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神话,每个中国人都能说出个大概——治水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平定洪水,成为夏朝的开国君主。但大禹的父亲,却没多少人关注。他的名字叫“鲧”。很多人第一次看到这个字,都不知道该怎么念。它读作gǔn,和“滚”同音,但在神话里,他的命运却和这个字的读音没什么关系。他没能“滚”出困境,而是被死死钉在了“失败者”的标签上。
在我们对于治水神话的有限记忆里,他的形象很模糊,也很固定:治水九年不成被杀,然后儿子禹继承父业,最终成功。听起来顺理成章——父亲失败了,儿子成功了;父亲有罪,儿子有功。但如果我们用历史学的眼光去审视这个神话,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鲧这个“父亲”,很可能是后来被人为“创造”出来的。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先停下来思考一个问题,即我们今天看到的鲧禹神话,是从哪里来的?
传世文献中记载鲧禹神话的早期文献有《尚书》《左传》《国语》《山海经》《楚辞》《孟子》《吕氏春秋》等,这些文献大多成书于战国。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鲧禹治水”神话,目前能够找到的最早版本是在战国时代成形的。这意味着我们在读鲧禹神话的时候,读到的不仅仅是上古的记忆,更是战国人眼中的上古。他们把那个时代的焦虑、期待、困惑和政治诉求,都投射到了这个古老的故事里。神话成了他们表达自我理解的媒介,成了他们解释世界、安顿内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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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祥东汉武氏墓群石刻中的大禹像
无父的大禹:从土地神到治水英雄
在谈鲧之前,我们先把目光投到儿子大禹身上。大禹最初的形象,其实和治水没什么关系。
春秋中后期的叔夷钟铭在赞颂成汤功绩时云:“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土)。”《尚书・禹贡》也云:“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日本学者小南一郎撰文考据了“敷土”的含义,认为敷土是一种象征着“承天命以治国”的仪式,只有君主才有资格敷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文公重耳流亡时,“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子犯说这是“天赐”,稽首而受,谓受土象征着领有国家。《逸周书・作雒解》也说,周天子建大社,用五色土分封诸侯,“将建诸侯,凿取其方一面之土,苞以黄土,直以白茅,以为土封”。虽然五色土是战国五行思想下的产物,这个仪式是否存在还要打个问号,但可以确认的是,战国时期“土”已经是国家的象征,“敷土”意味着给封地带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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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夷钟铭文,画线部分为“咸有九州,处禹之堵”
换言之,大禹最初是土地神,而不是治水神。
那么大禹是怎么变成治水英雄的呢?这可能和他打败水神共工有关。《山海经・大荒西经》提到“有禹攻共工国山”;《海外北经》记载共工之臣相柳被大禹所杀,“其血腥,不可以树五谷种”,大禹用土填埋,“三仞三沮,乃以为众帝之台”;《大荒北经》也有类似记载,说禹杀相繇(即相柳),“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填埋之后,“乃以为池,群帝因是以为台”。在这些故事里,禹已经开始和水患斗争了。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有一篇题为《子羔》的文献,记录了孔子与学生子羔的对话。子羔问孔子:“三王者之作也,皆人子也。而其父贱而不足称也与?抑亦诚天子也与?”夏商周三代的始祖,他们的父亲都是普通人吗?还是说,他们真的是上天的孩子?
孔子的回答出人意料。他说,禹的母亲是有莘氏之女,在伊水边感天而孕,“娠三年而划背而生,生而能言”;契的母亲吞燕卵而生契;后稷的母亲踩巨人足迹而生后稷。这三王“之作也如是”,即禹、契、后稷都是无父而生的,是真正的上天的孩子。
这段记载让学者们重新审视鲧禹关系。裘锡圭先生在研究后指出,《子羔》成书时,大禹为鲧之子的观念尚未出现。法国汉学家马伯乐和德国学者艾博华认为,鲧禹为父子,是不同地区洪水神话融合后的产物。美国学者艾兰则进一步推测,鲧可能是多个神话传说融合时被“安”到大禹头上的角色。
换句话说,在更古老的神话传说中,大禹没有父亲。鲧的出现,是后来的事。那么,为什么要给大禹安一个父亲?而且要安一个失败的父亲?
