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人登船时好好的,邮轮上突发重病却无人及时出手,最后人没了
2024年2月,广东中山一家旅行社举办邮轮推介会,74岁的方美婷和老伴刘善雄一起报了名,打算乘坐“爱达·魔都”号走日韩航线,方美婷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和胃息肉,平时需要靠药物控制这些病,他们想着趁还能走动,多出去看看。
5月14日下午3点,两人在上海上了船,第二天早上6点韩国时间,方美婷开始呕吐,肚子疼得厉害,大概一个半小时后,她告诉随团旅行社人员这个情况,邮轮护士过来看了看,说是肠胃炎,开了药,还给开塞露用,但方美婷一直没能排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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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点20分,船医通过X光检查发现方美婷可能得了肠梗阻,但船上没有CT机,没法确诊,她就被送进船上的ICU,由老伴陪着照看,下午1点08分,船停靠在济州岛,就在这时候,方美婷在船上接连两次心跳停止,直到2点25分,岸上的急救人员才把她接走,晚上8点15分,济州岛西归浦医院宣布她去世,死因是肠梗阻导致肠子坏死、穿孔,引发腹膜炎,最后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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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医生是外国人,看病全靠中文翻译帮忙,病历里没记录病人有老毛病,也没写她对什么药过敏,家属表示他们不知道医生判断为肠梗阻,更没人告知病人情况危急,他们多次询问能否呼叫直升机,但每次都没得到明确答复,事后查记录发现船方没有启动标准SOS流程,连评估是否需要空运的过程都没留下痕迹。
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十万元,称之为“人道补偿”,并认定船公司和旅行社已经履行了义务,家属申请进行医疗鉴定,但遭到驳回,理由是鉴定机构表示无法完成这项任务,这种情况让人感到困惑:一个病人在船上病情突然恶化,责任归属难以明确,连调查都显得无从下手。
这艘船主要接待中国游客,但所有医疗文件、药品说明和风险提示都只用英文写成,上海海事大学有位老师做过调查,发现国际邮轮的医疗应对措施没有统一标准,比如要不要动用直升机,完全取决于船医的判断,还要经过船长同意,同时得考虑天气和海面状况,不是说直升机不能起飞,而是没人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必须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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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6月,同一条船上另一人突然生病,家属立即报警,海事中心安排了一艘救援船把人接走,后来那人康复了,但方美婷那次没有用这个方法,也没有提前商量要不要换停别的港口,没人解释原因,区别可能在于前一次家属主动请求帮助,后一次只能被动等待通知。
船医没有CT设备,也没有病史记录和家属签字,只凭X光检查就判断为疑似肠梗阻,这件事是否符合规定让人怀疑,旅行社在宣传中强调安全有保障,船上设有医疗室,但没有说明邮轮缺乏处理重症的基本能力,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误导也值得讨论,法院拒绝进行鉴定,依据的法律条款不明确,鉴定机构表示无法完成鉴定,可能是技术条件不足,也可能是提交的资料过于混乱,另外,类似的高龄老人在邮轮上发生意外的情况可能还有其他案例,是否有系统性的整理工作也让人关注。
我查了查公开资料,这类事情其实发生过很多次,但大部分没有闹到法庭上,或者就算上了法庭也没什么动静。邮轮旅行表面很美好,可一旦出了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船上的小医务室能不能应付突发急症?谁也不敢保证。
方美婷的老伴还在等一个说法,他不是要赔多少钱,只是想知道,如果那天有人多问一句,多跑一趟,事情的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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