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高市早苗在首相官邸向记者团强调了此次修订的意义。她表示:“合作伙伴国对日本在专守防卫理念下研发的防卫装备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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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这些需求并进行装备转移,不仅能提升志同道合国家的防卫能力,也具有防范冲突于未然的意义,从而有助于确保日本的国家安全。”
日本政府选择在此时修订装备转移三原则等规定,其背景在于首相高市早苗与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计划在5月的黄金周长假期间出访。高市早苗计划访问越南和澳大利亚,小泉进次郎则计划访问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外界认为,他们意在向各国说明日本政府加速装备出口的方针,并亲自进行“高层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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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高层人士透露:“与其说‘我们接下来打算这么做’,不如实际改变政策,直接向对方提出‘让我们在这个方向上展开合作’,这种做法意义重大。”
澳大利亚和菲律宾是日本政府设想的主要装备出口目的地。新修订的装备转移三原则中新增了一项表述,强调通过推进装备转移来强化同盟国及志同道合国家的威慑力和应对能力,这一重要性正日益凸显。
就在4月18日,日澳两国政府刚刚确认签署了一项联合开发协议,将以日本海上自卫队“最上”级护卫舰的改良型为基础,共同研发澳大利亚海军的新型护卫舰。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理查德·马尔斯在记者会上强调,放宽装备出口管制对于顺利推进“最上”级项目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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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日本海上自卫队退役的“阿武隈”级护卫舰以及陆上自卫队的03式中程地对空导弹表现出浓厚兴趣。此前,由于日本将装备出口严格限制在救援、运输、警戒等非战斗目的的“五大类”范围内,这些武器均无法实现出口。
日本此前已向菲律宾出口过防空雷达,这也是日本首次出口完整的防卫装备成品。日本政府期望,随着“五大类”限制的废除,双边的防卫合作能够取得进一步的实质性进展。
另一方面,装备出口的“制约措施”成为此次修订的焦点。日本政府规定,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出口对象,仅限于与日本签署了《防卫装备与技术转移协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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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的审批流程,将由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进行审查。在判定允许出口后,政府会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国会议员事后通报装备的具体内容。
在国会参与机制方面,美国设有事前通报制度,即在出口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装备时,需提前通知参众两院的相关委员会。如果美国国会通过了禁止出口的联合决议,政府便无法发放出口许可。
对此,日本政府相关人士解释称,美国实行总统制,两国政治体制存在差异,且美国出口的武器数量庞大,两者不具备可比性。该人士表示,日本此次是“参考了同样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德国和荷兰的事后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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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还将强化监管机制,以监控装备出口后是否得到妥善管理。通过确认出口对象国及其军队未将装备非法转售给第三国,日本政府试图消除外界关于此举可能助长国际冲突或加剧地区军备竞赛的担忧。
然而,这些制约措施的实际效力能得到多大程度的保障,目前仍是未知数。在4月21日的参议院外交防卫委员会上,小泉进次郎答辩称:“如果确认装备被用于侵略他国,我们将要求停止使用,并强烈敦促对方国家予以纠正。政府会采取严正措施,包括扣留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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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在自民党与公明党联合执政框架下,一直对废除“五大类”限制持谨慎态度的公明党干部依然指出:“武器一旦出口,就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完全的管控。”
作者:竹内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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