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公交车内因座位引发纠纷并不少见,但因此导致双方大打出手的情况还是不多的。《经视直播》消息,4月27号,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沈阳地铁2号线,疑有一男一女两名老人因为抢座踢一名女生。现场视频并不长,男性老人在用脚踢了女生后,有乘客看不过去,对他说:“还打人家小孩呢,大伙都看见了,踢了两脚。”男性老人强硬回复,“对!我踢了”,随后被踢女生坐在地上用手机报警,女性老人又上前抢夺手机并说“把手机给我”,而后女生拿包砸向女性老人,两人扭打在一起,当时在现场有多名乘客介入调和。当晚,沈阳地铁发布情况通报,经核实,3名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因纠纷引发肢体冲突,报警后,警方介入处理并达成和解。沈阳崇山路地铁治安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此事已处理完毕,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从视频能反映出的情况看,小女生受到两位老人欺负,法律应还给女人一个公道。但理性又告诉我们,由于网传视频极短,缺少前因后果,不能被片段带偏,不能着急给当事老人“贴标签”,还是要等子弹多飞一会,等待权威部门还原真相。可是沈阳地铁仅仅通报“因纠纷引发肢体冲突”,甚至连“抢座”都没提,然后就无下文。当地派出所的回应则更为“敷衍”,什么叫“具体情况不便透露”,是涉嫌机密,还是考虑当事人的隐私?真相的“子弹”脱靶了,围观网友则更是一头雾水,群众的法律意识需要在一个个具体案例中成长,遗憾的是,一堂本来很好关于公共秩序的普法课,变成了一滩稀泥。我们无法猜测,处理事件的部门在顾忌什么?就怕这件事让一些老人产生天大的“误解”,在公共场合打小朋友,可以用“和解”来了事。中国有句话叫“遇事不怕事”,对于已经形成舆情的事件,只有更完整地还原真相,用清晰的法律条款去厘清边界,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与不安。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将细节束之高阁,看似平息了风波,实则损害了公信力。更让“谁闹谁有理、谁老谁有理”的歪风有了可乘之机。
评论员:刘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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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邵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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