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妻子出轨,丈夫冲动之下向第三者索要10万元“补偿”,本以为是对自己的“合理赔偿”,实则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敦化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日前,被告人王某发现妻子李某与张某共处一室,情绪激动的王某当场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并以“要告知其家属”“警告张某强奸”等理由相威胁,向张某索要“精神损失费”。张某因惧怕事情闹大影响工作和家庭,被迫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向王某转账人民币10万元。
之后几天,张某觉得自己是被王某做局敲诈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王某经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10万元赃款全额退还给张某,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非法取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理。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王某服判息诉。目前已一审生效。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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