答案或许很简单——需要一个对比。需要一个失败者,来衬托成功者;需要一个罪人,来衬托圣人。鲧的存在意义,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禹。原和代在论述鲧禹神话时就指出,“鲧禹虽为父子,但正因为有了失败的鲧,才会有成功的禹,所以二者不是单纯的‘失败者’与‘成功者’的对比……神话的内核是以禹为主体的,鲧是为了衬托禹的形象而存在的”。大禹从土地神化身为治水神、鲧作为失败的对比被创造,均是战国人重构神话的体现。
洪水不是灭世,是失序
美国汉学家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在《早期中国的洪水神话》的开篇花了大量笔墨论述一个核心观点:在中国古人的观念里,世界始于混沌,人类通过“命名”划分人与兽、人与自然、活人与死者的界限,从而建立秩序。这种划分界限的行为,是文明得以成立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他重新审视了中国古代的洪水神话。
鲧禹所治的洪水,是一场什么样的洪水?《孟子・滕文公上》留下了这样一段记载:“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仔细读这段话,会发现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即尧时的洪水并非如《圣经》诺亚洪水那种人类和动植物全部消灭的灾害,反而“草木畅茂,禽兽繁殖”。野兽成群,人兽杂居,野兽的数量之多,令人类的农业生产无法顺利进行。
再看《尚书・尧典》,其云尧和大臣们开会,用了“浩浩滔天”形容这场洪水。四岳推荐鲧治水,尧虽然觉得鲧不合适,但还是同意了。九年过去,鲧治水失败。在此期间,尧找到了舜,想要把帝位传给他。尽管尧这场洪水“浩浩滔天”,但包括尧在内,舜、四岳等人都活得好好的,如果真是灭世洪水,所有人都在水里泡着,尧怎么可能还有心思开会、讨论继承人?
如果说《孟子》和《尚书》都是儒家文献,一家之言不可尽信,那么我们可以再看《韩非子》的记载。《韩非子》是法家文献,法家与儒家的主张本就是针尖对麦芒,要是儒家文献出了什么事实性错误(或者不符合共同历史记忆的错误),断不会缄口不语。然而《韩非子》的《五蠹》载:“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決渎。”《外储说右上》载:“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可以发现,在法家文献记载中鲧在治水期间还与尧打了一仗。战争所动员的资源之多自不待言,如果真的是灭世大洪水,决不可能还有足够的人口打仗。也就是说,即使是法家,也认为鲧禹所治的不是灭世洪水。
于是陆威仪指出,真正威胁人类生存的不是洪水本身,而是洪水所带来的野兽数量繁多。洪水的出现,模糊了人与兽的界限——禽兽闯入人类领地,原本清晰的秩序崩塌了。所以,洪水不是单纯的自然灾害,而是一切失控的隐喻。
这正是恰恰战国时代的写照。礼崩乐坏,诸侯争霸,旧秩序瓦解,新秩序未立。人们需要一个故事,来解释混乱,也期待一位英雄,来重建秩序。大禹就是那个英雄,而鲧,则是英雄登场的垫脚石。
鲧到底是被杀还是被流放?
要理解鲧这个角色,我们首先需要确认他是不是真的死了。
鲧的结局,文献中有一个关键字——“殛”。《尚书・舜典》说:“殛鲧于羽山。”这个“殛”到底是什么意思?历代注家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殛”是杀,一派认为是流放。
先看流放说的依据。《舜典》的孔颖达疏认为:“流者移其居若水流然……殛者,诛责之称,俱是流徙。”陆德明《经典释文》认为《洪范》的“殛”本或作“极”。《说文》段注长篇大论地论述“极”“殛”二字含义,最终得出结论:“《尧典》殛,则为‘极’之假借,非诛杀也。”就连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也采纳了这个理解,说舜“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毕竟如果真的被杀,又怎么可能“变东夷”呢?
