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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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辽巨奸 耶律乙辛)
让我们来看一下,耶律乙辛是如何陷害萧观音的:
太康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据外直别院宫婢单登及教坊朱顶鹤陈首。
耶律乙辛一上来就把自己摘的是干干净净,虽然整起事件是由他主谋策划,但他说,自己不是原告,自己只是据报,什么意思?我听说有这回事儿,原告是单登等人。
这个设计就非常阴,也非常合理,耶律乙辛权倾朝野,但他毕竟是外臣,皇后和伶人通奸有私,他怎么知道?他不知道,他是不知道,但就在内宫里生活的奴婢知道。
接下来,耶律乙辛给出了具体时间,是咸雍六年九月。
为什么要挑这个时间?
《辽史拾遗》卷十九:忽于咸雍六年九月,驾幸木叶山。
因为就在咸雍六年九月,道宗不在宫里,他出门了。
道宗不在家,耶律乙辛把奸情编排在这段时间,道宗他就无从查证,也更容易被欺骗。
惟一公称有懿德皇后旨,召入弹筝。
自辰至酉,调成。
辰时是早上七八点,酉时是傍晚五六点,这就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赵惟一受到萧观音的召见,在皇宫的宫里弹琴调曲,这个时长本身就是在暗示不正常,调一个曲子需要那么久么?
接着是“皇后向帘下目之,遂隔帘与惟一对弹”,这是说,萧观音隔着一个帘子,看着赵惟一,还跟赵惟一一起弹琵琶。
言外之意,萧观音这是在和赵惟一隔帘对弹,眉目传情,至于具体画面,道宗完全可以自己脑补。
还有服装上的描写:
到了晚上,掌灯了,赵惟一换上了“绿巾、金抹额、窄袖紫罗衫、珠带、乌靴”,萧观音也换了一套非常华丽的服装,是“紫金百凤衫、杏黄金缕裙,上戴百宝花髻,下穿红凤花靴”,男人换掉了官服穿便服,女人换掉了礼服穿艳服,怕你道宗脑补不够,直接给你呈现出具体的画面,让道宗只要一看到这些描述,他就能想象到当时两个人的衣着,表情,甚至是动作。
可以说耶律乙辛真是中国历史上最懂得操纵男性嫉妒心理的写手了,跟道宗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他知道皇帝都是性忌的,他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唤起道宗占有欲被侵犯的感觉。
至院鼓三下,敕内侍出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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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排诬陷 虚构故事)
打了三通鼓,那就是到了半夜,萧观音把所有的内侍都赶了出去,这回宫里就只剩下萧观音和赵惟一两个人了,只有“登时当直帐”,就是只有单登守在宫门外,所以她才能目睹耳听这一切。
单登听到了什么呢?
她听到萧观音说:
可封有用郎君。
你的这个xx(指男性的性器官)很有用,可以封个郎君。
赵惟一说:我的这个xx虽然很厉害,但就像一条小蛇一样,和皇帝的xx还是没办法比的,皇帝的xx是真龙。
萧皇后说:虽然你的这个xx是一条小蛇,但却是一条猛蛇,皇帝的xx虽是真龙,但却是一条懒龙。
最后是“此后但闻惺惺,若小儿梦中啼而已”,惺惺是喘息的拟声,小儿梦中啼是含糊的低语,这是在说两个人已经发生了性关系。
院鼓四下,后唤登揭帐,曰:惟一醉不起,可为我唤醒。登叫惟一百通,始为醒状,乃起,拜辞。
打了四通鼓了,就是天快亮了,萧观音叫单登叫醒了已经睡着的赵惟一,让他离宫,走之前还“赐金帛一箧”,给了赵惟一很多钱。
耶律乙辛用心狠毒,他不仅要把这个事情定性为偷情通奸,还要更加的严重化,所以他编排萧观音赏赐赵惟一。
试问,什么样的关系需要用金子去做赏赐?淫妇不会对奸夫进行赏赐,只有女主人对侍者才会进行赏赐,耶律乙辛用这个细节完成了对萧观音与赵惟一关系的最终定型,不仅是私通,还是狎昵,皇后不仅是在偷情偷人,还在用主上的姿态来养情夫。
最后,是耶律乙辛的陈词:
臣惟皇帝以至德统天,化及无外,寡妻匹妇,莫不刑于。今宫帐深密,忽有异言,其有关治化,良非渺小,故不忍隐讳。
他为自己解释,自己没有陷害皇后,自己和皇后也无冤无仇,而是因为自己觉得,皇帝的德行太高了,教化遍及天下,老百姓都以您为准则(都看着您呢),现在宫里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不能隐瞒。
真是不要脸啊,不要脸啊。
耶律乙辛临了还没忘记给自己脸上贴金,他把告密行为变成了忠君爱国,把构陷包装成了维护圣德,完全把自己摆到了大公无私的位置上。
最后的最后,是:
辄据词,并手书《十香词》一纸,密奏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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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文)
据词,是单登等人的口供,手书十香词,是萧观音亲笔抄录的物证,现在就是人证物证俱全,纸张摆在案上,供词录在卷中。
这一顿招数给道宗用上,道宗是投袂而起,发上指冠,他都没有认真思考一下整个诬告是有多么的离谱,马上就叫来萧观音当堂对峙。
萧观音如遭霹雳,面对诬陷,她痛哭流涕,说了这么一段话:
《情史类略》卷十四:妾托体国家,已造妇人之极,况诞育储贰,近且生孙,兄女满前,何忍更作淫奔失行之人乎?
