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eSin
一早起来就被奥斯卡新规刷屏了。改变挺多,有些是细节,挑几条主要的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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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是,新规规定,同一个演员可以在同一奖项中获得多个提名。这其实不是学院的新发明,因为奥斯卡早年就是这么规定的。从奥斯卡初创到1940年代初,就允许一个演员报多个提名。
比如说,第一届的时候,一个演员演了多部影片,会把所有影片合并考虑。评的是演员本人,不是ta演的某个角色。后几届仍然对应多部作品,但学院内部开始更加倾向于强调具体表演。之后更过渡到单一影片的表演,直到1936年引入提名制,每个提名精确对应一部电影一个角色。
这之后,奥斯卡演员类奖项的规则长期要求,如果一个演员能有多部影片的角色入围前五名,只取更高的那一部。但从现在开始,这个限制就不存在了,一个演员可以凭借两部影片入围表演奖的提名。
这和其他奖项的规则就看齐了,就像2000年的,索德伯格,他凭借《永不妥协》《毒品网络》都入围了最佳导演奖提名,并凭借《毒品网络》获奖。以后,这种事也可以发生在演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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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网络》
过去,奥斯卡或许考虑的是某种公平,防止某位明星凭借产量优势,挤占其他演员的提名席位,也可以让更多演员进入提名,增加竞争性和话题性。
如今取消这条限制,表面上可以视为对表演艺术多元性的尊重,但也反映了当下顶级演员的产出模式,正在发生变化。
流媒体时代重塑了好莱坞的制片节奏,顶级演员在同一年出演多部风格迥异作品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凯特·布兰切特、亚当·德赖弗这些人,都可以在独立制作和商业类型之间自如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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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
旧规则在这种产业现实面前显得不合时宜,它似乎在惩罚那些最具创作野心的演员。
当然,新规必然带来的一个后果是,分流票数。如果一个演员有两个提名,喜欢这个演员的投票人,难免在两部影片之间游移,反而导致ta落选,这的确有可能发生。
还有一个更大的规则变化是关于国际影片,也就是以前的外语片。
长期以来,奥斯卡最佳国际影片的选送机制,都是依赖各国各地区的官方电影机构,包括政府下属的电影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等。
这套系统的弊病早已人尽皆知。选送过程往往被本国电影政治所左右,艺术判断让位于行业利益分配、意识形态考量,甚至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
《坠落的审判》就是一例。茹斯汀·特里耶的这部作品拿下戛纳金棕榈,却未能获得法国官方选送,输给了陈英雄的《法式火锅》。法国人或许有各种理由,比如《坠落的审判》不够代表法国文化之类,但这两部影片的高下,实在清晰无比。所以,这当然是一种制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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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的审判》
新规则允许戛纳、威尼斯、柏林、多伦多、圣丹斯、釜山这六大电影节的最高荣誉获得者直接获得提名资格,等于在官方选送体系之外建立了一条平行管道,让艺术判断可以绕过政治博弈直接抵达奥斯卡。
然而,这条规则对国际电影节格局的重塑效应,远比学院可能预想的更加复杂。
戛纳、威尼斯、柏林、多伦多、圣丹斯、釜山等于是获得了某种奥斯卡认证,成为凌驾于所有电影节之上的超A级电影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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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对电影节声望和权力的重新分配。
FIAPF(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联合会)前不久刚刚废除了过去的ABCD电影节分类规则,重塑A级体系,将若干家较有声望的电影节评为A级,这里面有一些过去并非A类,没想到就遭到奥斯卡的迎头痛击。
学院将上述六个节展放在可以直通奥斯卡国际影片的阵容中,实际上是在用奥斯卡自身的制度权威和国际影响力,重新定义什么才是顶级的国际电影节。而这个定义,和过去欧洲主导的传统等级体系,存在偏差。
对戛纳、威尼斯、柏林这欧洲三大而言,奥斯卡这条规则表面上是青眼相加,实际上暗含一种微妙的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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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的艺术权威性,从来不需要奥斯卡的背书来获得合法性。恰恰相反,长期以来是这些欧洲电影节为全球艺术电影建立了评价标准,奥斯卡在艺术电影的判断上,很多时候是追随者而已。
现在学院将这些荣誉纳入自身的资格审查框架,将金棕榈视为通往奥斯卡提名的一张门票,这个动作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等级宣示,仿佛奥斯卡才是最终目的地,你们这些电影节,不过是通往这个目的地的路径。
这也是一种美式霸权逻辑啊。所以全球电影的评价体系,制定者究竟是洛杉矶,还是戛纳?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来还会继续争斗。
