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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一通报料电话让无数人揪心:云南曲靖的李女士向媒体哭诉,她的丈夫杨某在孩子就读的马龙区通泉中学调解室猝死,倒在了一场“针对校园欺凌的调解”之中。据家属透露,49岁的杨某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5时进入调解室,6分钟后便因情绪激动突发猝死。杨某死亡后,学校工作人员拿出AED急救设备,但在场竟无一人会使用,急救人员通过电话指导李女士做起心肺复苏,但男子被确认已经死亡。
据李女士了解到的情况,儿子从这学期一开始,就被同学索要零食,继而被索要钱财,连床板都被打坏。而孩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情绪激动,“从学校操场进入调解室,调解没几分钟,人就没有了”。这位父亲生前患有高血压,原本控制平稳的情绪被击溃,在调解现场夺走了他的生命。
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调查,公安机关亦已介入。但从李女士目前的自述来看,事情远未解决。在她看来,如果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不需要到校调解,丈夫的情绪就不会崩溃,生命的代价也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再度把“校园欺凌为何屡禁不止”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推至风口浪尖。为什么屡禁不止?是学校的防火墙千疮百孔,还是法律的锄头挖得不深?
视频素材来源于抖音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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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童年:近三年校园霸凌频发
摊开近三年的重大校园霸凌档案,触目惊心。2026年4月10日,丽江玉龙县通报:“初三女生张某某在学校宿舍被5名舍友4次殴打”。涉事的5名学生虽被送至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校长被停职、分管副校长被免职,但受害女生的创伤已经造成。与此同时,《检察日报》公布数据显示:当前中小学欺凌事件年发生率为12.8%,关系霸凌和网络霸凌占比飙升,78.5%的霸凌事件未被正式记录,进入干预流程的不足10%。
如果把时间刻度拉回到2025年,从多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校园霸凌的冰山一角,更看到学校和管理部门的失职。
1月份,青岛一位家长刘先生的7岁儿子在学校被同学从两米高台上故意推下,导致全身多处损伤。更为讽刺的是,事发仅5天后,肇事学生居然被学校评为“最佳活力少年奖”,后经多方交涉,该奖项直到今年3月才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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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广西苍梧县石桥中学受害女生小悠在宿舍被霸凌的过程中,短短22秒就被扇了17个耳光。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是,受害女生连续两天在同一地点遭受严重侵害,校方却迟迟不知,曝露出学校管理的巨大漏洞。
同年度再往北看,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的一起案件令人心碎:受害女生小郝在一个多月内被打13次,整整13次!被打后确诊精神分裂。但涉事女生高某只被处以15天的拘留不予执行,且校方坚称两个孩子是“好朋友”。副校长正巧目睹高某打人却未加制止。
翻看以上霸凌事件的处理结果,惩戒力度严重不成正比——这种“大事化小”的态度,无异于给暴力行为发放了“免责金牌”。
“挡箭牌”下的安全地带:法律何在?
在这些恶性欺凌事件面前,公众最常追问的是:现有的法律和防治手段,为何就是堵不住漏洞?
首先,现行法律法规对校园欺凌的界定仍存在大量盲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报告明确指出,大量隐性欺凌行为因“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难以量化,而无法纳入法律规制范畴。仅就言语上的谩骂侮辱、社交排放型欺凌等频繁、恶劣的冷暴力,根本无法找到明确法律条款快速规制。在部分学校处理过程中,学生之间的普通摩擦与持续性欺凌的界限常被混淆,学校甚至会陷入“重形式轻实质”的机械化判断。
其次,在惩戒链条上,未成年的身份反而成了一些施暴者放肆的挡箭牌。当前我国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梯度设置存在明显断层,低龄化趋势与责任追究难以匹配。欺凌行为导致严重后果,但根据现行规定,未达到法定刑事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欺凌行为,难以承担实质性责任。不满14周岁的施暴学生则基本无法适用行政处罚。这直接导致部分学生有恃无恐——“我大不了进不去。”
更可怕的是证据收集机制的结构性短板:欺凌者往往选择卫生间、楼梯转角等监控盲区实施侵害,受害者常因恐惧报复而隐忍,目击学生也因顾虑人际关系不愿作证,进入司法程序后证据链断裂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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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能不看到学校层面的麻木与摆烂。学校之于霸凌的“前置防线”似乎完全失灵:日常监管形同虚设,巡查空转。尤其在宿舍、课余时间、校外边缘地带,“午休宿舍的无人管辖”让霸凌得以滋生。欺凌事件发生后应对措施不力、对欺凌者惩戒宽松,对受害者心理疏导敷衍,甚至把家长的追责称为“胡闹”。
学校不是真空,每个成年人都曾上过学——教室后排被孤立的局促身影、走廊上被截住的恐惧。如果一所学校连最基本的日常观察和责任意识都没有,校园欺凌便成了人人都知道的隐性法则。
另一种思考:霸凌背后,谁在“指路”?
