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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和震慑违纪违法行为,有力遏制侵害民利的违纪违法问题,取得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的综合性成果,清镇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清镇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养老服务突出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风腐”问题。
征集清镇市民生领域信访问题;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物业服务突出问题;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征订教辅、购买校服乱象;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风腐”问题。
征集清镇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风腐”问题。
征集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851-82514775
2.网络举报:https://guizhou.12388.gov.cn/guiyangshi/qingzhenxian/m/
3.来信举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551400)
4.来访举报:贵州省贵阳市清洲大道3号清镇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四、奖励标准
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线索价值、涉案资金、追缴金额、案件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研判后,视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2000至6000元奖励。
五、提供线索须知
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奖励实名制举报,举报人提供线索信息,包括:被举报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
清镇市纪委监委
2026年3月24日
来源: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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