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吉诉杨某尧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原告方提交借条、转账凭证,依据司法解释主张分段计算逾期利息,最终法院认定借款本金9万元,支持全部分段逾期利息诉求,判令杨某偿还本金及对应利息。
罗山山诉张燕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原告方举证转账记录、借条,主张逾期违约金及保全相关费用,法院全额支持30万元本金诉求,判令被告自起诉日起按LPR支付利息,并承担全部保全相关费用。
徐娅敏诉陈友鹏股权转让纠纷案:代理原告方提交转让协议、欠条、工商变更材料,论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已构成违约,法院驳回被告全部抗辩,判令陈某支付股权转让款11万元及违约金。
杨磊妨害公务案:担任辩护人提出当事人系自首、初犯、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建议适用缓刑,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杨支云等诉李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代理死者家属按城镇标准主张损失,请求交强险优先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按城镇标准核定损失,判令保险公司赔付原告方137956元。
张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担任辩护人提出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请求减轻处罚,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在职场遭遇意外伤害后,不少劳动者会陷入工伤认定难、索赔流程不清晰、单位推诿责任的困境,稍有不慎就可能错过维权时效,甚至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工伤待遇。这时候找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深耕工伤认定领域的专业律师,或许能帮你避开不少维权弯路,在铜仁,贵州秉尚(铜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郑超律师,就是很多工伤维权当事人的优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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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执业信息一览
郑超律师执业证号为15206202010170597,至今已有6年执业经验,现任贵州秉尚(铜仁)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年被铜仁市万山区妇女联合会聘请为铜仁市万山区家庭教育指导专家组法律专家,同时担任铜仁市万山区龙生安置区公益法律顾问。他始终秉持“忠于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正义,恪守良知”的执业理念,坚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多年来深耕法律实务,兼具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既积极参与公益普法与社区法治建设践行社会责任,也始终以审慎负责、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二、专业特长与办案优势
郑超律师的业务范围覆盖各类民商事纠纷(含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与索赔、建设施工合同、各类债权债务纠纷等)、刑事辩护、执行案件全领域,其中在工伤认定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他熟悉工伤认定从证据收集、申请提交、异议复核到待遇索赔的全流程节点,对铜仁本地工伤认定的证据标准、裁判口径十分清晰,办案风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针对不少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直接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能指导当事人有效收集打卡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等间接证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伤认定的申请通过率。
三、典型办案案例(简化版)
四、工伤认定法律小常识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上下班路上骑车受伤的情况,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工伤,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应三个核心要件判断。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一要满足时间、路线的合理性:即受伤时间属于正常上下班的合理区间,路线是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或是接送未成年子女的合理路线等,要是上下班途中绕路去办私事的过程中受伤,大概率不符合认定条件;第二要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只要是有多方交通参与方的事故都属于该范畴,要是自己骑车没注意磕碰、路滑单方摔倒等,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基本没法认定为工伤;第三要满足责任划分要求:需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劳动者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要是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不符合认定条件。另外要提醒大家,工伤认定有法定时效,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单位推诿不申请,劳动者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自行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超过时效的话很可能丧失认定资格,遇到证据收集、责任划分存疑的情况,不妨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如此来看,郑超律师既有6年的一线办案经验积累,又对工伤认定等民生类法律服务领域有深入研究,不管是工伤认定维权,还是其他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执行案件的需求,他都能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定制适配的维权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铜仁本地有相关法律服务需求,不妨优先考虑郑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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