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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杂志2026年第4期刊发福建省委政法委署名文章《牢记嘱托 履职担当 奋勇争先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现予以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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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履职担当
奋勇争先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建省委政法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不仅科学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围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创了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近年来,福建政法系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和深切期望,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与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的相关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扛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的政治责任,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推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福建真正成为“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
健全护企制度体系,筑牢营商环境法治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福建政法系统牢记重要嘱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经营主体“安心定神”、为项目投资“撑腰壮胆”、为营商环境建设“铺路架桥”。
健全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保障作 用,积极推动出台《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福 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地方 性法规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透明度”。建 立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先后开展涉及 民营经济、不平等对待企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专 项清规工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 性文件 841 件、政策文件 142 件,切实消除“隐形 壁垒”,释放经营主体活力。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统 一审查机制,常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5 年审查各级涉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358 件,发出提示函和意见书 9 份,从制度上、源头上 杜绝损害营商环境的政策出台。
加强统筹推进。将“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纳入《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 年)》一体推进,出台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重点举措等政策文件20余份,形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召开全省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出台政法机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市场秩序法治保障优化、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深化、涉企执法司法规范提升、创新创造活力法治赋能、惠企安商法治服务升级、闽商出海法治护航等六大专项行动,以 32 项针对性措施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短板问题开展项目化、清单式集中攻坚,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创新评价机制。组织政法机关深度参与全省一体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建设,将经营主体最关心的“纠纷解决”问题直接设为一级指标,并细分为“企业破产”“商业解纷”和“行政执法”3 个二级指标,实时监测 15 项政法部门核心业务数据,覆盖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关键环节,让数据“开口说话”“精准画像”。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经营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面向有办事体验的企业全量发放问卷超160万份,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0%以上,倾听经营主体最真实的声音,通过标准共建、数据共享、平台共用、结果共评,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标尺,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福建政法系统持续深学笃行,立足政法职能定位,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执法办案各环节、全流程,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可触可及可感。
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力净化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对恶意阻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严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内鬼”行为。落实“快立、快侦、快追赃”的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坚持破案与挽损并重,2025 年全省涉企经济犯罪呈现发案数同比下降,破案数、打击人数、追赃挽损数同比上升的“一降三升”良好态势。坚持网上、网下同步发力,建立健全涉企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与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的行为,严厉惩处敲诈勒索,持续优化网络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用心彰显法治温度。坚持执法有力度与有温度相统一,制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18 条具体措施,提升涉企检查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托科技赋能减负,建成“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研发“入企扫码”“涉企执法分析”等功能模块,设置“多头重复执法”“罚没收入异常”等预警功能,全年涉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 25.8%。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广教育、劝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避免“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畅通执法监督、复议申诉等救济渠道,全年行政处罚案件复议纠错率下降 36.1%,涉企执法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 25%。
提升涉企司法质效,切实守护公平正义。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精准区分行政违法、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与应用,发挥流程监测、纠错补瑕、堵漏建制等功能。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探索“跨域立案”模式,设立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推广要素式示范起诉状,让立案更便捷。建立省级层面破产协调机制,运用“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高效出清“僵尸企业”,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 153 天降至57 天。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财产保全 11条措施,推行“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措施,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审判机关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均位居全国前列。
