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这篇文章的主题,我已经思考了很久,针对小区所存在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思考,试图寻找到一种妥善解决的策略。
二、
4月26日,阳光上城如期召开选聘物业的业主大会。鸿园物业于4月20日离场之后,小区业主生活陷入了短暂的混乱,诸如自来水欠费所带来的生活不便,或是小区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而造成的环境下降。于是,当业主感受到切肤之痛的生活危机之后,对参与业主大会的热情也是空前高涨。
截至4月28日,00:00:00,在不核验前提下,业主大会的投票情况是:户数696户 ;面积合计:95,663.73㎡。
4月26日,17:00,在业主大会议题说明结束之后,大会就进入了业主投票表决阶段。在不到36小时的时间里,近700名小区业主能主动投票,这的确反映了业主对大会召开的支持与认可,以及物业对维护小区秩序重要性的肯定。
阳光上城的住户总数为1249户(总票权),专有面积总数为211417(M²)。目前,业主大会住户参与合格数还差133人,专有面积参与数还差115754(M²)。在此后一段时间里,大会投票会陷入一种缓慢增长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本质的却是小区深层结构的矛盾与利益冲突。
二、
阳光上城位于曲靖南片区,属于阳光地产开发的楼盘,并于2103年左右建成,迄今已有13余年的时间了。
根据业主大会投票议事规则,阳光上城的楼盘结构,基本决定了票权结构分布。具体而言,高层住户1138户(票权),占比91%;面积143059m²,占比64%。阳光地产占1个票权,占比0.1%;面积22741m²,占比11%。联排别墅商铺住户22户(票权),占比1.76%;面积1718m²,占比0.81 %。小区别墅住户88户(票权),占比7 %;面积43759 m²,占比21 %。业主大会参与率的“双2/3”是833人(票权)及140945m²,过半同意率是417人(票权)及70472m²。
高层、别墅及地产,就像是三股势力。高层票权占绝对多数,但专有面积却无法单独过2/3;别墅区百余票权,但专有面积却占21%;地产仅有1个票权,但专有面积却占比11%。高层、别墅及地产均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三方不同的利益诉求又决定了各自的投票态度。
时至今日,鸿园物业离场的局面,不过是多重矛盾叠加的结果,若小区各方缺乏妥协与共识,那此次业主大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必然失败的结局。在业主大会召开的前夜,我独自在黑暗里沉思了许久,整个人就像陷入了无尽的深渊,无法挣扎、无法呼吸、无法逃避。虽然如此,但我还得准备第二天的业主大会,仿佛要把希望之光仅仅拽在手里,唯有抓住了手里这一缕光亮,才能走出这无尽的黑暗深渊。
三、
阳光上城开盘于2013年,楼盘由阳光地产公司开发,与周边的阳光系列楼盘,同属于东电的职工福利房。因此,阳光上城有近百户业主,其本人或亲属是东电系统的职工。在满足本系统职工住房需求的同时,阳光地产又将楼盘作为商品房出售。于是,在阳光上城里就有了两个群体。
坦诚而言,从2013—2019年,阳光上城的物业服务还可以。2018年3月,国务院住建部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该举措直接取消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于是,在2019年的时候,小区部分业主组织了一场,旨在更换前期物业的维权行动,其首要步骤就是成立业委会。然而,在地产、物业、社区及东电的幕后操作下,业主大会召开及业委会成立,最终中途夭折不了了之。
此次事件的性质比较复杂,既有小区业主维权的正当性,又有部分业主企图自肥的私欲。虽然,其最终被多方势力悄然扑灭,但却对小区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不仅成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下滑的转折,而且还成为了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2022年6月,云南省委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为抓手,积极推动社区协商落实落地,并要求在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先行成立物委会。这本是一件小区善治的好事,然而该举措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阳光地产及瑞丰物业为进一步控制小区,将物委会几乎清一色你内定为职工业主,而这些物委会成员基本又毫无作为,这不仅造成了业主之间的进一步分裂,并且堵死了业主与物业协商对话的渠道,使双方的矛盾与冲突在不断在积累。
阳光上城高层业主群体,大致就分为了四种类型。东电系统的职工业主,他们几乎是地产及物业的忠实拥护。成立业委会失败的业主,自然对物业及地产心生不满,同样对小区物业不满的还有其他业主,这些业主最终形成了拒缴物业费的群体。拒缴物业费以对抗物业公司,这种行为犹如会扩撒的癌症,但在肿瘤恶化为癌症并夺取生命之前,小区里仍有一部分业主是在缴纳物业费的。迄今为止,小区里仍还有一些未装修的房屋。
因此,对于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而言,虽然高层、别墅及地产为三股势力,但高层业主内部大致又分为四个群体,每个群体对召开业主大会的态度也各有不一。最积极莫过于一直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东电的职工业主对此是有抵触情绪的,在其内心深处一直认为是物委会作乱,最终才将鸿园物业逼离退场的;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对此是漠视的,薅羊毛、占便宜并不分具体的物业公司,但若物业选聘程序存在违法行为,那又将是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最好理由。此外,未居住、未专修的那小部分业主,毕竟没有切身利益大多也是不关心的。
四、
