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印发《合肥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全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合肥市司法局系统梳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国家级和省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指引》,对合肥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主体、途径、时限和材料等要求进行系统归纳,对备案审查机构开展备案登记、要求补正材料、提出审查意见等工作作出明确指引,并对与备案审查工作相关的异议审查、文件清理、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督查考核等事项作出全面规定,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下一步,合肥市司法局将通过开展调研、加强指导、强化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发现和推动解决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基层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备案审查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筑牢基层依法行政的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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