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肯定都听过带邻居家孩子出门,出事反而要赔大钱的事,重庆这起8岁女童溺亡案,最近又出了新进展。带孩子游泳的邻居,一审二审都要赔66万,可邻居一家子硬是不服,已经提交了再审申请。到底这事谁更有理,咱们今天把整件事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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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发生在2025年7月1日的重庆,当事人范某某本来只打算带自己的一双儿女去长江边游泳,从没想过要带上8岁的萌萌。萌萌当时正和范某某的女儿一起玩耍,听见要去游泳,立马来了兴趣,说什么都要跟着一起去。范某某一开始也明确劝过萌萌,说长江水域危险,不让她跟着去,可压根拦不住执拗的小姑娘。萌萌转头就回了家,换上泳衣拿好游泳圈和浮具,硬生生跟着队伍出发了。
出发的时候萌萌跟上了队伍,到了江边要下水,范某某也没再坚持把萌萌劝回去。这一点,后来成了法院认定责任的核心依据。法院认为,没有再次劝阻就等于默认同意萌萌同行,范某某自然要担起照看萌萌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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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之后范某某特意提醒过萌萌,让她往趸船外侧游,说趸船底下水流乱漩涡多,沾着就有危险。哪知道刚提醒没一会儿,范某某就发现萌萌游得离趸船越来越近,处境已经十分危险。他赶紧喊萌萌往回游,自己也拼尽全力往萌萌那边冲,想把人拉去安全区域。可意外来得太突然,不等范某某靠近,萌萌就被漩涡吸到了船舷边上,直接没了自主游动的能力。
范某某拼了命往那边赶,好不容易抓住了萌萌的手,可湍急的水流阻力太大,他还是不小心脱了手,两个人都被卷进了趸船底下。范某某有多年游泳经验,最后拼着一口气从趸船外侧游了出来,上岸之后立马大声呼救。可萌萌却再也没能上来,永远停在了8岁这年。
事发三个月后,也就是2025年9月,萌萌父母把范某某告上了法院,认为范某某要负主要责任,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一共109万余元。重庆丰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之后认定,范某某的行为确实有明显过错,和萌萌溺亡的结果有直接关联,要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法院同时认为,萌萌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本身也存在过错,最后结合范某某事发后积极救援的情节,酌情判定范某某承担六成责任,赔偿萌萌家属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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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出来之后,范某某一家子完全没法接受,觉得自己吃了大亏,立马上诉到了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划分责任。2026年3月29日,二审法院给出了结果,说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也没有问题,驳回了范某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二审结束没多久,范某某一家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又申请了再审,范某某妻子接受采访时说,丈夫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义务,还拼了命救人,还要赔这么多钱,对一家子来说太不公平,这次就是想让法律把责任边界理清楚。
不少人现在都好奇,范某某这次申请再审,能改判吗?咱们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本身就是给一审纠错的程序,二审都已经维持原判了,说明法院对这个案子的事实认定和责任划分都没有问题。这个案子基本事实摆得明明白白,范家上诉也只是觉得判得太重,找不到能推翻原判的新证据,真要改判的可能性其实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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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放到网上之后,吵得特别凶,很多网友都站范某某,说该劝的劝了,该救的救了,到头来要赔六十多万,换谁谁能接受。可换个角度从法律层面看,范某某确实有可追责的地方,他只在最开始劝了一次,后来萌萌跟着走了要下水,他没再拦。这在普通人看来可能只是不好意思赶小孩走,抹不开面子,可在法律层面,这就是默许萌萌同行,自然要负起照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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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鲜活的生命没了,六十多万的赔偿,说起来是给范某某的教训,其实也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出门带别人家孩子这种事,真的不能抹不开面子,该拒绝的时候就得硬起心肠拒绝,别让一时的疏忽,酿成没法挽回的大错。
参考资料:极目新闻 重庆8岁女童溺亡案邻居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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