同时,多伦多、圣丹斯、釜山被纳入这个名单,也算一次地位跃升。多伦多长期扮演北美颁奖季前哨站的角色,人民选择奖和奥斯卡提名之间的高度相关性早已是行业常识,但它始终缺乏竞赛型电影节的制度性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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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丹斯是独立电影的孵化器,它原本就是为了填补奥斯卡的大片厂倾向的空白而存在的,如今被奥斯卡公然收编,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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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山作为西方之外唯一的电影节进入六大名单,很多人说是「抬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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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不抬咖不好说,但它凭借奥斯卡的赋能,是否会对亚洲其他电影节(比如上海、平遥)占据更大的抢片优势,还需要后续观察。
FIAPF前不久为什么调整电影节分类规则,也是看到了传统的电影节等级体系本身就在松动。A类认证的排他性失去意义,真正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电影节,并不需要这个标签来反复重申自身地位,所以才「重新发明新的A级」。
奥斯卡此番绕过FIAPF体系自行划定认证范围,虽然可能是无意的,但确实也像是对这种趋势的回应,像一种争夺定义权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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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国际影片的归属,从国家变更为影片本身,奖杯由导演代领,铭牌上导演名字紧跟片名,这条看似程序性的调整,是可以理解为某种意识形态转向的。
因为奥斯卡看到了导演个体和ta所属国家之间,有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张力。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伊朗,伊朗的奥外名额,是由该国的法拉比基金会决定。尽管美伊关系常年不佳,但伊朗从未停止选送,近年只有一次例外。因为他们觉得奥斯卡主办方并非美国官方,且常常对美国政府有批评声音,不妨碍他们参赛。何况这也是伊朗电影难得的国际发声渠道。
事实上,伊朗选送的《一次别离》和《推销员》都获得过奥外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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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别离》
去年伊朗官方选的是《死因不明》,贾法·帕纳西的《普通事故》是不可能被选中的,它最后是用了法国的选送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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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不明》
所以奥斯卡的新规想说的是,国际电影代表的不应该是民族国家了,而是创作者个人。
这条规则和选送渠道的调整,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闭环。当提名资格可以绕过国家选送机制直接通过电影节获得,当最终的荣誉归属于导演而非国家,那么整个国际影片奖项的制度根基,就从国家代表制转向了个人创作制。
这对那些官方选送机制高度政治化的国家和地区,会有较大影响。从此,导演不再需要本国电影机构的认可,就能进入奥斯卡赛道,其创作也不再需要承担那种代表国家的符号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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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规也包括AI条款。简单说,AI创作不会被纳入评奖范畴。
如果把今年奥斯卡规则的调整,放到一个更大的尺度,比如说最近十来年,来审视,我觉得奥斯卡想回应两个大的问题。一个是电影工业的存续和方向,一个是电影这门艺术与民族国家的关系。
从2015年左右开始,奥斯卡渐渐从一个以北美英语电影为绝对中心、以民族国家为文化视野、以传统制片厂体系为产业基础的评奖机构,被改造为一个更具全球覆盖力、更强调个人创作价值、更适应数字时代产业现实的文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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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改造的动力既来自内部,比如说投票成员的国际化、代际更替,也来自外部,包括流媒体对传统发行模式的冲击、全球观众审美偏好的多元化、AI技术对创作边界的侵蚀,等等。
每一次制度改革都伴随着新的权力博弈。奥斯卡希望巩固自身作为全球电影评价链条的终极节点,它要重写全球电影的权力地图。这张地图的坐标原点仍然是好莱坞,只不过辐射范围变得更广,吸纳路径变得更多元。
对奥斯卡自身来说,这是一种开放的姿态,但对全球电影来说,或许是在通向一个更精巧的闭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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