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前妻没见识,娶了城里姑娘。三年后才知道,人的好失去才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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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嫌她土气,嫌她没见识,把她一脚踢开,娶了精致的城里姑娘。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终于过上了想要的生活——网红餐厅、钢琴演奏会、穿着高定西装的妻子。可三年不到,那段婚姻四分五裂,我才听说,前妻一个人带着个孩子,把农产品生意做到了几百万。

我跑去找她,看见那个孩子的脸,腿直接软了——那孩子,跟我年轻时照样子,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有些人的好,要失去之后才看得见。可不是每个人,都还有机会回头。



我叫陈国梁,土生土长的赣南农村人,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劲,二十五岁就在省城南昌站稳了脚跟,开了一家建材店,日子虽说谈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算衣食无忧。

林秀梅是我父母做主娶进门的媳妇,我们是同村人,打小认识。她比我小两岁,高中毕业就没再读书,跟着父母种地、养猪,后来我进城,她就跟着进城,给我看店、管账、收货,每天忙得像个陀螺。

说实话,她是个好女人。踏实、勤快、不计较,从不跟我要这要那。

但好女人不等于我想要的女人。

我那时候二十八岁,店面越来越大,接触的人越来越多,眼界也越来越宽。每次跟客户吃饭,看着那些穿着得体、谈吐从容的城里女人,再回头看坐在收银台后面、穿着花布棉衣的林秀梅,心里总有一种说不清楚的烦躁。

她不会化妆。不是不化,是真的不会,偶尔过节买了口红,涂上去颜色总是差那么一点,有时候还对不准唇线,被我一看就想皱眉头。她说话有乡音,改不掉。每次跟客户打交道,那几个卷舌音总是含混不清,我在旁边听得如坐针毡。她没什么爱好,不追剧、不刷短视频,下班了就坐在店里打毛衣,或者给我父母打电话拉家常。客户问她喜欢什么,她想了半天说"喜欢吃猪脚",把对方逗笑了,她还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这些听起来都是小事,可小事堆久了,就成了心里的一道墙。

程晓雯是在我三十岁那年闯进我生命的。那次是一场建材行业的展览会,她代表一家省城的装修公司过来谈合作。她穿着修身的藏蓝色西装,头发挽得一丝不苟,笑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说话不疾不徐,字字清晰。

"陈总,我们公司今年的高端住宅项目有一批石材需求,大概是这个量。"她把平板电脑推到我面前,数字列得一清二楚。

我盯着那双纤细白净的手看了三秒,才回过神来。

后来我们谈了半年业务,又处了半年对象。她带我去南昌最新开的日料餐厅,教我怎么用筷子夹海胆;带我去听她朋友的钢琴演奏会,在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小声跟我讲哪一段是转折;跟我去参加她同学的婚礼,毫不费力地和所有人打成一片,走的时候每个人都记住了她的名字。

我被她身上那种光彩迷住了。我告诉自己,这才是我应该拥有的生活。

离婚是我提的。林秀梅没闹,没哭,只问了我一句话:"是有人了吗?"

我沉默了一下,算是默认。

她点点头,说:"那就签吧。"

店里的钱我们对半分,那套还在按揭的房子她不要,说她一个人住不着。孩子我们当时没有,这件事倒省了很多麻烦——我那时候这么想的。

签完字,她收拾了两个行李箱,叫了辆出租车,走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我后来很久都忘不掉。不是怨,不是恨,就是一种平静的、沉甸甸的疲倦。像一个在山路上走了很久很久的人,终于决定停下来,不走了。

和程晓雯的婚姻,头半年是真的好。她把家里布置得像杂志样板间一样,沙发配了高级灰的抱枕,餐桌上永远有一束新鲜的绿植,冰箱里存着进口的奶酪和红酒。她周末约我去看展、看话剧,工作日会给我发来某个网红餐厅的定位,说晚上一起去。

我妈第一次来我们家,坐在那张定制沙发上不敢动,喝水也不好意思用她摆出来的玻璃杯,最后偷偷拿出自己带来的搪瓷缸子,从水龙头接了水喝。程晓雯在旁边看着,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那个笑,我看出来了,有一点点的尴尬,和一点点的不自在。

我妈后来私下跟我说:"这媳妇,好是好,就是不像个过日子的人。"



我当时觉得我妈土,没见识。

一年后,我开始看清楚一些事情。程晓雯很忙,忙到有时候连续两个星期我们吃不上一顿一起做的饭。她的工作应酬多,回来常常是十点钟以后,化着浓妆,身上带着香水和餐厅的气味。我问她今天和谁吃,她说客户,问哪个客户,她说了一个名字,我不认识,也核实不了。

我不是不信任她,但那种不踏实的感觉,像一根细针,慢慢扎进来,拔不出去。

更大的裂缝,是钱。程晓雯花钱的速度远超我的想象。不是挥霍,是那种习以为常的大方——一件羽绒服两万多,她说这是基本款;去趟日本,回来说是放松一下,刷了她自己的卡,但路上的大额消费她觉得我们应该AA;家里的空调坏了,她指定要换某个进口品牌,安装费加机费要将近三万。我建材店那几年行情走下坡,利润越来越薄。我没跟她直说,怕她看不起,只能自己扛着。

转折点发生在我们结婚后的第二年冬天。那天我跟一个老客户在外面喝了点酒,回家稍微早了一点,大概九点多。开门的时候,客厅里有个男人的声音。

我站在门口愣了两秒,推门进去。沙发上坐着程晓雯和一个男人,西装革履,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两个红酒杯,还有一瓶开了一半的红酒。

"回来了?"程晓雯站起来,语气很自然,"这是我们公司的合伙人徐总,今天有个方案要讨论,就顺便过来坐坐。"

我看了那个男人一眼,他很客气地站起来,跟我握手,说久仰,说建材这行不容易,说了几句场面话就告辞了。程晓雯把他送到门口,回来之后冲我说:"你那个表情什么意思?你不信任我?"

我说我没有什么意思。

但从那天起,我们之间多了一层东西,薄薄的,透明的,看不见,但你能感觉到它在那里,隔着你们两个人。

那一年的春节,我一个人回了老家。程晓雯说她要去三亚和朋友跨年,问我去不去。我说你去吧,我回老家陪父母。她点点头,没有挽留。

我是在老家偶然听说林秀梅消息的。村里和我家相熟的李婶,过年来我家拜年,说起村里的变化,说到林秀梅,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楚是惋惜还是感叹的东西。

"秀梅那丫头,离婚之后一个人在南昌,也不知道怎么,竟然搞起了卖农产品的生意,现在搞得挺大的,听说在网上卖赣南脐橙、本地腊肉,一年能做好几百万的货,还招了七八个工人。"

我端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

李婶没注意,继续说:"就是可惜,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容易。"

我愣了。"什么孩子?"

李婶抬头看了我一眼,神情有些复杂,停顿了半秒,说:"哦,听说她后来自己有了个孩子,一个人养着,也没再找人。"

我当时心跳乱了一拍,没有继续追问,怕李婶看出什么来,转了话题。但那个问题,像一颗石子,扔进了一潭死水,往外一圈一圈荡着。

那天夜里我躺在老家的土炕上,睁眼到了天亮。

孩子。林秀梅有个孩子。



我和她结婚七年,一直没有孩子——她检查过,我也检查过,医生说我们两个都没问题,可能是压力大,或者时机不对。我当时觉得没孩子也好,离婚省了麻烦。但现在李婶说,她一个人带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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