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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是不少申请执行人的心头之痛。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妄图逃避执行,司法裁判岂不成了“一纸空文”?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精准监督、穿透履职,成功促成一起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积案圆满办结,以刑事追责的硬核手段,狠狠打击拒执犯罪,让“老赖”付出沉重代价,让司法权威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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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20年说起。林某某与卢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卢某某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始终未执行到位。2023年9月,林某某向仓山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道出了自己的困境:法院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林某某明确知晓,卢某某有4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却分文未用于偿还债务,自己的胜诉权益长期无法兑现。
经深入调查核实
卢某某在收到巨额拆迁补偿款后,不仅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反而恶意利用案外人账户接收款项,并将全部资金转移,存在明显的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重大嫌疑,其行为已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挑战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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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起“终本”后发现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恶意逃债的复杂案件,仓山区检察院没有止步于书面审查,而是以精准履职为抓手,打出了一套破解“执行难”的硬核组合拳:
穿透式调查,戳破财产转移“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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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赋予的调查核实权,不局限于纸面材料,全面调取拆迁补偿协议、支付凭证、银行流水等关键书证,逐一询问相关经办人员及被执行人卢某某,抽丝剥茧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查明卢某某利用亲属账户转移、隐匿巨额拆迁补偿款、逃避执行的核心事实,为后续监督工作筑牢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刑民协同发力,以刑事追责倒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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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实卢某某隐藏、转移巨额财产,情节严重,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检察机关坚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将卢某某的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持续跟踪监督立案侦查进程。
在刑事立案、执行拘留的强力震慑下,卢某某的侥幸心理彻底崩溃,最终主动全额履行了债务,林某某的胜诉权益终于从“纸上权利”变成了“真金白银”,实现了民事执行监督与刑事打击拒执犯罪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多元监督闭环,从“个案解决”到“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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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检察院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结,而是综合运用多元监督手段,打出“线索移送+检察建议+跟踪问效”的组合拳。既通过移送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恢复案件执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这不仅让个案圆满解决,更向社会传递了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的强烈信号,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执行难”,为优化法治化执行环境注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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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误以为“把钱转到别人名下,法院就拿我没办法”,这是大错特错的法律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卢某某明明有400余万元拆迁款可供执行,却心存侥幸、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履行,最终不仅要全额偿还债务,还面临刑事追责,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仓山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破解“执行难”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民事执行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通过穿透式监督、多元治理,让“老赖”无处藏身,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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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丨吴昌峰 张家兴
供稿丨陈唱
编辑丨郑云龙
校对 | 卓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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