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4月22日电 (记者唐心怡)“《信用办法》突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这是海关监管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意味着海关监管正式进入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时代。”4月21日,天津海关副关长王利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的主要变革和天津海关落实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天津海关立足天津口岸外向型经济特点,将信用管理嵌入进出口全链条监管,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有机结合,为外贸稳中提质注入新动能。”王利兵说道,此次《信用办法》的出台,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
一是优化企业信用等级,积极回应广大中小企业需求,将企业信用等级由3级优化为5级,明确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都是中国AEO企业。
二是建立失信信息修复机制,形成“失信惩戒、便捷修复”的良性循环,激励企业珍视信用、主动合规。
三是建立企业容错机制,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对AEO企业和失信企业都给予容错机会,支持企业稳定经营。
四是优化AEO企业复核程序,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让程序更简洁高效。
五是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适用范围。此外,《信用办法》还在适用主体、管理措施、信用记录认定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王利兵表示,下一步,天津海关将深入落实《信用办法》,以信用管理为抓手,持续优化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最新发布的认证标准、便利措施、信用培育等配套制度的宣讲,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特点,辅导企业对照认证标准完善经营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助力企业以诚信换取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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