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上海频道
审判长周荃在宣布闭庭后,又紧接着向旁听席的群众主动介绍该案的法律适用、赔偿比例等。这起由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证券基金托管人责任纠纷二审案件,系上海金融法院北外滩巡回审判站开庭的首案,也是本市首个实体共享法庭“北外滩共享法庭”今天正式启用后审理的首案。对于这类面向公众的典型案例,在庭审后主动普法,是北外滩共享法庭的探索尝试,亦是应有之义。
北外滩共享法庭位于上海白玉兰广场27楼,当前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虹口区人民法院等首批4家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站已集中入驻。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商务区,法律服务业高度集聚、涉外法治需求突出。在沪上法律界人士看来,在此对标标准智慧法庭样板打造共享法庭,与北外滩国际法律服务港内各类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互促融合,构建了一个专业审判领域全面覆盖、多元解纷渠道广泛融合、法律服务资源配套完备的“现代化法治生态圈”,是上海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最新落点,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产物。
公开审理典型案件,提供裁判指引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团队负责人、本次开庭审判长兼主审法官周荃介绍,这起案件中的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公司、基金托管人公司存在纠纷,在赔偿比例上较同类案件有所推进:基于基金合同,在基金管理人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并涉及刑事犯罪后,投资人起诉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经调查,由于基金托管人公司对于基金管理人公司明显不正常的大额资金流向漠不关心,导致投资人遭受损失。于是,一审法院判基金托管人公司赔偿投资人10%的诉请赔偿金额,二审维持原判。
“希望这场庭审能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指引。”周荃表示,之所以选择这起托管人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作为共享法庭审理首案,一方面是因为虹口区正在建设全球资管中心,有较多业内受众。且该案涉及资管行业多个热点法律问题的裁量和判断,如托管人责任如何界定,投资者损失如何明确等。通过在共享法庭公开审理,她希望将事实查明的思路、争议问题的法律适用、开庭审理的规范性和司法裁判的严谨性,以及遇到这类纠纷进行诉讼时的注意事项,能通过庭审传达给更广泛的受众。
了解到开庭信息后,广东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波特地前来听完整场庭审。他坦言,纠纷中基金托管人的责任边界一直是法律难点,以往通常将基金托管人的作用单纯理解为听指令划款的“会计”,但该案的审理让他明白基金托管人更是看管好投资人钱袋子的“保安”。本场庭审的结果也明确了基金托管人存有明显过错时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为律师代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实操指导。
创新“三院融合”,空间功能“一键切换”
4月28日下午金融法院、4月29日上午海事法院、4月29日下午虹口法院……在北外滩共享法庭门外,多家法院的庭审信息已然“上墙”。除了庭审,法庭旁的共享空间还将在4月30日下午举办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实务专题培训会。
为什么要建实体共享法庭?虹口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从需求端看,随着上海涉外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企业对高效、专业、国际化的纠纷解决服务诉求激增,实体化的共享法庭更便于提供法律服务。从技术端看,智慧法院建设和数字化技术,为多功能、跨机构的共享法庭提供了运营支撑。而“共享”的内涵和外延,也基于同在楼内的北外滩法律服务港变得更为丰富——创新“三院融合”机制,将调解、仲裁、诉讼三种解纷方式深度整合在一个物理空间内,实现司法、行政、行业调解资源的集聚与协同。当前,巡回审判、诉前委托调解、临时仲裁开庭、复议检察听证、模拟法庭大赛等多种应用场景,均可在共享法庭实现“一键切换”。
当前,虹口区推动巡回审判站点集中入驻共享法庭,实现商事案件一站开庭。同时,以北外滩共享法庭为核心,连线全区各街道社区巡回法庭,形成上下联动的法治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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