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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
经营范围拓展至人工智能与云计算领域
根据公告,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胜科纳米拟新增多项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以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公司同时表示,本次经营范围的新增及规范表述调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变更,不会影响核心业务稳定性,亦不会对当前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修订前修订后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纳米材料及其产品、电子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日用消耗品、生物样品、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的检测与分析,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从事检测技术进出口和检测仪器设备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经营范围调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步修订与制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胜科纳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3《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制定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制度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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