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也是有理由的,至少也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房屋质量问题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公司对此不予解决;比如小区物业费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包括了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这种计算方式不合理,仅应按公摊面积缴纳物业费,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先说第一个理由。房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质保期间房屋质量问题,由地产公司负责维修,在质保期结束之后,房屋质量问题由其性质所决定,属于公共部分的就用专项维修资金修缮,若属于私有部分的就只能是业主自行承担了。
再说一下高层物业收费。于微观层面而言,高层业主所居住的百余平米的套房,基本是出入有电梯,居家生活水电气齐备,卫生间在房间内,这极大的提升了生活的舒适度;于宏观层面而言,如此生活便利能得以实现,这需要电梯系统、供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保。此外,小区日常运行又产生了其它的费用,诸如人工成本、材料费、能耗费等,这些费用共计形成了小区物业费的总额,并据此以业主的产权面积分由个人承担。
高层业主所负担的物业费,它是小区物业供给系统的价值体现,而非简单的保洁阿姨有没有打扫你家,既然接受了高层生活的舒适感,也要承担这种舒适保障的运营费用。
此外,经营成本、物业服务价格及小区服务质量,这三者要素都是息息相关的,缺乏前提条件而讨论物业费用是没有意义的。
五、
如果,此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最终以失败而告终,那么失败的原因可追溯至2024年10月16日。
2024年10月16日,阳光上城再度爆发大规模的业主维权事件,这是继2019年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之后,小区爆发的第二次大规模的业主维权事件。
此次业主维权起因很简单,但演变过程却是非常复杂。阳光上城建成之后,地下车库就未曾出售,而是由地产公司向业主出租,并委托瑞丰物业代为管理。当时,关于地下车库收费,按5元/天/车计算,全年共计1800元。大部分业主的确也是按约缴费了,但小部分业主未缴纳停车费,每次都以强横态势让门卫放行,这种违规行为不仅未能得到及时制止,反而还不断受到效仿与默认。
2024年10月,鸿园物业更换了智能收费系统,并打算以强硬粗暴手段收取停车费,结果却掀起了部分业主的强硬反弹。确切而言,最先站出来抵制地下车库停车收费的业主,并非是一直缴纳停车费的业主,恰恰是那些一直未缴纳停车费的业主。就如同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为何要参与业主大会一样?!这部分业主七八年都不交停车费,现在物业公司突然要规范停车收费了,你认为这部分业主他愿意吗?
关于该事件爆发的原因,鸿园物业的责任首当其冲。在与物业、地产、街道、区住建局等部门协商过程中,又涉及到了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以及物业服务质量下滑等问题。于是,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成立业委会代替物委会等,又成了小区业主热议的话题。在此背景下,小区物委会实现了委员的集体更换,这也是该次业主维权的成果之一。
如何解决地下车库车位收费问题,其本质是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而产权归属争议又引发后续“6·24”业主维权。对于“6·24”业主维权,双方的争议焦点围绕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阳光地产认为,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地产所有且属于国有资产;高层业主认为,阳光地产未出示地下车位的土地增值税,其产权归属应当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最终,在区委、区政府的主持下,那场业主维权事件得以迅速平息,地下车库产权归属亦悬而未决。概而言之,两次成功的小区业主维权,在打破物业公司秩序权威的同时,亦对物业公司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似乎业主维权胜利的结果就是更换原物业公司,这种错觉又进一步加剧了欠费收缴率。
与此同时,地下车库悬而未决的状态,对于阳光地产的叙事方式而言,高层业主利用社会舆论向政府施压,贪得无厌的霸占了阳光地产的国有资产,地产公司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绝不与高层业主做任何形式的协商。
六、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小区高层的业主维权,别墅区始终处于观望状态,而在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问题,高层与别墅区终于产生了交集。
曾经,阳光上城也算是南片区的高档小区,住在阳光上城别墅区的业主,大多都是非富即贵的主。我曾亲眼见识过,某业主买了两套双拼别墅,然后把两套双拼拆了原地重建独栋别墅,也曾亲眼看到某别墅庭院里,摆放着三、四辆价格千万的豪车。别墅区的物业服务费是2元/m²月,随便一套别墅的面积就是四、五百平米,全年的物业费也是上万元了。
据说,部分别墅区的业主,自从装修入住之后,就一直没缴纳过物业费。2024年10月,在更换小区原物委会过程中,本想留给别墅区一位委员名额,但却找不出未欠物业费的业主。在鸿园物业离场之前,对别墅区进行了债务追讨,经双方协商以1.5元/m²月,对之前所欠物业费进行了清偿。
在此次业主大会材料起草过程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的价格,物委会根据鸿园物业的价格备案,将2元/m²月定为别墅区的拦标价,但别墅区仍认为这个费用还是高了。曲靖南片区的别墅区比较多,诸如公务员小区、金麟湾、坤城及金元尚居等,反观周围这些别墅区的价格,物业服务费大多在1元/m²月左右。
如果抛开任何的前提条件,仅用物业服务费价格做比较,那么这样的比较没有任何意义!
