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8支玩具仿真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王威龙原是一名中学历史老师,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于2023年7月23日被刑拘。涉案仿真枪中,有8支的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被认定为枪支。
王威龙供述,其从网络平台接触到仿真枪代发商,2021年8月份之后经其手卖过的仿真枪有70把左右,价值约一万元,从中赚了约5000元。这些枪支发射的是6毫米BB弹(一种硬质塑料弹丸)或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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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仿真枪被认定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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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龙指认被查获的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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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威龙及其辩护人的无罪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2024年9月25日,峰峰矿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威龙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依法追缴被告人王威龙违法所得3860元,予以没收。
二审撤销非法持有枪支罪
因不服一审判决,王威龙上诉至邯郸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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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龙二审被判三年。
申诉被中院驳回
2026年4月8日,邯郸中院驳回了王威龙母亲的申诉,驳回申诉通知书称,“本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关于王威龙无涉枪犯罪的主观故意的申诉理由,邯郸中院认为,王威龙为逃避查处,其所售的部分枪支采用拆解后分次邮寄的送货方式,待买家收货后,其再指导买家拼装枪支,交易完成后其要求买家删除聊天记录,这说明其认识到了售卖枪支的行为会涉嫌违法犯罪。因此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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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中院驳回王威龙母亲的申诉
BB弹属于明显致伤力较小的发射物
在阐释上述意见时,文章指出,BB弹属于“发射物明显致伤力较小”的。
此外,文章还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在《批复》起草过程中,对于是否应当明确“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存在不同认识。经慎重研究认为,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的案件情况非常复杂,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需要考虑枪口比动能这一重要因素,但更须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考量。在此背景下,如对“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作出规定,恐会导致对具体案件的处理陷入“一刀切”的困境,不符合《批复》所确立的综合考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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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枪支枪口比动能一览表
在上述《批复》施行后,2018年11月,浙江高院、浙江高检发布《关于办理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进一步细化了浙江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枪支认定标准,这一纪要明确指出,涉案气枪枪口比动能在1.8焦耳/平方厘米以上、不足16焦耳/平方厘米的,不唯枪支数量论,一般情况下不认定为情节严重。
具体情形包括:(1)涉案气枪枪口比动能在1.8焦耳/平方厘米以上、不足5.4焦耳/平方厘米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一般可以依法不起诉,已经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2)涉案气枪枪口比动能在5.4焦耳/平方厘米以上、不足10.8焦耳/平方厘米的,应予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3)涉案气枪枪口比动能在10.8焦耳/平方厘米以上、不足16焦耳/平方厘米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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