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单网消息,金边市初级法院4月30日就一起备受关注的执法系统腐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马德望省波威县一名前副警长及其4名同伙,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并协助非法释放一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泰国籍主犯,被法院依法判处7年有期徒刑。
根据法院判决,现年38岁的万伟斯纳,原任马德望省波威县副警长,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亿瑞尔(约合12.5万美元),罚款须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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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4名被告分别为:43岁的原警员陈孙楠,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中3年实刑,其余缓刑执行;40岁的兴速那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9岁的莫尼速达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中3年实刑,其余缓刑执行;45岁的沈比伦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认定,上述5名被告于2025年5月期间,在卜迭棉芷省、金边市及贡布省等地实施“行贿未遂”及“洗钱”等违法行为,并通过非法利益输送干预执法程序。
案件资料显示,2025年5月26日下午,金边市初级法院调查法官依法签发羁押令,将万伟斯纳及陈孙楠两名涉案警员暂时关押至金边白梳监狱,所涉罪名包括行贿未遂及洗钱。随后,其余3名涉案人员也被依法逮捕并羁押候审。
据悉,柬埔寨反贪局(ACU)于2025年5月25日将上述两名警员及3名同伙正式移送金边市初级法院,并指控其收受数十万美元贿赂,以协助释放一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泰国籍主要嫌疑人。
该案在柬埔寨司法和执法系统内部引发广泛关注。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释放出柬埔寨政府持续强化反腐执法、严查执法系统内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明确信号,尤其凸显当局对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零容忍”的执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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