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发布时间),男子一个晚上5次进入多户村民家中实施盗窃,虽然只偷到一把剪刀,但因属“多次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湖北恩施州巴东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悉,2026年1月7日21时至23时,该男子采取翻院墙、拉闸断电、撬门等方式,先后五次进入不同村民家中意图或实施盗窃,在其中一户盗得一把黑色剪刀。法官提醒,盗窃罪不仅包括“数额较大”的情形,还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盗窃”,即构成犯罪,不以实际窃取财物价值大小为入罪条件。
![]()
来源:纵览新闻 极目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关注 民生服务
关注热点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