再看杀说的依据。钮树玉《说文段注订》反驳段注:“《尚书》本是‘殛’,《孟子》引同,《玉篇》引《说文》亦作‘殛鲧’,知许书必不作‘极’。”查《说文》,“殛”在“歺”部,左侧的“歹”原作“歺”。《说文》解“歺”曰:“刿骨之残也。”从“歺”的字都有严重损害身体之意,故“殛”确应解作“杀”。《山海经・海内经》:“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明明白白用“杀”字。《左传・昭公七年》载子产之言:“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这显然是说鲧死后化熊。《国语・周语下》也说鲧“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更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的又不同于《五帝本纪》:“乃殛鲧于羽山以死……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殛”与“诛”同义,都是杀的意思。
其实翻查先秦文献中“殛”字的用法,发现“殛”可用于三种场合——人类相殛(《墨子・非攻下》载大禹殛三苗、《逸周书・商誓解》载商汤殛桀、《尚书・周书・多方》载武王殛纣)、人类殛动物(《庄子・徐无鬼》中吴王殛猴子)、天殛人类(《左传》的《僖公二十八年》《成公十二年》《襄公二十一年》所载春秋盟誓中的“明神殛之”语)。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最终结果都是死亡。因此,“殛”在先秦的通行含义确实是“杀”。
那么流放说是如何产生的呢?关键在于对“象刑”的理解。《尚书・舜典》说舜“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即舜制定的刑罚是象征性的,并不真的伤害身体。杨倞注《荀子・正论》:“象刑,异章服,耻辱其形象,故谓之象刑也。……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如果舜的时代真的只有象征性的“象刑”,那么鲧就不该被杀,只能流放。后世儒家为了维护舜“圣君”的形象,倾向于把“殛”解释为流放。
然而今人注《尚书》已不采此说。王世舜《尚书译注》认为“象以典刑”的“象”是“刻画”的意思,指把五种刑罚的形状画在器物上,使人有所儆戒。但这其实是“刑象”而非“象刑”。《周礼・秋官司寇・大司寇》记载:“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小司寇》也载:“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 按《大司寇》贾公彦疏,刑象之法乃“三典五刑及司刑五刑二千五百条之属”。也就是说古代刑罚不仅不轻,统治者还会向民众普及成文法。
如果《舜典》的“象以典刑”本是“刑象”之误,那么故事就变成了舜明文颁布了法律,鲧是违反法律而被杀,前后矛盾就解开了。
更重要的是,古时兵刑无别。顾颉刚先生曾考据中国古代的战争与刑罚,举出七大证据论证古时两者就是同一回事。《国语・鲁语上》:“大刑用甲兵……大者陈之原野。”犯大罪者要接受战争的攻打,战败则被杀于郊外。鲧被“殛”于羽山之郊,正合“大者陈之原野”之制。
鲧,真的死了。他兵败被杀,死在羽山。确认了这一点,我们再来看他是怎么死的,以及为什么死。先秦文献里,鲧的死亡至少有四个版本。
《山海经・海内经》说:“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他偷了天帝的神土堵水,天帝派火神祝融杀了他。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则说:“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他反对尧禅让给舜,被尧起兵诛杀。
《国语・周语下》的说法是:“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他效仿共工祸乱天下,被尧处死。
《墨子・尚贤中》的说法也跟天帝有关:“若昔者伯鲧,帝之元子,废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乃热照无有及也。”鲧原本是天帝之子,地位尊崇,可惜不争气,于是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被杀了。
版本这么多,该信哪个?