优化惠企便利举措,提升精准服务保障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福建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围绕企业办事便捷、公平解纷、风险可控等核心关切,构建响应迅速、精准有效的政法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靠前服务防风险。坚持预防为先,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前端,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亲清八闽”“亲清护企”“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等护企安商法治品牌,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组建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完善“百所联百会”等律师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开展“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和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 949 家律所与 1072 家商会建立“结对子”式长期合作,累计开展法治体检 5000 多场次,切实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规范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聚焦民间标会、投资理财平台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与涉稳风险专题研究,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集成服务提质效。坚持打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审判机关加强诉讼和执行两个服务中心、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建设,全面准确落实立案登记制,探索打造“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破解跨区域缴纳难题。检察机关加强一站式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专门设立“企业诉求反映窗口”,构建企业诉求“接收 - 分流 - 办理 - 反馈”闭环机制,对企业、企业家提出的各类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公安机关加强公安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实现“一窗通办”,推进 21 件“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闽政通公安服务专区”日均办件 3.5 万件,让“网上办”“掌上办”成为企业办事新常态。司法行政机关打造“法务速递”“三链融通”等惠企护企“148”品牌,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全年近70万件涉企公证业务中“最多跑一次”占比超 80%。
协同服务化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建设福建省综治大数据平台,有效统筹整合属地政府、政法机关及市场监管、人社、工会等资源,构建起“源头排查、中心调度、部门联调”工作体系,累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2万余件。因地制宜在重点工业园区设立“园区枫桥”工作站,配备专职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实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园”。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维度协同网络+专业化调解平台+高素质调解队伍”三位一体支撑体系,聚焦金融、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在“抓预防、聚合力、促规范”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
创新助企“出海”平台,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福建政法系统聚焦经营主体“出海”需求,扎实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和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法律服务。
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矩阵。聚焦跨境贸易投资痛点,提供市场准入咨询、合同审查等全周期法律服务,累计服务企业近 4 万家次,线上服务 120 万人次。设立域外法查明、反垄断审查辅导、跨境上市等平台,其中域外法查明中心服务网络已覆盖 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量三年激增 6 倍,服务能力处于全国前列。落地“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厦门代表处,为共建国家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服务。聚焦金砖国家和东盟成员国等闽企“出海”热门地区,打造金砖法务特色专区,设立泰国、越南、印尼等6 个国别法律服务中心,累计处理涉金砖国家案件400 余件,让涉外法治建设效能成为企业出海远航的“压舱石”。
提升涉外纠纷解决质效。推动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引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亚国际仲裁法院等设立分支机构,与世界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落地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代表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海丝中心等法务机构,为一站式高效解纷提供有力支撑。搭建“诉仲数字化协同平台”,推动诉、仲、调功能深度融合,出台司法支持国际商事临时仲裁措施、创新“示范判决 + 专业调解 + 司法确认”机制等,大幅提升涉外纠纷解决效率。探索“仲裁调查令”,破解仲裁“取证难”问题;创新涉外审判一次性委托授权认可机制,破解跨境解纷“手续繁”难题;发布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有效减少管辖权异议,最大限度为企业“出海”扫清障碍。
增强企业国际竞争优势。坚持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国际规则衔接创新,发布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运安全标准及合同范本,构建覆盖港口服务、海上运输、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加强与国际仲裁规则的衔接,发布自贸区临时仲裁指南,组织 12 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仲裁专家制定《海丝特别仲裁规则》,提升仲裁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探索“班轮扣押预告制度”,避免企业因航程中断导致货物滞港、船舶停运等额外损失。推动 110 余家企业成立警安法务科技生态共同体,落地海丝安防协作平台,举办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吸引境内外 320 多家企业超 750 款产品参展,打造警安法务科技行业“出海”特色品牌。
落实暖企工作措施,提增地方经济发展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要深刻认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原则要求,又要准确把握本地区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的比较优势,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福建政法系统积极主动作为,聚焦福建民营经济大省特点、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坚持以高质效法治供给精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带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鼓励政法干部真诚坦荡同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交流互动、敢亲善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人格权和市场准入待遇,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新、放心发展。加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推动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台湾地区法律查明中心,健全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落实台胞台企普惠式、均等化待遇。打好新时代新“侨牌”,深化法治护航“大侨务”工作,更好发挥侨资侨智侨力作用,吸引更多优质的侨资企业返乡投资兴业。
一以贯之全面保护知识产权。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依法严惩假冒知名品牌、老字号商标等侵权犯罪行为,重点保护企业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护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综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履职,设立福州、厦门、泉州知识产权专门法庭,推行速裁快审,压缩办案周期,拓展和用好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细化惩罚性赔偿标准,切实保障企业权益。2025 年,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同比增长 18.8%,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周期压缩 50% 以上,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居全国第 4 位,持续为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抓到底持续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坚持以法治“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全方位参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福建营商环境的亮丽名片。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地方性法规,探索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森林生态司法赔偿机制,创新“认购碳汇”实践,用法治方式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硬核支撑。聚焦产业转型和生态保护,加强对环境权益交易、绿色技术转化的司法指引与保护,有效降低绿色项目交易成本。深化生态联合执法,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政法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健全“审判 + 碳汇”“检察 +碳汇”生态修复机制,形成共治合力,持续擦亮“清新福建”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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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安》杂志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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