别墅是商品房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业主的身份与地位。独栋别墅作为的高端住宅类型,它所消费的土地资源比较大。从2003年开始,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将对别墅及高尔夫项目进行限制,此举被称为是“限墅令”。在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势下,“限墅令”将别墅人为变成了稀缺产品,这反而刺激了有钱人的消费欲,特别是交通便利的城市别墅区。
在2012年之前,中央在9年间,下发了4次“限墅令”。2012年6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虽然从操作层面逐渐将纯别墅挡在门外,但也产生了高层与别墅混建的小区。
正是基于如此房地产开发背景,才有了阳光上城的楼盘格局。或者说,它是用高层的容积率,置换出了别墅区的空间,这也是两块区域共生的原因。同时,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小区物业费服务的总体费用,自然也就比例分配到了别墅区。
因此,别墅区业主所负担的物业费,它是小区总体物业费用的比例承担,而并非物业未提供任何服务的简单认知。于是,或许别墅的业主,就承担了电梯维保等费用,而这些都是他不曾享受过的物业服务。
一般而言,小区的绿化率不得低于30%。 根据《民法典》第274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原则上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反观别墅区,个别业主存在跑马占荒、硬化绿地及加盖附属建筑等现象。基于法律而言,这些行为是否涉嫌侵害小区公共利益有待商榷;基于情理而言,既然自己出钱买的别墅,这也是未尝不可的行为。
当然,我并不认同杀富济贫的行为,但合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理念,还是应当成为彼此妥协的共识。不论是高层的业主、或是别墅区的业主,其利益都应当得到尊重与保护。
七、
文行至此,我又陷入了沉思。
观念分歧与利益冲突的现实性,真实反应了业主大会的参与率。然而,这种观念的分歧涉及小区业主缺乏共识,处理个人与小区问题的基本共识;而利益的冲突更多是深层的结构性矛盾,从小区设计、规划或售卖的时候,就被人为埋下了冲突的根源,只不过是现在才爆发罢了!
如何构建小区的共识,需要双方或多方的沟通协商;如何解决各方的利益冲突,这需要各方的智慧与妥协。若缺乏妥协与共识,决定业主大会成败的关键,就不再是业主大会的合法、公开与透明,而是背后各方利益极端自私化的冲突与对抗。那时,阳光上城势必被撕扯的支离破碎,或因此而陷入无尽的纷争与冲突纠葛中。
若小区最终出现支离破碎的局面,那这一切的根源,或是高层业主民主意识的觉醒,或是别墅区债务清偿协商谈判的成功,或是“10·16”业主维权的首次胜利,或是云南省电力系统的后勤体制改革。如果这一切都未曾发生的话,那瑞丰物业还是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阳光地产也早已收取了地下停车费,瑞丰物业也以诉讼方式顺利追回了物业欠费。
闭目凝神,从业主大会参与投票陷入的僵局,你能看到阳光上城过往的种种经历,它仿佛就像是一股横跨天际,无有始终的滚滚洪流,你我不过是这股洪流里的一粒沙尘。你我虽是这洪流里的一枚沙粒,但沙粒的业力与共愿决定了洪流的方向。
陈浩记于知止堂上
2026年4月29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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