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律并非只有冰冷的铁面。“限高令”的设计,初衷不是将人逼入绝境,而是为了守护公平,督促每一个承诺的履行。 它的“限制”,恰恰是为了未来更彻底的“解放”。
真正的出路,永远不在那些阴暗的“偏门”里,而在于直面问题的勇气,在于与债权人、与法院的真诚沟通,在于一步一个脚印去履行应尽的义务。
我们想对每一位身处此境的朋友说:困顿或许是暂时的,但信用与自由的底色,需要你我共同珍惜。
我们也想对每一位读者提醒:警惕网络上那些“包办一切”的承诺,法律的道路没有投机取巧的捷径。社会的诚信体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维护。
限制高消费令,简称“限高令”或“限消令”,是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通过约束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来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现实中,面对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有部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机票和高铁票。据央视新闻今年1月报道,一位代订中介称,曾经有人利用新旧护照更替产生的信息“时间差”来实现订票。“2023年到2024年6月份期间办理的护照证件号是变的,新号码不会立马更新进民航系统或是12306系统里,存在时间差,那时办理的护照是可以买票的,因为它未被纳入系统,不被‘限高’,但是现在不可以了,因为现在的新护照只要一办理下来就会直接被‘限高’。”另一位代订商家较为直白地道出了自己的方法:使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就可以绕过国内的限购核验。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分析道,“被执行人通过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规避‘限消令’,确实暴露出监管衔接的问题。根源在于法院、公安、交通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证件系统没有全面联网,导致监管存在漏洞。为完善执行体系,需要强化跨部门的协同,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实现实时监控。同时要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并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而增强法律震慑,从源头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1】有人称可以屏蔽限高信息,价格为2000元、3500元
九派新闻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人发帖称“限高新规开始执行,失信人员可以正常购票出行”。评论区中不少人询问如何操作,发帖者称需要私信回复。4月22日,记者以被“限高”人员家属身份联系了一名自称可解除限高人员出行的人。
其介绍:“我们是在不改变案件性质的情况下处理,不会对接法院。通过同程旅行app,配合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进行信息屏蔽修改。处理好之后,客户可自行购票出行。”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是通过何手段屏蔽信息时,对方称“不方便多说”。
对方还提醒,若客户涉及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被执行金额过高,不一定能够处理。其建议选择高铁出行,“现在机场有管控。以前新办的护照,客户可以自行购买飞机票。现在不行,今年护照都是联网的。”其补充,除非是找“黄牛”购买单次飞机票,在机票全价的基础上额外多付一千多元。
对方称,在客户没有新增案件的情况下,本次屏蔽处理信息长期有效,“但如果护照过期就需要重新弄。”问及费用问题,其介绍如果只是高铁出行,价格为2000元,若要飞机和高铁出行,价格为3500元。“我们处理完高铁之后才能处理飞机。可以单独处理高铁,但没办法单独处理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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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新规开始执行,失信人员可以正常购票出行”的帖子。图/社交平台截图
同程客服表示,如果乘客出现被法院执行限高消费的情况,建议不要预订飞机票,“就算是能购买,到机场也不一定能出行。如果无法出行的话,退改需要收费,具体出行情况以机场为准。”针对中介所说可以屏蔽限高信息购买飞机票,其回答其他渠道不清楚。高铁方面,同程客服称限高人群无法购买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并否认了可以屏蔽乘客限高信息的说法。
随后,记者以用户名义向平台客服举报相关帖子,客服称用户可自行对帖子进行举报并备注“此类帖子平台上还有很多”,将会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用户不举报,平台也会关注这些问题,如果有这种问题存在,肯定会严厉制止这种(情况)。”记者注意到,之后部分“解除限高”相关的帖子已被删除。
【2】若涉及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数据,可能触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上述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具体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向九派新闻记者分析,声称“不对接法院、不改变案件性质,通过系统屏蔽限高信息”,其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在确实具备技术手段并实际帮助购票的情况下,其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同时涉嫌非法经营罪。”他说。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被限制高消费,仍与其通谋协助规避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共犯论处。中介明知客户系被限高人员,仍主动提供规避手段,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符合共犯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介未经许可从事票务代理业务并牟取暴利(收费2000-3500元),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上海法院在2023年专项整治行动中,即以非法经营罪为标准向公安机关移送中介、“黄牛”线索33条。
“若涉及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数据,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余昊律师补充道。
找“黄牛”购买全价机票并额外付费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他表示,该行为涉嫌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倒卖车票票面数额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即属“情节严重”。
其举例,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近期判决的苏某甲、苏某乙案中,二人因帮失信限高人员倒卖火车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和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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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帮助限高人员购买火车票。图/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公众号
“黄牛”行为同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犯及非法经营罪。若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后更改证件号,还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邓子怡律师认为,中介、“黄牛”帮助限高人员规避限高令购票,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
余昊律师同时提到,若该中介为骗子,其以“可解除限高”为幌子骗取钱财,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构成诈骗罪。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与正常违反限高令相比,通过中介、“黄牛”购票的责任更重
余昊律师强调,参与交易的失信被执行人明知自己被限制高消费,却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反而花钱找中介、“黄牛”规避限制,首先违反限制消费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违反限高令可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司法拘留。
“与正常违反限高令相比,通过中介、‘黄牛’购票的责任更重。”他解释,其一,主观恶性更深。正常违反可能系因不了解限高措施或系统漏洞误购;而通过中介、“黄牛”系主动寻求规避,属于故意对抗司法执行。
其二,可能触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司法解释,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经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三,若使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或冒用他人证件,还可能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邓子怡律师认为,限高人员通过上述方式出行属于违反限制消费令,面临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七年),主观恶意更强,法院可能从严处理。
至于购票平台是否担责,余昊律师分析,若中介确实通过该平台为限高人员购票则需区分情形。“平台不知情且已履行合理注意义务或平台已建立检查监控制度、设置关键词过滤、对明显违法信息及时处理,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他说,若平台发现中介利用其系统漏洞为限高人员出票却未制止,可能构成帮助侵权,需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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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搜索限高买票,平台上有相关帖子存在。图/平台截图
九派新闻注意到,据“成都网络辟谣”微信公众号3月19日的消息,经绵阳平武县人民法院核实,网络流传“限高人员2026年可恢复高铁飞机出行”的信息纯属谣言。经查证,国家从未出台“2026年解除限高”的相关规定。所谓“新规”系黑中介为诈骗所编造的谎言。这些不法分子常伪造文书、冒充法院人员,以“高额代买、快速解除”为诱饵,实则骗取钱财。
限高人员恢复出行自由,唯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偿还债务),并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经审查核实后由法院依法解除。
九派新闻记者 陶梓童
编辑 肖洁 任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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