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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7号,云南永善县,一个叫刘方成的男人给派出所打了电话。
他说他的一个女朋友,给另一个女朋友下了药。下的农药。现在被下药的那个在医院抢救,下药的那个跑了。
接电话的民警愣了好几秒。什么玩意儿,一个女朋友,另一个女朋友?
刘方成说他叫刘方成,有两个女人非要跟着他。
三个人协商过了,谁也不退,那就一块儿过。
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睡一张床上,彼此认可了。
这种日子他本来挺满意的。可那天他下地干活回来,发现冯太群中毒了,张艳芬不见了。
桌上还搁着一张纸条,上头写着:我要远走了,你跟她好好过,别找我。
他把冯太群送到医院,张艳芬没找着,不知道怎么办,就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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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太群被抢救过来了。警方问她话,她倒没怎么瞒,开口就把真话撂了:我把张艳芬杀了。勒死的。尸体扔在老房子的柴禾底下。杀完她,自己喝了药。
民警去老房子一翻,柴禾堆下头,真躺着一具年轻女人的尸体。24岁,叫张艳芬。冯太群也才25。一个死,一个活。
杀人的根由,从冯太群嘴里往外倒的时候,酸得很。
她16岁就跟着刘方成了。那年在广东打工认识的。
刘方成比她大几岁,家里穷,窝在山村里压根娶不上媳妇,出去打工就是想找个女人过日子。
他对冯太群好,她就觉得这是他乡遇着了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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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跟着他回了老家,没领证,村里人都当他们是两口子。一过就是五年。
2007年她怀了孕。
刘家高兴坏了,可孩子没留住。
医生说往后也不能生了。
从那以后,这个家就开始往下沉。
刘方成和他爹妈嘴里老挂着一句话——想要个孩子。
可她的身子骨生不了。生不了孩子的女人在那个村子里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
吵来吵去,两个人又出去打工。
在浙江,刘方成泡网吧跟女网友聊天,聊了一礼拜就跟一个叫张艳芬的姑娘见了面。
见面当天就睡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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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冯太群恰好回娘家,等她回来,男人不见了。
电话打不通,老家的座机响了没人接。
隔了两天再打,一个女人接的。
冯太群问你是谁。
对方说我是刘方成的老婆。冯太群说我才是他老婆,才几天没见,你怎么就成了他老婆。
接电话的那个,就是张艳芬。
事情捅开了,刘方成也没打算瞒。
两个女人他都想要,两个女人都不肯退。那怎么办?那就一起过呗。三个人睡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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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相安无事。可日子一久,冯太群心里那根刺越扎越深。
刘方成跟张艳芬同房的次数比跟她多。张艳芬能生孩子,刘家父母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而她不能。
所有东西一比,她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
5月7号那天,她早起喂了猪,回来撞见两个人在床上亲热。
她出门才一会儿的工夫。
那一刻,她心里那把刀算是出了鞘。
刘方成下地以后,她把早备好的一根鞋带套在了张艳芬脖子上。
勒死以后拖到老房子,塞进柴禾堆里。又仿了张纸条,假装人走了。然后自己喝了农药。
案子到了法院,冯太群故意杀人,一审无期,二审维持。没判死刑,因为这算情爱纠纷引发的案子,家庭矛盾类型的,一般不往死里判。
我为什么想讲这个事呢。不是因为这个案子多复杂,而是因为,三个人里头没一个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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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4岁的姑娘死了。
一个女人在牢里要待一辈子。
她们争的那个男人,穷得叮当响,懒在骨子里,连个像样的交代都给不了。
就为这么个人,一个杀人,一个送命。
可我最在意的还是冯太群说的那句——她16岁跟了他。
16岁,初中刚毕业的年纪。她把能给的全给了,把自己活成了他身上的一根肋骨。
后来人家想赶她走,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活了。
不是不想走,是她这十多年全部的赌注都押在了一个男人身上。只剩这条路了。
不是说她杀人无罪。人命关天,杀人偿命,这是铁律。但一个没上过几年学,身边没人拉她一把,被逼到死角的女人,容易做什么,这个事不难想。
所以这案子到最后,是一个年轻的姑娘为她犯下的罪付出代价,另一个年轻的姑娘,尸骨被埋在柴禾底下。
那个让两个人争得头破血流的男人,洗洗衣服,继续过日子去了。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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