我已经做到了一个女人的极致,贵为皇后,儿子是太子,甚至孙子也有了(指后来的天祚帝耶律延禧,此时刚刚出生不久),我已儿女成群,怎么会做这样失德的事情?
道宗根本不听解释,拿出《十香词》手书,斥问萧观音:
《津逮秘书》卷五百一十八:此非汝作手书,更复何辞?
这是你亲手所写的淫词,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萧观音说,这首词是婢女单登拿给我抄的,她说这是宋国皇后的作品。
萧观音还指出,《十香词》中有一句是“既摘上林蕊,还亲御苑桑”,契丹是游牧民族,采桑养蚕则是中原农耕地区的习俗,辽国根本就没有养蚕的事情,如果这是我原创的,我为什么要写压根就不存在的内容呢?
看得出来,如此关头,萧观音还能抓住这个细节来反驳,说明她当时还是比较镇定的。
萧观音很镇定,但她的丈夫在此刻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他不仅没有考虑萧观音的辩解,反而“以铁骨朵击后”,铁骨朵是一种带有铁制骨朵头的长柄兵器,是辽代常用的一种刑具,皇帝用这种刑具亲自殴打皇后,导致萧观音“几至殒”。
道宗此时此刻的逻辑是,不管这件事情是真是假,反正我很生气,我要把这个气发泄出来,那就先把皇后打一顿再说。
我们必须要承认,尽管道宗已经把萧观音几乎打死,但他并没有立刻认定萧观音和赵惟一私通有实,因为他接下来的举动是,命令耶律乙辛和张孝杰共同审理此案,他要做进一步的确认。
不过道宗的失智也是肯定的,因为他居然让诬告者来审问被诬告者,只有失智的人才会做出如此精神错乱的安排。
耶律乙辛和张孝杰拿到审理权之后,审理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酷刑对待,以他们的身份而言,他们当然无法对萧观音用刑,且此时萧观音也不再具备用刑的条件,她已被道宗殴打到“几至殒”,如果再打恐怕当即就会死去,但他们当然可以对本案中另外一个重要人物赵惟一用刑,于是赵惟一被“钉灼、荡错”,钉灼是用烧红的铁钉钉入身体,荡错则是用烧红的烙铁反复烫烙,这都是足可让人生不如死,畏刑甚于畏死的刑罚,而在极度的痛苦之下,赵惟一被屈打成招,承认了自己和萧观音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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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言相劝 萧惟信)
朝廷里有一个枢密副使,叫做萧惟信,因为一些原因旁观了审讯的整个过程,他十分愤慨,亲自找到耶律乙辛和张孝杰,劝告说:
《康熙永平府志》卷十三:懿德贤明端重,化行宫帐,且诞育储君,为阙大本,此入下毋也川以叛,家仇如一语动筵之乎?公等身为大臣,亦当烛照奸宄,氋雪克诬,烹诫此辈,以报朋家,以正切体,奈何厥然。
这段就不翻译了,总结来说就是萧惟信很愤怒,说皇后这么好一个人,怎么能因为一个婢女的诬告就定她的罪呢?
这番话义正言辞,掷地有声,但耶律乙辛和张孝杰不为所动,他们的反应是:
《焚椒录》:不听。
这不是作者的演绎描述,这是史料记载的原文。
不听,就是不听。
不听这两个字,是本案中最诚实的两个字,它不掩饰,不辩解,不装模作样,它赤裸裸地宣告,在这个案子里,权力的逻辑碾压了一切,程序,法律,道德,人情,全部沦为废纸,而萧观音的脖子(生命),被这道绝望的,干净的,不容置疑的不听,彻底勒紧了...
参考资料:
《辽史》
《焚椒录》
《辽史拾遗》
张兴国.略评耶律乙辛.旅顺博物馆学苑,2023
宇信潇.逝去的帝国.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21
武威.试论阜新辽代六皇后的悲剧人生.侨园,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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