其实,哪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所有这些故事里,鲧都有罪。要么违抗天命,要么反对禅让,要么祸乱天下,要么无德。他是被盖了章的“罪人”。
但奇怪的是,这个“罪人”却被后人当作功臣祭祀,而且享受的还是“郊祀”。《国语・鲁语上》明确记载:“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礼记・祭法》也说:“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左传・昭公七年》还记载了一个细节,说晋侯生病,梦见黄熊闯入寝门,子产告诉他:“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鲧死后化为黄熊,夏商周三代都祭祀他。
郊祀是什么?是祭祀天帝的礼仪,供品要用五谷中最上等的黍,是古代祭祀体系中最为隆重的一种。按照《礼记・祭法》所载规定,只有“法施于民”“以死勤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捍大患”的人才能进入祀典。也就是说,不是所有人都配享受祭祀的,更何况是最高级的郊祀。
鲧一个被处死的罪人,被三代祭祀,还享受如此高的礼遇,凭什么?
这就是鲧身上的核心矛盾。他确实被杀了,却也被祭了;他被塑造成罪人,却也被纪念为功臣。一个既被杀又被祭,既有罪又有功的人,究竟是什么角色?
鲧必须死
法国学者勒内・基拉尔在其代表作《祭牲与成神:初民社会的秩序》中拆解俄狄浦斯神话时提出过一个理论,叫“替罪羊机制”。
他发现,在初民社会中,当群体遭遇危机——瘟疫、灾害、战乱、饥荒——人们会产生强烈的焦虑和恐惧。这种情绪必须找到出口,否则会引发群体内部的互相残杀。于是,人们会本能地寻找一个“罪人”。这个罪人必须有点特别,有点标记,让大家觉得“就是因为他,我们才会倒霉”。然后,大家把这个罪人杀死或赶走。然后危机好像真的奇迹般地解除了。这个被杀的,就是“替罪羊”。
基拉尔总结,替罪羊有几个典型特征:危机往往是群体性的;替罪羊身上有某种“标记”,使他区别于常人;群体一致认定他是危机的根源;通过杀死他,危机得以解除;他死后往往被神化,因为他既承载罪恶,也带来和平。
更重要的是,替罪羊有两个看似矛盾的特点:第一,他是有罪的——大家认定他有罪;第二,他是无辜的——因为他什么都没做,只是被选中了。所以替罪羊死后,往往会被神化、被祭祀。因为大家心里隐约知道:他是替我们死的。
在宗教思维中,替罪牺牲者往往被视为一个矛盾的存在,它散播暴力,然后再收获和平;它让人们生病,然后再治愈它们。
把这个理论套在鲧身上,会发现惊人的吻合。
洪水来了,秩序乱了,这是群体危机。鲧是治水的主持者,又是大禹的父亲,与危机直接相关,身上有“标记”。他被塑造成违抗天命、刚愎自用的负面形象,成为众矢之的。他被塑造成“四罪”之一,他死后“天下咸服”,意味着危机解除、秩序恢复。而他死后被祭祀,正因为他既是牺牲者,也是拯救者,是他的死换来了大禹的成功和天下的太平。
这种矛盾不是逻辑错误,而是替罪羊机制的本质特征。鲧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而是一个被精心设计的角色。他必须失败,必须死,必须被指责,也必须被纪念。
战国需要这样的失败者
前文我们提到,洪水是失序的象征,而战国本身就是一场大洪水。礼崩乐坏,诸侯争霸,旧的秩序没了,新的秩序没来。人们最需要的是一个故事,一个讲清楚“乱”是怎么来的、“治”是怎么来的故事。
乱是怎么来的?是因为有人失败了。谁失败了?鲧。
治是怎么来的?是因为有人成功了。谁成功了?禹。
另一个现实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夏”已经成为各国争夺的历史记忆,纷纷自称夏朝继承人。晋国自称“夏墟”,因为晋国所在地是夏朝故地;魏国更直接,魏惠王改称“夏王”,自称夏朝正统;就连远在南方的楚国,也声称“我有夏”,试图攀附夏朝的血脉。谁掌握了禹,谁就获得了政治合法性。
在这种背景下,塑造大禹的圣王形象,就成了诸侯们的共同需求。而要凸显禹的伟大,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对比。找一个失败者来衬托成功者;找一个罪人来衬托圣人。
鲧正好承担了这个角色。他治水九年不成,衬托禹的十三年艰辛与最终成功;他刚愎自用、违抗天命,衬托禹的谦逊恭顺、顺应天命;他被处死,衬托禹的受命于天、功成名就。
父与子、失败与成功、罪与功、死与生,俨然一组完美的对比。
但鲧的形象又不能完全负面。因为他是禹的父亲,禹的血脉来自他。如果鲧一无是处,禹的伟大就会打折,所以鲧必须有功有过。他的治水是“功”(尽管失败),他的态度是“过”;他的努力值得肯定,他的失败必须惩罚。这种微妙的平衡,使得鲧既被处死,又被祭祀;既被指责,又被同情。
可能会有人觉得失望。难道鲧禹治水全是假的吗?难道我们歌颂了几千年的精神,都是虚构的吗?
