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段“代县水峪村原村支书用铲车掩埋村民”的视频,近日受到网友和媒体广泛关注。山西代县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成立联合工作组,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一段触目惊心的视频,不仅暴露个别地方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法治短板,更敲响振聋发聩的治理警钟。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农村经济活力迸发的同时,土地流转、邻里摩擦、利益分配等纠纷随之凸显,既承载着乡土社会的“烟火气”,也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智慧。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平安法治乡村”。这起“原村支书用铲车掩埋村民”事件,正是对基层治理的深刻拷问,如何让法治精神扎根乡村,让每一位治理参与者,都自觉敬畏法律、守护民生?
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法治才是“解铃人”。土地权属争议,是乡村常见的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沟通协商、村级调解、法律途径解决的邻里之争,却因一方漠视法律、漠视生命,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这背后,不是简单的“情绪失控”,而是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基层无小事,民心是标尺。而村干部作为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其言行举止关乎基层治理的公信力。
据报道,铲车驾驶人任某平,曾于2005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水峪村党支部书记,现在村中务农。有的人误以为,离任村干部凭借过往“影响力”,可以脱离约束,言行失范却不必担责。事实上,无论身份如何、是否在任,依法办事,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面对土地纠纷这类常见的乡村矛盾,动用铲车这种极端方式,将村民的生命安全弃之不顾,不仅践踏了法律底线,更寒了村民的心。
村干部的身份或许有任期,但依法办事的责任、敬畏生命的底线,从来没有“任期”之说,更没有“卸任即免责”的道理。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权力的“光环”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曾经的贡献不能抵消当下的过错。唯有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才能赢得人民群众信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关键是要让法治成为乡村治理的“压舱石”。近年来,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到各地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一系列举措背后,正是为了让法治精神浸润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遇事有法可依、有处可循。
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落到每一件具体的民生小事中,渗透每一次矛盾化解的过程中。这起“原村支书用铲车掩埋村民”事件提醒我们,法治建设不能只停留在政策层面、宣传层面,更要扎根到每一位村干部、每一位村民的心中,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成为行为自觉。当法治融入村规民约,成为村民本能选择的新风向,美丽乡村方能长治久安。
乡村治理的温度,藏在对人民群众的敬畏里;乡村发展的底气,藏在依法办事的坚守里。权力有任期,责任无期限;身份会转变,初心不能丢。无论是在职,还是离任,都须牢记初心使命,守住依法办事底线。
基层安,则天下安。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年。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应有之义,也是重要保障。唯有让法治精神扎根乡村土壤,才能更好实现乡村善治,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来源 | 人民论坛网
责任编辑 | 常嫦 张尧
人民论坛新书上架
《慎独——人民论坛锐评》正式发售
党员干部“必修课”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