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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老板发消息,你回还是不回?回了算加班吗?能要加班费吗?
这些问题,法院终于给出明确答案了。
北京二中院最近发布的案例告诉你: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节假日参加线上会议、休息时间随叫随到,这些都可能构成加班。
具体怎么认定的?核心看三点:一是公司安排的强制性,有员工因为不参加线上培训被要求"自愿捐款"200元;二是员工具有服从义务,不是你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三是活动确实挤占了你的休息时间。
有人可能会说,那线上会议我入会就挂着,不说话不就行了?法院说了,不行。活动是公司安排的,员工具有服从义务,就算你入会就静音,也算提供了劳动。
最终,这个案例里的员工拿到了1.9万元加班费。虽然不是他主张的8.5万,但至少有了一个开始。
更值得注意的数据是:近3年,北京二中院审理的涉"离线休息权"案件达619件,占同期涉加班费案件总数的三成左右。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隐形加班"已经是普遍现象,法律在跟进这个现实。
但问题来了:为什么很多人不敢维权?
因为举证难。你怎么证明那个会议是在下班后开的?你怎么证明你被强制要求参加?法院也说了,线上通讯记录容易复制、易篡改,真实性和完整性常受质疑。
所以,保留证据很重要。每次收到工作消息记得截图保存,会议通知要留存,涉及"捐款""考核"等强制要求的更要留好。
这场维权博弈,才刚刚开始。
老板们,别以为"隐形"就没人管;打工人,也别再忍气吞声。离线休息权,是你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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