,他和她并肩走在昏黄的路灯下。

她说:“林建国,我相信你。”

就是这句话,支撑着他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可他,却把她弄丢了。

一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他荒芜的心田里,突然破土而出,并且疯狂地生长起来——他要找到她。

他不是为了报复,也不是为了炫耀。

他只是想亲眼看一看,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他想当面问她一句,当年,为什么?

这个执念,一旦产生,就再也无法遏制。

它像一团火,把他内心所有的冰冷和麻木,都烧成了灰烬。

第2天, 林建国就动用了他所有的资源,开始了一场大海捞针式的寻找。

第3天, 他以为,凭着他现在的能力,找到一个人,易如反掌。

第4天, 但他很快就发现,他错了。

他只知道她的名字,李秀英,来自山东。

这是一个在中国最普通不过的名字。

他派出去的私家侦探团队,在全国范围内,找到了成千上万个叫“李秀英”的女人。

他们一个一个地排查,一个一个地筛选,但都不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希望一点点变得渺茫。

林建国变得越来越焦躁。他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亲自审查着每一份调查报告。

他看着那些陌生女人的资料,照片上的她们,或幸福,或沧桑,但没有一张,是他记忆中的那张脸。

他开始意识到,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

她可能已经改了名字,可能已经搬离了山东,甚至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个想法,让他不寒而栗。

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整理他大学时期的遗物时,他的助理找到了几张已经泛黄的旧照片。

其中一张,是他们班级的毕业合影。

在那个像素模糊的年代,照片上的每个人,都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

林建国拿着放大镜,在那张照片上,仔仔细细地寻找着。

终于在后排的角落里,他找到了那个扎着麻花辫的身影。

他把这张照片交给了技术部门,让他们用最先进的技术进行修复和高清化处理。

几天后,一张清晰的、年轻的脸,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还是那双像月牙一样的眼睛,还是那两个浅浅的酒窝。



虽然时隔三十年,但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有了清晰的照片,寻找的范围大大缩小了。

但依然如同大海捞针。就在这时,林建国脑中灵光一闪,他想起了那个被当掉的银镯子。

他立刻派人去他上大学的那个城市,寻找三十多年前的当铺。

当铺大多已经不在了,但他们还是顺藤摸瓜,从一位退休的老朝奉那里,找到了一本早已被遗忘的、发黄的当票底根。

在那本底根上,他们赫然找到了李秀英的名字,旁边,还登记着她的家庭住址——山东省,某个不起眼的小县城。

所有的线索,终于在这一刻,汇成了一条清晰的路径。

调查团队很快就传来了消息。

那个地址,现在已经拆迁了。

但他们通过走访老街坊,打听到,李秀英一家,后来搬到了县城的新区。

并且,他们得到了一个让林建国震惊不已的消息——李秀英,至今未婚。

她一个人,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小小的面馆,维持生计。

林建国坐在他那张价值百万的红木办公桌后,手里拿着那份薄薄的调查报告,久久没有说话。他的手在微微颤抖。未婚?她为什么没有结婚?

当年那个电话里的人,不是说她回老家结婚了吗?

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在他心中升起。他知道,所有的答案,都需要他亲自去揭晓。

他推掉了未来一个月所有的行程安排。

他没有乘坐自己的私人飞机,也没有让车队前呼后拥。

他让助理给他准备了一身最普通的衣服,一辆最不起眼的大众轿车。

他要像一个普通游客一样,悄悄地回到那个他逃离了三十年的地方。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窗外的风景,从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渐渐变成了低矮的平房和一望无际的田野。

空气中,开始飘散着泥土的芬芳。林建国看着窗外,心情复杂。

他既期待,又害怕。他不知道,即将面对的,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他更不知道,那个他思念了、也怨恨了三十年的女人,在看到他时,会是怎样的表情。

小县城的变化,比林建国想象的要大。

记忆中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

路两旁,低矮的瓦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的、贴着白色瓷砖的居民楼。

空气中没有了牛粪和柴火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汽车尾气和各种小吃摊混合的嘈杂气息。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

林建国让司机把车停在县城入口的一个小旅馆门口。

他下了车,独自一人,凭着调查报告上的地址,向那家面馆走去。

他走得很慢,像一个初来乍到的游客,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但他的内心,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拐角,似乎都还残留着三十年前的气息。

他仿佛看到了年轻的自己和李秀英,并肩走在昏黄的路灯下。

那些被他刻意尘封了三十年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汹涌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

他终于走到了那条街。那是一条很普通的小商业街,路两旁开着各种各样的店铺:五金店、小超市、理发店……

在这些店铺中间,他看到了那个小小的招牌——“秀英面馆”。

招牌是红底白字,很简单,甚至有些陈旧,看得出有些年头了。



面馆的门脸不大,玻璃门上贴着“阳春面”、“牛肉面”、“炸酱面”几个歪歪扭扭的红纸黑字。

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坐着三三两两的客人,正埋头吃着面。

一股浓郁的、混着葱油和酱油的香气,从门缝里飘了出来。

这个味道,林建国太熟悉了。它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

三十年前,在大学食堂里,他就是被这个味道,牵引着,等待着那个女孩的出现。

他的脚步,在这一刻,变得有千斤重。

他站在面馆门口,迟迟不敢进去。

他害怕,害怕看到一个被岁月摧残得面目全非的女人,更害怕看到她眼中陌生的、甚至是怨恨的眼神。

他甚至想转身逃跑。但最终,那个纠缠了他三十年的执念,还是战胜了怯懦。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玻璃门。

门上的风铃,“叮铃”一声,清脆作响。

面馆里很小,只摆着四五张简单的方桌。

墙壁被油烟熏得有些发黄。一个穿着围裙的中年女人,正忙着在灶台前下面。

她背对着门口,身形有些发福,头发简单地盘在脑后,露出一段略显粗糙的脖颈。

林建国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是他要找的人吗?

他找了一个靠门的空桌子坐下,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普通的食客。

他不敢抬头,只是盯着桌上那个装着醋和辣椒油的瓶子。

“老板,吃点什么?”

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从灶台那边传来。

林建国的心猛地一颤。这个声音,虽然不再清脆,但那熟悉的语调,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就是她!

他强压住内心的激动,尽量用平稳的声音说:

“一碗……阳春面。”

“好嘞,稍等。”

女人麻利地应了一声,继续忙活着。

林建国坐在那里,如坐针毡。

他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

他不敢看她,只能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打量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

她胖了,背也有些驼了,常年在灶台前劳作,让她的动作看起来有些迟缓。

但那份麻利和干练,却和记忆中那个风风火火的女孩,渐渐重合。

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很快就端了上来,轻轻地放在他面前。

白色的瓷碗,清澈的面汤,几根碧绿的青菜,最上面,稳稳地卧着一个煎得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和他记忆中,一模一样。

他的眼眶,瞬间就湿了。

三十年了,他吃过全世界最顶级的山珍海味,却没有一样,能比得上眼前这碗最简单的阳春面。

他拿起筷子,手却抖得不听使唤,几次都夹不起面条。

李秀英正忙着给另一桌客人上菜,麻利地擦了擦手,一转身,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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