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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驻市各单位:
《子长市2026年“红都夏韵·乐购子长”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子长市2026年“红都夏韵·乐购子长”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系列部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依托“五一”黄金周消费旺季,通过精准发放电子消费券,重点培育限下企业,加大地方消费业态宣传推广,带动商贸流通、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消费增长,促进子长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主题
红都夏韵·乐购子长
二、活动时间
活动周期:2026年5月1日00:00—7月31日23:59
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每日09:00准时投放,当日投放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3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三、资金规模与分配
本次发放消费券货币等价和限下培育企业总金额为350万元,其中瓦窑堡老城特色商业街区餐饮类占比10%,限额以上餐饮类占比20%,限额以上住宿类占比10%,限额以上商超百货零售类占比20%,成品油零售企业及文旅类占比10%,限额以下企业培育及宣传推广等占比30%。活动期间可根据核销进度、市场热度,对资金比例进行适度调整优化,重点向瓦窑堡老城特色商业街区餐饮类和限上零售企业倾斜。
四、适用范围
消费券适用于在子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覆盖餐饮、住宿、商超零售、成品油零售及文旅五大领域。参与商户须承诺依法经营、明码实价、诚信服务,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发放平台及领取办法
(一)发放平台
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 发放。商户须入驻相应平台方可核销消费券。
(二)领取办法
消费者须下载“建行生活”App并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红都夏韵·乐购子长”主题专区方可领券。
六、消费券类型及使用规则
(一)瓦窑堡老城特色商业街区餐饮专用券(重点支持)
满10元减7元;满15元减11元;满20元减15元;满25元减18元;满30元减21元。
使用规则:每人每周限领10张,有效期3天。
(二)限上企业通用券
1.餐饮券
满100元减20元;满300元减60元;满500元减100元;
满1000元减200元。
使用规则:每人每周限领5张,有效期3天,满500元需商家提供正规发票。
2.住宿券
满180元减30元;满230元减50元。
使用规则:需商家提供正规发票。
3.零售券(参加国家以旧换新类商品除外)
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满150元减30元;满200元减40元。
使用规则:每人每周限领5张,有效期3天。
(三)文旅及成品油零售券
1.文旅券
(1)钟山石窟“五一”假期期间,投放面额30元的消费券;其他时间投放面额15元的消费券。每张门票核销一张消费券,有效期3天。
(2)投放面额20元电影院消费券,每张电影票核销一张消费券,每人每周限领3张,有效期3天。
2.成品油零售券
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
使用规则:每人每车每月限制核销3张。
(四)通用使用规则
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拆分使用。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内未使用自动失效,过期自动返回平台。
七、领取、核销流程及退单处理
(一)领取流程
活动期间每日上午9:00按照比例准时投放,先到先得,当日领完即止。
消费者登录指定“建行生活”App,进入“红都夏韵·乐购子长”活动专区,定位至“子长市”后领取。
消费者也可扫描参与商户店内活动海报二维码,直接跳转至领券页面领取。
(二)核销流程
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通过建行生活APP选择对应商户,选择使用已领取的消费券线上买单支付,系统自动抵扣对应金额。
商户核销后,补贴资金由平台方按周完成对账清算。
(三)退单处理
如遇商品质量问题若需退货,消费者与商家自行解决,消费券不代表货币处理,退单后消费券自动作废。
八、监督管理
商户应规范核销操作,严禁套现、刷单、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不得擅自提价、以次充好、变相降低服务质量,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商户要按要求张贴宣传资料,主动引导消费者领券用券。商户如申请退出,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建设银行子长支行书面报备,已核销消费券按规定正常结算。
九、组织保障
成立子长市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商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子长支局、商业贸易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及建设银行子长支行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统筹推进活动实施。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商户、统筹协调、数据监测、资金结算;市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市公安局负责秩序维护及处置突发事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查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子长支局负责活动期间银行监管工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短视频制作、媒体渠道发布等宣传;建设银行子长支行负责平台运营、券面发放、核销兑付和技术保障。
网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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