霸凌屡禁不止不只是法律和学校的事。如果把这面镜子转向更深的“生态环境”,你会看到一种颇具启发的新声音——一些媒体评论人和自媒体开始跳出“找专家论、喊惩罚”的旧套路,将目光投射到社会结构和管理体系上。
校园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小型社会中,既没有社会法律的强制约,又缺乏高于普通成人的社会秩序,所谓的校规覆盖不了的“角落”太多——学生之间庞杂的人际关系、细微末节的矛盾冲突,都由校规说了算,但校规又由人来落实。
而关键的混乱点落在于:家长维权意识过分膨胀,“任何家长都不想孩子受一点点委屈”时,现实变了味。教师在遭遇家长无休止的投诉或过度维权时,常被迫在舆论场上百口莫辩,走投无路下便开始“走偏门”。所谓的“群体压力”由此登场——全班学生共同被施压,当老师对调皮捣蛋或家长难缠的学生有意无意地冷落或疏远时,班上的霸凌者会立即嗅到“谁被老师嫌弃了”。
霸凌者是老师惩戒的对象,却在下意识中成了老师手上的“打手”,无形中为霸凌者“识别目标”提供了盲区。因为在班级氛围中,如果一个调皮的孩子被当众冷落,同龄人为了迎合老师,便会将其隔离、嘲笑甚至欺凌,老师却在暗处成了旁观者。这种畸形的“群体压力”伤害是难以消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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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心理学家早就提出,群体压力使个体为了不被排斥,会遵从群体的行为和态度,在学生时代更为直观。霸凌行为绝非简单的个体暴行,它是一种社会互动关系的产物——是社会生态系统多个因子相互搅动的结果。半月谈网刊载的反思文章指出:学生欺凌不是孤立个体的问题,也不是随机行为,而是复杂社会系统里多个要素互动的产物。不改变导致欺凌行为产生的社会生态环境,惩处一起,还会有下一起。而这种生态环境的形成是渐进的,若不极力扭转,往往呈稳态化趋势,届时学生欺凌极有可能呈现多发态势。学校疏离的师生关系、偏颇的管理姿态,以及在缺失尊重意义上的沟通和信任机制,让霸凌变成了可以被默许的灰色空间。
重新尊重教师,才能从源头“断流”
解铃还须系铃人。若家庭、教师、学生和学校四者之间形成一个以“恐惧”和“抱怨”为核心的恶性循环时,唯一可行的路径或许是回到源头,让家长给予教师足够的尊重,这才是霸凌治理的重要起点。
然而现在的社会风气,却以另一种姿态冷眼看师道尊严。甚至一些家长、学生正用一种想当然的“上帝视角”看老师,动不动就投诉、拉横幅、网络曝光,把教育当成一项纯服务业。
据不完全反映,一位教师的遭遇令人唏嘘:去年9月,济南某中学田老师因被家长捏造“扇耳光、像狗一样趴在地上捡桌牌”等虚假指控,校方迅速做出处分、调岗的决定,相关部门审阅364小时监控、走访71人后证实指控严重夸大,但前期处罚迄今仍未撤销。类似的举报泛滥已经产生明显的负面连锁反应——不仅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大量一线老师不得不放弃对学生的管教。有调查显示,超半数受访者认为在当前日常教学管理中,教师不敢惩戒学生的情况比较普遍。
一些老师坦言,如今跟学生说话都需要先评估潜在风险,以免被投诉。投诉的泛化与异化,根源在于家校责任边界的模糊错位。监督触角无限延伸,甚至细致到教师沟通方式和生活习惯时,便超出了合理界限。为了规避风险,部分老师被迫追求“不出事”而非“教得好”,对学生不当行为视而不见。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教育文献,开始冷静地反思:如果教师都成了“弱势群体”,在面对霸凌苗头选择沉默自保的时候,那道最原始、最微观的防线——“班级的日常育人管理”就濒临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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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与其建立越来越多的监督管理机制封锁老师的手脚,不如给老师最基本的职业权力:惩戒权,把被异化的“服务业心态”清除出去。家长不将师生关系视为甲方与乙方的交易关系,不把老师当成只会迎合的服务生,不让每一次校园风波都变成你死我活的拉锯战,才能让学校重拾真正的管教生态。
从家长层面,应在培养孩子的成长路径上拥有更长远的目光,少些消费“情绪投诉”,不把老师的任何惩罚或严厉话语当成攻击的把柄。只有教师觉得自己的职业人格被尊重,他们才会以更大的责任感去管束和守护学生,重视学生情绪变化,而不是简单地把班级管理当成一份拿一天工资、干一天活的工作。家校之间不是对立的两端,一个丧子的母亲的血泪教训,不值得用第二个惨剧来重新领悟。
(文章综合齐鲁晚报、中国新闻周刊、光明网、正义网、扬子晚报网、新京报、法治日报等)
撰稿:王槐鑫、张勇
编辑:吴增辉
审核:王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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