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十五五”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支持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保障,为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确保到2035年革命老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提供了重要发展指引和根本遵循。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必须深刻领会把握《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结合龙江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发展是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根本路径。《意见》明确提出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关键抓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老区禀赋特点、资源优势,扬长避短、因地制宜走特色发展之路。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强镇,发展特色果蔬、食用菌、鲜食玉米、松籽、大鹅、冷水鱼等特色种植、养殖业和林下经济,做好“土特产”文章,把乡村特色产品更多纳入“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品牌中。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产业链,推动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
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水平决定着“底线任务”的成色。“十五五”时期,要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系统谋划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新一轮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整治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同时,研究建立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养老、就医、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完善老区社会保障体系。
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科技创新、人才助力是实现好、完成好“底线任务”的重要支撑。“十五五”时期,黑龙江省老区要持续深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行动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加大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力度,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和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新创业。持续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城镇是各类生产要素的集聚地,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黑龙江省共有老区县52个、老区乡镇284个,而且多数老区的地域与农垦、森工系统交叉重合。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按照“六合”的要求,积极推进“场地共建”,实现“共建共育、共建共扶、共建共富”。要深化县域经济发展突破年行动,大力发展强县富民产业,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和就业。要通过“组织联建、资源整合、产业融合、人才聚合”带动村庄连片提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老区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
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意见》从用地、工程、项目、资金、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为推动老区加快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老区要充分抓住机遇,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系列政策,用政策指引谋划生成重大项目。要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发展实物量。
赓续传承红色血脉,激发内生动力。《意见》明确提出保护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加强红色教育。黑龙江省红色资源丰富,要保护、开发和利用好红色资源,加强已建成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的运营维护。要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推广红色文化,为振兴发展凝聚精神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积极发挥老促会特殊作用。《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各级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作用”。各级老促会要围绕“一个宗旨、两个目标、四项职能”的工作定位,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强化政策把握、调查研究、协调服务、项目帮扶等基础本领,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老促会队伍。要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全心全意服务老区人民,让革命老区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展现新面貌,让老区人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