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2026年4月24日披露,北京质肽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肽生物)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富瑞、华泰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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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质肽生物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临近商业化阶段的生物制药公司,已构建了多元化的产品组合,涵盖每月注射剂、口服多肽疗法及多靶点疗法,以满足全球肥胖症及其他代谢性疾病人群日益个性化的治疗需求。
为满足不同患者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已建立由八款在研药物组成的多元化产品组合,覆盖三大治疗模式,旨在提供差异化的临床特征及患者使用体验:(a)每月一次的注射剂,旨在将给药频率从每週一次降低至每月一次;(b)口服多肽制剂,旨在以便捷的片剂形式实现媲美注射剂的安全性及疗效;及(c)多靶点疗法,同时作用于GLP-1及其他协同代谢通路(如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21(FGF21)和胰淀素(Amylin)),以应对併发症及病情更严重的患者群体。这一产品组合架构确保每种候选药物都能针对明确的临床场景和患者群体,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涵盖疗效、耐受性、便利性及经济可及性等维度的更广泛治疗选择。
四款处于临床阶段的候选药物及四款处于临床前阶段的候选药物的开发状况如下:![]()
核心产品佐维格鲁肽是一款处于III期临床阶段的月制剂GLP-1受体激动剂,用于治疗肥胖症、2型糖尿病及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它具备成为全球首个上市且同类最优的月制剂GLP-1受体激动剂多肽注射剂的潜力。佐维格鲁肽的每月一次给药方案得益于公司的QLLong平台的双脂肪酸链偶联技术,该技术使其与白蛋白的结合亲和力相较于替尔泊肽提高了约九倍,并将终末半衰期延长至约12天(替尔泊肽约为5天)。公司于2026年1月在中国完成了其用于肥胖症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的首例患者入组。根据灼识谘询资料,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根据进入III期临床研究的时间计算,佐维格鲁肽在中国领先大多数竞争对手约四至五年。
财务资料
收入:
于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实现收入分别为约401万元、313万元人民币。
亏损:
于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亏损分别为1.64亿元、1.91亿元人民币。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2024年度、2025年度,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3.51亿元、3.12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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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概况
近年来,全球肥胖症/超重药物市场实现高速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肥胖症/超重患病率上升、肥胖症/超重被日益认可为需要药物干预的慢性疾病,以及高效药物治疗方案的问世。GLP‑1受体激动剂已成为该市场主导药物类别,贡献绝大部分肥胖症/超重药物收入,并从根本上重塑行业竞争格局。全球市场规模由2020年的约24亿美元增至2024年的约186亿美元,四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7.3%。预计到2035年,全球市场将达到约806亿美元,2024年至203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4.3%。中国市场具备尤为显着的增长潜力。中国市场预计由2024年的约3亿美元增至2035年约127亿美元,主要由GLP‑1受体激动剂疗法扩张驱动;同期GLP‑1受体激动剂市场预计由约1亿美元增至约10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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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患病率稳步上升,并预计将随着肥胖症/超重、2型糖尿病及其他代谢风险因素的患病率上升而持续增长。全球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患病人数由2020年的约2.766亿增至2024年的约3.020亿,预计到2035年将达到3.804亿。在中国,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患病人数由2020年的约3,820万增至2024年的约4,260万,预计到2035年将达到约5,630万。
随着首批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专用疗法获批上市,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药物市场处于起步但快速发展的商业化阶段。全球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药物市场规模于2024年约为3亿美元,预计到2035年将达到约909亿美元;在中国,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药物市场预计于2035年达到约8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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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资料
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任期为3年,可膺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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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
张博士、张媛媛博士、翟博士、吴先生及天津质肽各自分别持有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1.88%、1.58%、1.58%、1.58%及9.08%。张博士、张媛媛博士、翟博士及吴先生(统称「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天津质肽并未与一致行动人达成任何承诺书或协议,但由于张博士为天津质肽的普通合伙人且有权行使表决权,故天津质肽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张博士、吴先生、张媛媛博士、翟博士及天津质肽合共有权行使合计约25.72%的本公司表决权,并构成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集团。
HSG Venture为HongShan Capital Venture Fund VII, L.P.的全资子公司。HongShan Capital Venture Fund VII, L.P.的普通合伙人为HSG Venture VII Management, L.P.,而HSG Venture VII Management, L.P.的普通合伙人为HSG Holding Limited。HSG Holding Limited由SNP China Enterprises Limited全资拥有,SNP ChinaEnterprises Limited则由沈南鹏先生全资拥有。
蓝驰(重庆)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驰中小企业」)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蓝驰中小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蓝驰新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蓝驰新泽」),其普通合伙人为苏州蓝驰新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朱天宇先生(「朱先生」)最终控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朱先生被视为于蓝驰中小企业、杭州蓝驰新瀚、蓝驰新岳及嘉兴驰岳所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OrbiMed Asia Partners IV, L.P.为奥博亚洲四期(香港)有限公司(「奥博四期」)的唯一股东。OrbiMed AsiaPartners V, L.P.为奥博亚洲五期(香港)有限公司(「奥博五期」)的唯一股东。OrbiMed Advisors LLC为OrbiMed Asia Partners IV, L.P.及OrbiMed Asia Partners V, L.P.的顾问公司。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OrbiMed Advisors LLC被视为于奥博四期及奥博五期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诺博特」)由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爱美客」,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300896.SZ)全资拥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爱美客被视为于北京诺博特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沈阳嘉鸿壹号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嘉鸿壹号」)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沈阳嘉鸿壹号的普通合伙人为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美绿色基金」),一家由徐林先生最终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持有沈阳嘉鸿壹号30%或以上合伙权益的唯一有限合伙人为中美绿色匯通(天津)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美绿色匯通」)。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美绿色基金、中美绿色匯通及徐林先生均被视为于沈阳嘉鸿壹号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杭州启明融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启明融晶」)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启明融晶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坤」)。苏州启坤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启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启望」),其最终由于佳及徐静分别持有50%及50%而控制。苏州启坤的有限合伙人为苏州启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元」),持有其99.33%的合伙权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有限合伙人持有杭州启明融晶30%或以上的合伙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苏州启坤、苏州启望、苏州启元、于佳及徐静均被视为于杭州启明融晶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苏州杏泽兴涌新兴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杏泽兴涌」)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杏泽兴涌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杏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杏泽股权」)。苏州杏泽股权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杏泽」),上海杏泽由刘文溢最终控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苏州杏泽股权、上海杏泽及刘文溢均被视为于苏州杏泽兴涌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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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团队
联席保荐人:富瑞金融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律顾问:有关香港及美国法律:科律香港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法律: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联席保荐人的法律顾问:有关香港及法律:周俊轩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联营;有关中国法律:通商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及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顾问:灼识行业谘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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