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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中集集团坪山生产基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合一有幸为该项目提供专业咨询顾问服务。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征集结果的公示。
4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北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01
中集集团坪山生产基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对中集集团坪山生产基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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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马峦-碧岭街道地块(中集集团坪山生产基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包括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地块与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地块,其中,坪环社区地块位于锦龙大道以东、新合路以南、体育二路以西围合区域;汤坑社区地块位于振碧路以南、宝汤路以东、南坪快速以北围合区域。项目土地整备实施范围面积822829.22㎡,《实施方案》资金总额为1,017,342,530元(大写:拾亿壹仟柒佰叁拾肆万贰仟伍佰叁拾元整),留用土地选址位于马峦街道,留用土地面积227342㎡。合一有幸为该项目提供专业咨询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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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为满足落实项目留用土地和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路网结构,开展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编制。规划涉及[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02地块、[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6-02、06-05等14个地块和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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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02地块、[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6-02、06-05等14个地块和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范围及规划指标进行调整,涉及用地面积65.77公顷。
(二)规划新增1处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养老院等。
(三)将主干道锦龙大道(新合路-业通路)道路红线宽度由80米调整至68米;提升新合路道路等级至主干道,维持40米道路红线宽度不变;新增城市次干道:振环南路、环陂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6米;新增5条城市支路:南方路、尽美路、锦新路、山陂路、合美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6米。
(四)取消规划范围内原赤坳水库-沙湖水厂工程原水管蓝线;沿大山陂水库外侧-锦龙大道东侧绿地-新合路北侧绿地-沙湖水厂划定新的赤坳水库-沙湖水厂工程原水管蓝线,作为远期原水管项目实施的预留空间。獭湖支线原水管现状已废除,本次规划取消项目范围内的獭湖支线原水管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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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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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解放路与宝安路交汇处,东至宝安南路,南临解放路,西临市公安局,北至红宝路。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已完成该更新单元范围内建筑物(附着物)的城市更新意愿征集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关于意愿征集要求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对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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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拟拆除改造范围约3.3万㎡,21块宗地组成,现状以旧住宅为主,更新方向为居住。现状建筑面积66567.5㎡,现状容积率约2.0,涉及权利主体共800户。经协商,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范围内权利人与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委托书》或其他意愿委托材料。目前更新项目范围内同意申报更新的情况:总权利人占比98.38%、总建筑面积占比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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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改造范围示意图
03
北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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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8号)规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北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根据《补偿方案》,征收被征收人合法所有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中的一种、两种或三种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其中,产权调换的商品性质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记载的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或按被征收房屋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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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图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山区南山街道,2008年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08年度实施计划》,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北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土地移交率不低于27.6%。2026年1月1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北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项目行政调解事项的公告,于4月15日发布行政调解终止公告。
项目于2011年8月发布规划公告,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规划修改公示,于2024年7月29日发布规划修改公告。项目拟拆除用地面积68726.6㎡,拟开发建设面积49742.5㎡,规划容积334532.9㎡,规划容积率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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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北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据悉,该项目拟由深圳市金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操刀,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上市公司大族激光的控股母公司。员工18000多人,下属企业60多家。主营业务涉及高新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健康医疗、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酒店运营、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是多元化综合性商业集团。
04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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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受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委托,就“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项目(二次)” 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ZXCG-2026-00030
项目名称: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材料: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井街道石井社区东部,南侧有金田路穿过,项目临近16号线技术大学站,规划有绿梓大道从项目中部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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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石井街道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图
项目搬迁范围涉及土地面积为122504.58㎡,其中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103157.86㎡,国有已出让用地235.55㎡,非农建设用地3742.90㎡,已征转用地15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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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期)范围内,被搬迁房屋呈零星散状分布,非成片分布,经初步核实确认,所涉范围内房屋基底面积合计为6375.17㎡,均位于未完善征转手续的用地范围内。
本项目(一期)范围内永久性建筑物共 41 栋(单一类型为住宅的6 栋,单一类型为祖屋的28栋,其他为住宅类和祖屋类混合的为7栋),现状建筑面积共10547.91㎡、部分坍塌祖屋水平投影面积合计为2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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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深圳市振业置地有限公司中标成为项目第三方服务商。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振业置地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业集团”)全资控股,振业集团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国有控股上市房企,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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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项目发布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公告和签约公告。根据实施方案,项目一期补偿方式已确定为房票安置、货币补偿、房票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2025年12月24日,项目举办一期集中签约暨房票发放仪式。
2025年12月31日,项目一期顺利完成房票购置商品房签约,并通过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项目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采购公告。
4月27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项目的终止公告
搬迁补偿方式
一、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
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假设,经测算本项目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共计17,875.01万元。
二、其他补偿补助
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假设,经测算本项目其他补偿补助(含构筑物、青苗花木补偿费、室内装修费、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等)共计1,003.56万元。
三、搬迁奖励
被搬迁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按时搬迁交付房屋及选择房票安置的,房屋搬迁部门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奖励规则由房屋搬迁部门确定,奖励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的5%。本次概算按上述(一)和(二)项补偿费(即合计18,878.57万元)的5%计提,经测算,本项目搬迁奖励为943.93万元。
四、其他费用
依据“服务费用核算指引”,按土地及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含房票补偿)、其他补偿补助以及搬迁奖励总和的10%计提,经测算,本项目其他费用为1,982.25万元
五、房票奖励金额
依据《关于推进补偿安置多元化实施房票安置的指引(试行)》进行全房票满奖励补偿资金概算。经测算,本项目房票奖励金额为693.79万元。
综上,若本项目按照房票安置、货币补偿、房票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经测算,本项目搬迁资金概算总计为人民币22,498.54万元,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搬迁补偿资金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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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票补偿资金概算
本项目采用房票试点安置,根据《关于推进补偿安置多元化实施房票安置的指引(试行)》进行全房票满奖励补偿资金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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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签约期限、奖励期限
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0日内(含10日)签订协议且完成搬迁交付房屋的,给予3.5%的签约奖励。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0日以上完成签约且交付房屋的,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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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征集结果的公示
https://www.szlh.gov.cn/lhgyjdbsc/gkmlpt/content/12/12761/post_12761613.html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中集集团坪山生产基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https://pnr.sz.gov.cn/ps/tzgg/content/post_12763803.html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北头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s://www.szns.gov.cn/nsqcsgxj/gkmlpt/content/12/12763/post_12763651.html#15473
坪山区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合作单位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2036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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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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