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法网事,4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春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任春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任春生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任春生长期在原保监会、原银保监会工作,曾任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2019年2月,任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7月任上海保险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年5月7日,任春生通报被查。
(来源:京法网事、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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