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上皮内瘤变(CIN2)是临床常见的女性宫颈病变,具有较高的癌变风险,需要及时进行手术干预和长期随访监测。在重疾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以 CIN2 属于癌前病变、并非恶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为由拒赔。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 CIN2 理赔案件,经北京地区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十余万元保险金,并支持保险费豁免请求,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案当事人为女性投保人,多年前为自己配置了重疾险,希望为健康增添一份保障。在一次常规体检中,当事人被查出宫颈异常,进一步检查后确诊为宫颈上皮内瘤变 CIN2。医生告知,CIN2 虽不属于浸润性恶性肿瘤,但如果不及时治疗,极易进展为宫颈癌,严重威胁生命健康。当事人随即按照医嘱接受了手术治疗,术后还需要定期复查、持续监测,治疗和复查产生了不小的经济开支。
治疗结束后,当事人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希望能通过保险金弥补医疗支出。但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明确作出拒赔决定,理由是 CIN2 为癌前病变,不符合保险合同中恶性肿瘤的定义,不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因此不予赔付。同时,保险公司表示,该案件不满足保费豁免的条件,当事人仍需继续缴纳后续保费。
这一结果让当事人难以接受。CIN2 的癌变风险极高,手术治疗给身体带来创伤,后续的复查监测也带来了持续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完全符合重疾险 “防范重大健康风险” 的核心目的。保险合同中关于恶性肿瘤的条款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单方对其作出限制性解释,将高风险的癌前病变排除在外,违背了公平原则。当事人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阐述病情的严重性和理赔的合理性,但保险公司始终坚持拒赔立场。
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委托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君审律所的律师团队长期处理女性健康相关的保险理赔案件,对 CIN2、甲状腺病变、乳腺病变等常见理赔纠纷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保险合同、病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复查资料等全部材料,结合临床医学标准和司法裁判共识,梳理出清晰的办案思路。
律师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对保险条款中恶性肿瘤定义的合理解释,以及 CIN2 的临床风险与保障必要性。首先,案涉保险条款为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对于恶性肿瘤的界定并未明确排除 CIN2 这类高风险癌前病变,条款内容存在解释争议。根据保险法不利解释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其次,CIN2 具有明确的治疗必要性和癌变风险性,符合重大疾病保障的实质内涵,保险公司仅以 “非浸润癌” 为由拒赔,脱离了临床实际和保险保障初衷。最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就恶性肿瘤的定义、保障范围等关键内容向当事人作出充分的提示和明确说明,相关限制性条款对当事人不产生效力。
在庭审中,代理律师提交了临床医学专家意见、同类案件胜诉判例等证据,围绕条款效力、疾病性质、保障目的等关键点展开充分辩论。律师指出,重疾险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转移重大健康风险,CIN2 作为高风险病变,已经给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健康威胁和经济损失,理应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当事人的病情符合合同约定的保费豁免条件,保险公司应当免除后续保费。
北京地区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君审律所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当事人支付十余万元保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免除当事人后续的全部保险费。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明确了 CIN2 这类高风险癌前病变的理赔标准,否定了保险公司机械、狭隘的条款解释方式,彰显了司法裁判对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
在保险理赔实务中,保险公司常以 “癌前病变”“不在保障范围” 为由拒赔此类案件,但司法实践早已形成共识,对于具有高癌变风险、需要积极治疗的病变,应结合保险保障目的和疾病实际风险综合认定,而非单纯依据文字表述。广大女性投保人在遭遇此类拒赔时,应及时留存医疗证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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