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基层“过度请示”现象很严重,这篇文章一发布,很多干部都松了一口气,觉得终于有人替他们说了实话,但他们心里也明白,不是自己不想做事,而是做了事容易被抓住把柄,比如某县信访办主任上个月处理一起邻里噪音纠纷,他协调物业调低了音响音量,结果被人匿名举报“越权”,最后受到诫勉谈话,这位主任当时就想,这件事不归我管的话,那应该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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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干部身上,很多乡镇干部手里有预算和执法证,但上级没有给明确的授权文件,一个干部想用村集体的钱修危桥,明明钱在账上、程序也合规,却因为没有“红头文件说能批”,硬是拖了五个月,来回请示了三轮,更奇怪的是,出了事追责不看结果,而是看“有没有走流程”,去年某省通报127起问责案例,73起是因为“没报批”,只有8起是因为“事情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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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开始尝试新的做法,温州列出两张清单,规定137件事可以当场决定,6类事情绝对不能触碰,一年下来基层自己拿主意的次数增加了三成,向上级请示的情况减少了近四分之一,成都锦江区把考核标准从“写了多少报告”改成“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居民投诉的处理时间直接缩短一半,还有几个县推行“容错备案”制度,干部办事前先提交方案,如果出了小问题只要不是故意或者谋取私利就不追究责任,目前37个村社正在试点,效果看起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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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一说到程序正义就皱眉头,以前官僚主义是态度上的问题,现在制度把人逼成这样,责任全都压下来,权力却收上去,评价只看流程,深圳企业开办能实现秒批,老百姓办事却总要等领导签字,一位老乡镇干部私下讲,他们不怕忙,怕的是忙完还要写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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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十二个省份调查了二百八十六个乡镇,七成八的受访者提到自己主动做事却被追责,九成一的人认为请示汇报成了护身符,但只有一成二相信现有的容错机制能够真正派上用场,大家嘴上不提,心里早就把担心出事看得比害怕偷懒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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