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发争议的民香小区物业用房。王迎超/摄
中房报记者 王迎超丨哈尔滨报道
近日,哈尔滨市民香小区在新旧物业服务企业交接过程中,因一栋两层物业办公用房的权属及移交问题引发争议,导致物业交接工作受阻。小区业主与原物业公司各执一词,目前哈尔滨市香坊区住建局已介入调查,协调解决相关纠纷。
━━━━
物业办公用房移交遇阻
民香小区共有2300户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历经多次更迭,最初由顺丰物业提供服务,后续交由先锋物业接管,2021年小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后,哈尔滨建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建舟物业”)入驻,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4元/平方米/月。
“物业费标准不高,我们业主对物业也没有过高要求,只希望能保障楼道、小区庭院的基础环境卫生即可,但建舟物业长期服务缺位。近一年来,楼道清洁基本依靠业主自发打理,去年小区垃圾清运工作,还是由街道办事处出资找人完成的。”5月8日,小区居民姚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不满原物业糟糕服务,在街道办、居委会指导下,小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并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解除与建舟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2026年5月9日正式解聘物业。
随后,小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哈尔滨嘉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旭物业”)为新物业服务企业。然而在2026年4月30日的前期对接中,建舟物业明确拒绝移交物业办公用房。
据姚先生介绍,该办公用房原为小区配套锅炉房,小区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后,锅炉房闲置并陆续作为顺丰物业、先锋物业、建舟物业的办公场所使用。“原物业声称该房屋归其所有,却始终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由于担心5月9日正式交接日出现交接不畅问题,5月6日,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已向香坊区住建局发函,恳请相关执法人员到场开展执法保障工作,确保物业交接顺利推进。
━━━━
双方各执一词
![]()
物业交接现场。王迎超/摄
5月9日9时30分,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香坊区住建局执法人员齐聚现场,推进新老物业交接工作。交接现场,建舟物业方面表示,认可业主大会解聘决议,同意退出小区并移交其他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但坚决拒绝移交案涉办公用房。
建舟物业相关负责人解释,该房屋原为热力公司所有的供热锅炉房,并非小区规划配建的物业配套用房;集中供热并网后,房屋交由顺丰物业改造为办公用房,后续先锋物业、建舟物业相继在此办公,而上述物业企业均为国有企业,房屋一直属于国企内部划转使用,且已在哈尔滨市国资委备案。
“若接手的新物业为国有企业,我们同意按程序划转房屋,但嘉旭物业属于民营企业,将该房产移交私企,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该负责人表示,若业主坚持要求移交房屋,要么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要么提供房屋原始规划手续,证明该房产归全体业主共有。
对此,小区业主并不认同。
业主们表示,依据《哈尔滨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2010】13号)第十三条规定,“政府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现有闲置的锅炉房,在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应无偿提供给社区作为公益用房”,民香小区的闲置锅炉房完全符合该政策规定,理应作为公益用房供小区物业使用,且建舟物业始终无法出示产权归属、国资委备案的相关凭证,其拒绝移交的理由不成立。
双方争执不下,当日物业正式交接工作未能顺利完成,新物业无法进驻。
━━━━
住建部门介入调查处置
“原物业拒不腾退办公场地,新物业没有办公场所无法开展服务,小区如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我们的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小区居民纷纷表示担忧,不知该乱象将持续多久。
香坊区住建局现场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案涉房产产权归属尚未明晰,且该办公楼不仅服务民香小区,还承担着建舟物业旗下周边多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办公职能,住建部门暂无权限直接强制清退原物业。
记者获悉,街道办与住建部门高度重视业主诉求,5月9日当天,香坊区住建局已约谈建舟物业相关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提交案涉房屋产权、国资备案等相关证明材料。下一步,住建部门将加快开展权属核查、纠纷协调工作,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力争让新物业早日进驻小区,恢复正常物业服务秩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