不是的。神话虽然不是历史事实,但它反映了心理真实。古人创作这个神话,不是为了欺骗后人,而是为了表达他们对秩序的渴望,对成功的理解,以及对牺牲的认知。
鲧的形象虽然是虚构的,但他所承载的那种“尝试—失败—牺牲”的精神是真的。大禹的形象虽然是层累形成的,但他所代表的那种“顺应—疏导—重建”的智慧也是真的。
我们探讨这个神话,不是为了证明它发生过,而是为了理解古人为什么希望它发生过。就像我们小时候听童话,我们知道灰姑娘不一定存在,但我们知道,人们希望善良能得到回报。这种希望,比事实更真实。
因为,一个民族相信什么,比事实是什么,更能塑造这个民族的性格。我们相信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奉献,所以我们尊重奉献;我们相信鲧“窃息壤以堙洪水”的悲壮,所以我们理解悲壮。这些相信,代代相传,成了我们的文化底色。
《山海经・海内经》说:“鲧复(腹)生禹。”鲧死了,但他没有真正消失。他以另一种方式,活在儿子身上,活在功业里,活在历史记忆中。鲧的失败,是禹成功的代价。鲧的死,是禹活着的条件。鲧的“罪”,是禹“功”的前提。所以夏朝祭祀他,商朝祭祀他,周朝也祭祀他。因为人们心里清楚,没有那个失败的父亲,就没有那个成功的儿子。
这不是血缘的逻辑,这是叙事的逻辑。
《左传・昭公元年》记载,刘定公站在水边感叹:“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没有大禹,我们都要变成鱼了。但他没有说的是,没有鲧,也就没有禹。
今天我们重读鲧禹治水神话,不再把它当作一本流水账的历史书,而是把它当作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古人对秩序的焦虑——洪水泛滥,禽兽逼人,人兽杂居,那是礼崩乐坏的隐喻;它照出了政治合法性的构建——各国争夺夏朝话语权,争夺大禹这个符号;它也照出了人类如何通过故事来安慰自己——把混乱解释为有人做错了,把秩序解释为有人做对了。
鲧或许从来没有存在过,但在那个神话里,他承担了一个父亲该有的沉重,承担了一个失败者该有的悲壮。他的死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故事需要一个做错的人。他是被牺牲的,也是被纪念的。
我们歌颂大禹,是因为我们需要英雄。我们解读鲧,是因为我们需要理解故事背后的逻辑。历史可能会说谎,但神话不会。神话赤裸裸地展示了人类的欲望、恐惧和期待。这或许就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温柔。他们知道,失败者也需要被铭记。他们知道,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都有一个被牺牲的影子。他们知道,一个只歌颂胜利者的民族是单薄的,只有同时记住那些尝试过、努力过、最终倒下的失败者,这个民族的历史才是完整的。
愿我们都能看懂大禹的伟大,也能读懂鲧的悲伤。
愿每一个在故事里被牺牲的角色,都能被后人温柔地理解。
愿我们不再执着于真假,而是懂得每一个传说背后,那份想要安顿身心的诚意。
这就是神话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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