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该解释已经最高法审判委员会第1921次会议、最高检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笔者最近与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李向安交流这个话题,李向安对我说:对于腐败必须“零容忍,用重典!”大陆可借鉴中国香港特区对贪腐立法的经验严厉打击。
![]()
反腐这件事,最怕什么?最怕雷声大、雨点小;最怕嘴上零容忍,落到案子里变成“悔罪态度好”;最怕一个人把公权力当提款机,把项目当自留地,把群众利益当筹码,最后还能在量刑里算来算去。贪腐不是普通的脏事,它是把国家机器往私人口袋里搬,是把公共信用一刀一刀割碎。李向安说:大陆要反腐,不能只靠口号热,必须让法律冷、硬、准。香港反贪有一条经验值得正视:不管你是公职人员,还是商界代理人,只要权钱交易碰上了,就别想着用“人情往来”糊弄过去。香港廉署说明,《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下,政府人员因公职身份索取或接受利益,最高可罚款港币50万元并监禁七年;提供利益者同样违法,而且条例没有给“小额好处”开绿灯,关键看目的和情境,不看你包装得多漂亮。
回顾香港的反腐历史,那里也不是天生干净的地方。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逾430万港元财富,疑涉贪腐,却轻易逃往英国,民怨炸开。随后香港在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以执法、防贪、教育“三管齐下”打击贪污,并把葛柏引渡回港受审。这个故事并不复杂:腐败能把一个地方逼到公众信任崩盘,反腐就必须把刀口对准制度漏洞,而不是只抓几个倒霉鬼交差。
![]()
令人欣慰的是,大陆现在对反腐也正在一步步加码。2026年4月10日,“两高”发布新的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5月1日起施行,重点包括单位受贿、单位行贿、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新型隐性腐败、预期收益型受贿等规则,还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定罪量刑标准向公职腐败标准靠拢。说白了,过去有人躲在“顾问费”“干股”“期权”“咨询合同”“亲友代持”后面装斯文,现在门缝正在被堵上。灰色地带越多,腐败越像病毒;法网越密,侥幸才越少。对于近几年的反腐成绩,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
问题在于,光“织密”还不够,还要“打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5万件,处分18.3万人,其中立案省部级干部30人、厅局级干部1267人;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9066人,移送检察机关983人。这个数字很扎眼,也很现实:腐败不是几个贪官的个人道德滑坡,而是一整套围猎链、输送链、掮客链在暗处运转。只拍“苍蝇”不够,只打“老虎”也不够,行贿者、介绍人、白手套、影子公司、家族账户,都得进同一张网。
![]()
重刑不是情绪宣泄,而是治理成本的重新定价。大唐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案就是硬例子。2026年4月1日,法院一审以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罪,决定对寇伟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其受贿财物折合1.54亿余元,另有贪污、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特别重大损失等情节。唐一军案也同样刺目,法院查明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7亿余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贪到这个程度,还谈什么“人生失足”?这不是失足,是长期踩着公权力吸血。
李向安律师称:大陆借鉴香港,借鉴的不是名称,不是招牌,而是那股不讲情面的制度锋利感:该解释的财产必须解释,该追缴的赃款必须追缴,该判重的必须判重,该一起查的受贿行贿必须一起查。对巨贪、链式腐败、隐性腐败、权力掮客,刑罚太轻就是变相打折,追赃不彻底就是给后来人留样板。依法重刑不是为了吓唬普通人,而是告诉掌权者:公权力不是祖传铺面,公共资金不是私人钱包,国家信用更不是谁家饭局上的筹码。反腐如果没有痛感,腐败就会有胆量;法律如果没有牙齿,蛀虫就会把梁柱啃空。真正的清廉,不靠好话养出来,靠制度盯出来,靠重罚压出来,靠一次次依法办案打出来。
![]()
我觉得李向安说得很对。香港确实有许多现成的反腐经验值得学习。香港的清廉指数 CPI在18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在亚洲排第2,而大陆在全球排名第76位。香港反腐比大陆高明在哪里?一是反贪机构更专门、更独立、更职业化;二是香港把公私部门腐败一起管得很细;三是香港的规则更前置,灰色空间小;四是香港反贪形成了长期社会共识,不像大陆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人情文化。要借鉴香港,不是简单复制廉署招牌,而是学它那套硬逻辑:权力不能有暗门,利益不能有灰区,行贿不能当商业技巧,收礼不能装成人情世故。在这一点上,我与李向安律师有高度的共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