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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丨倡议公职人员带头缴物业费:破局之举还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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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倡议再响亮,也只是在催促履行义务,而没有同步倒逼物业履行好责任,终究难以治本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九江多个县市区相继发布了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的倡议书。4月20日,武宁县发文要求党员干部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按时缴纳物业费,主动补缴欠费;此后,共青城市、柴桑区等地也发倡议书,要求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主动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云南绿春县、屏边县也发布倡议书,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缴纳物业费,自觉清缴历史欠费。

多地就同一个问题相继发文,透出一些别样的信号。小区作为一个社会单元,业主与物业方是合作互惠的关系。因此,小区治理需要双方诚信守约、共治共享,形成合力。上述针对业主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的发文,意在引导居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服务纠纷,这一出发点值得肯定。

只是,面向特定人群的行政倡议,在网络上也引来一些疑问。比如,为何有此倡议?业主与物业之间,是基于服务合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拖欠物业费是民事违约行为,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应督促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方可依法起诉。虽然多地只是发文倡议,但也引发了过度介入民事纠纷的嫌疑。


↑资料图 来源:IC photo

从现实来看,物业费拖欠难题,主要不在于业主一方没有“花钱买服务”意识,更多在于业主对服务收费质价是否相符存有顾虑。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得是,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法律的归法律。只要公职部门恪守权力边界,严格履行市场秩序维护者的职责,推动物业服务满意度提升,那么收费难、缴纳不足的问题应该会迎刃而解,也就不再需要市场之外的力量干预。

事实上,如果关注过九江当地相关公共政策,会发现此次倡议只是相关举措配套的一环。比如,“九江都昌发布全省鼓励减免空置房物业费倡议书”“九江市率先在全省推出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政策”等正面积极的地方制度探索,也都值得关注和点赞。

去年底,大江新闻曾报道,江西多地网友集中反映小区物业费偏高、收费与服务不匹配、公共收益及定价明细公示不透明等情况。九江打出的政策组合拳,或是对物业费问题的切实回应。只是,行政倡议再响亮,也只是在催促履行义务,而没有同步倒逼物业履行好责任,终究难以治本。要解决物业费难题,物业服务业态必须转型升级。

央视财经曾报道全国多地物业费降价,截至去年上半年,武汉市已有超40个小区下调物业费,青岛、重庆等多个城市百余个项目也实现了物业费的下调,降幅普遍在10%到35%之间。这一趋势或说明过去物业费只涨不降怪圈正在被打破,存量时代行业调整期倒逼物业“卷价格、卷品质”。好房子配上优服务,收费公开透明,让每个业主清楚看到每一分钱如何收、怎么花,自发交费意愿增强,又何需再发专文倡议?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官莉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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