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哈啰App,你以为是骑车出行,但平台还给你准备了一条“借钱通道”——“臻有钱”。宣称低息、便捷,点几下就能到账。可等你还款时才发现,账单里藏着一笔笔“担保费”和“担保咨询费”,加起来比利息还高出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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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啰旗下网贷平台“臻有钱”被曝存在严重隐性收费问题。有用户借了一万元分12期还,总还款额达1.2万元,实际年利率超过30%。他仔细一看账单,在一笔803元的还款中,利息仅15.41元,而担保费43.52元、担保咨询费35.76元,两项费用合计远超利息。另一名用户借款1.9万元分12期,总还款近22960元,年利率直接突破36%红线,光担保费和担保咨询费就占了本金的近30%。
更令人震惊的是,当消费者发现被多收费后联系客服维权,客服不仅拒绝退款,还直接回怼:“您爱咋举报咋举报,我看能咋的我。”有媒体实测发现,在哈啰平台上借款,光是“提额”一个环节,就需要借款人一键授权同意大约34份折叠起来的协议,担保合同就藏在这些密密麻麻的小字里。
担保费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利率红线到底怎么划?消费者拿什么维权?
一、担保费合不合法?——有真实担保则合法,巧立名目则违法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担保费本身并非天生违法。如果平台引入了正规的融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提供了真实的增信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是合法的。根据助贷新规,网贷担保费属于“增信服务费”,本身并非禁止收取的费用。
但本案的问题根本不在于“收不收”,而在于“怎么收”和“收多少”。
第一,担保费是否提供了实质服务?有媒体报道,在哈啰“臻有钱”平台上,提供担保和咨询的是同一家公司——哈密市嘉合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一家公司既收担保费又收咨询费,是否存在真实、独立的服务内容,本身就需要打一个问号。长春互联网法庭在一起典型案件中明确认定:小额贷款公司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捆绑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收取担保费用后却未支付给保证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过担保责任,此时的担保费用应当认定为变相利息。
第二,担保费是否明确告知?媒体实测发现,哈啰App上的20多份授权协议要么“隐身”,要么通过小字压缩显示,没有强制阅读时间,用户可以“一键同意”。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对于这种将34份合同折叠在一起、让用户一键阅读的做法,属于违规违法,没有提示说明的格式收费条款,原则上可以不视为合同内容。
第三,担保费是否变相抬高利率?这才是本案最核心的问题。
二、利率红线到底怎么划?——24%司法保护线,36%高利贷红线
很多消费者对网贷利率的认知是模糊的。法律上到底划了哪几条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以当前LPR计算约为12%。对于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司法实践中普遍参照24%和36%两条线: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24%至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司法不保护也不干预,还了就要不回来;超过36%的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即使已经支付也可以要求返还。
哈啰“臻有钱”的操作,就是在这两条红线之间打擦边球——甚至直接踩线。多位消费者反映,算上担保费和咨询费后,实际年利率在30%到38%之间,全部突破了24%的司法保护线,部分突破了36%的高利贷红线。
这种做法在业内被称为“双融担”模式:助贷平台将高息收费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走正规贷款合同,显示年利率在24%以内;另一部分通过担保公司以“担保费”“咨询费”等名义单独收取,最终将实际综合成本推高至36%。助贷新规已明确封堵这一灰色操作:增信服务费必须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4%,且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个贷业务必须通过统一的“明示表”向借款人展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未明示项目不得收取。这意味着,哈啰“臻有钱”的收费模式,正面临监管“最后通牒”式的合规审查。
三、消费者拿什么维权?——三条路径,四步操作
面对平台的高息收费和强硬态度,消费者并非无路可走。
三条法律路径:
第一,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平台将担保协议隐藏在折叠的34份合同中,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可主张相关收费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担保费。
第二,要求退还超额部分。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超过24%的部分,消费者可依法主张调减;超过36%的部分,即使已支付也可要求返还。福州法院在一起类似案件中已作出示范性判决,认定华通银行通过拆分费用方式规避利率监管,判令银行退还多收费用。
第三,向监管部门投诉。可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378热线)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平台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四步操作指引:
第一步,保存所有借款合同、还款记录、账单明细的截图,特别是担保费和咨询费的明细;第二步,通过12378热线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提交投诉材料;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还超额担保费;第四步,关注2026年8月1日个贷新规实施后的行业动态,新规要求所有个贷业务通过统一“明示表”展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若平台未按要求整改,可据此主张其违规。
哈啰的客服说“爱咋举报咋举报”,但法律不认这种嚣张。
从表面上看,哈啰把利率压低了、合同也签了,一切似乎都“合规”。但当一份贷款合同被拆成三份、当担保费比利息还高出好几倍、当综合融资成本突破36%的高利贷红线——这些包装再精巧的操作,在法律面前都会被拆穿。
司法实践已经明确传递信号:担保费没有提供实质服务,就是变相利息;综合融资成本突破法定上限,超额部分就不受保护。哈啰“臻有钱”的收费模式,正在面临从民事无效到行政查处的双重法律风险。消费者能做的,不是忍气吞声,而是拿起法律武器,把每一笔多收的钱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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