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广东珠海一家科技公司因试用期员工在厕所玩手机将其辞退,公司还将其如厕玩手机的照片附在开除通告中群发至400余人的员工群。
4月28日,涉事员工万先生称,自己刚满18岁,对这种事情没有经验,公司的解释是“没拍到脸,不要想太多”。此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公司没有在厕所装监控,相关图片是由公司管理人员发现涉事员工在厕所内玩手机后通过门缝拍摄而得。被处分的员工还处在试用期,经常找不到人。针对网络上“公司在厕所装监控”等不实信息,其称公司行政部门员工已去派出所报警并备案。(据4月29日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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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自己的行为找了诸多理由,辩称未在厕所装监控、员工多次脱岗怠工、处于实习期可依法辞退,看似有理,实则无论找何种借口,这种偷拍并公开私密员工如厕画面的行为,都已妥妥触碰法律红线,构成违法侵权。
厕所是毋庸置疑的私密空间,如厕是人类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更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底线。人们在厕所里的行为,哪怕是蹲着玩手机,也属于私密活动,具有高度合理的隐私期待。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不管是安装摄像头拍摄,还是管理人员趴在门缝偷拍,本质就是偷窥、偷拍的侵权行为。更过分的是,公司还将隐私照片附在通告中公开传播,这不仅侵犯隐私权,还带有明显的羞辱性质,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或许有人会说,这名员工本身也有问题,在厕所抽烟、刷视频,超时逗留脱岗怠工,而且事后他还表示想趁热度开直播赚钱。但法律保护的是人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完美受害者”。员工上班时间长时间滞留厕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实违背劳动纪律,影响工作效率,企业有权依规管理。但必须明确的是,员工的过错绝不能成为企业违法侵权的借口,更不意味着其隐私可以被随意偷拍、公开。即便员工存在违纪行为,企业也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证惩戒,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以违法制违纪”。
近年来,职场“如厕争议”频发,折射出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中的法律盲区。一些企业把效率至上奉为圭臬,将员工视为流水线上的工具,忽视其基本生理需求和人格尊严,管理手段不断越界。从“厕所计时”到“工位监控”,从门缝偷拍到公示隐私,看似是为了整治“摸鱼”,实则是管理思维的懒惰与粗暴,不仅违背法律规定,更会激化劳资矛盾,破坏企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门缝偷拍如厕照片,拍掉的不仅是员工的隐私,更是企业的法治意识和文明底线。面对员工脱岗怠工问题,成熟企业会通过优化任务分配、完善休息制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等合法方式疏导解决,而非搞“猫鼠游戏”式的偷拍惩戒。
对员工而言,诚信履职也是基本义务,确需离岗时应主动报备,自觉维护职场秩序。唯有守住法律底线、尊重人格尊严,才能构建和谐健康的职场环境,让企业发展更有温度、更有底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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