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苏木镇场:
根据《通辽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通辽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十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函〔2026〕408号)精神,经旗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旗畜牧业生产实际,制定了《科左后旗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十一批)实施方案》,报旗政府2026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牧局(科左后旗乡村振兴局)
2026年4月28日
科左后旗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十一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畜牧业生产救灾防灾工作,充分发挥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通辽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通辽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十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函〔2026〕408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受灾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任务
上级下达我旗畜牧防灾减灾资金704.55万元,主要用于我旗受灾严重的苏木镇场饲草料储备,本次共调运和储备饲草料39141.66吨,努力将因灾损失降到最小,保障受灾地区畜牧业生产稳定。
二、资金用途和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重点地区越冬度春饲草料储备,提升饲草储备能力,饲草料调运按照每吨180元标准进行补助,各相关苏木镇场按照分配目标,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苏木镇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配合旗级调度工作,切实把灾害损失情况摸清、核准、做实。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嘎查村对受灾地区逐一登记造册,并将受灾对象明细在嘎查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镇、村两级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旗农牧局(318室)。(详见附件2)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相关苏木镇场要严格按照《财政厅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农牧计财发〔2025〕102号)规定,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发放程序。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补助资金下达后,拨付率在2个月内达90%以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防灾救灾资金。做好防汛救灾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强化调度总结。旗农牧局对工作执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各相关苏木镇场要加快推进实施,强化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救灾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成效及支出进度。要常态化开展现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防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向旗农牧局报告,确保工作质量、进度和效益同步提升。各相关苏木镇场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形成资金使用总结报送旗农牧局。上级部门将不定期对资金支出情况开展调度,对存在挤占挪用、支出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地区,将采取收回任务及资金、与后续专项资金安排挂钩等方式予以惩戒,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科左后旗2025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表.docx
2.2025年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用于购买捆草予以补贴明细表.xlsx
![]()
![]()
![]()
来源 │科左后旗政府网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