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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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走上法庭,是为了赢;有些人走上法庭,是为了证明华人也能赢。
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年,港英政府三次请他出任最高法院法官,他三次拒绝,理由只有一个:「条款对华人不公平」
他叫余叔韶,香港首位华人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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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里的开端
1922年,余叔韶生于香港,家中行七。
父亲是视学官,书香门第,家境优越,却赶上了最颠沛的年代。
1941年,日军攻港,香港沦陷前夕,港大仓促颁授战时学位。
那一张文凭,在乱世里最薄薄的一张纸,却是他此后一生最坚实的底。
战火熄后,余叔韶没有回头看。
他揣着香港政府颁发的「胜利奖学金」,一路渡海赴英,进入牛津大学墨顿学院(Merton College)。
在牛津,他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参加林肯法律学院的大律师资格试,成为该考试创立以来,第一位在一年内考毕并通过全部考卷的考生。
别说这是运气,有时需要把逼自己到极限,才能完成所谓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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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不是附加条件
1951年,余叔韶回港,进入律政署检控科任职,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华人检察官(Crown Counsel)。
这个职位,本来是白人的天下,他以为自己的加入可以打破「不平等」,然而,当他真正坐进那张椅子,才发现一件令人寒心的事。
做同样的工作,华人检察官的薪酬,与英籍同事相差悬殊。
他问过,交涉过,律政司与正按察司甚至为他三度向港督进言,依然换不来一个公平的答复。
一年后,余叔韶辞职,他留下的理由,干脆利落:「华洋不同酬,不做。」
这不是赌气,这是一个人用行动告诉所有人「这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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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不同,警察的穿着也不同
雪厂街九号
1953年,余叔韶开始独立执业。
借用御用大律师张奥伟爵士在历山大厦的办公室起步,后迁至雪厂街九号八楼,一驻便是30年。
那间办公室,成了一代法律人的坐标。
他的专长是刑事案件,结案陈词,他从不需要笔记,在庭上的的每一句话都是自己的,那是一种只有极少数人才拥有的能力,
李柱铭后来回忆:「那时外籍法官对华人大律师带有歧视,但余叔韶表现出色,令他们对华人大状彻底改观。」
还有一句更直接的评价流传于法律界:「余叔韶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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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叔韶后来的回忆录还以雪厂街九号为副标题
那三个被冤枉的警察
1967年,香港社会动荡,暴动此起彼伏,华人警员与社会的关系跌至谷底。
就在这一年,三名华人庭警遭到指控,背上谋杀罪名。
案情复杂,证人前后矛盾,法医报告存疑,而审案的李比法官却公然表示「完全相信政府法医」,对辩方证据视而不见,三人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
余叔韶为其中一名被告免费上诉,他四处奔走,最终找到香港大学医学系知名教授王元美出庭作证,推翻了政府法医关于伤势时间的论断。
最终上诉庭裁定,三人无罪释放。
他对这宗案件耿耿于怀,直至晚年仍时常提起。因为他知道,那场官司赢了,因为那个真正的「凶手」,从来没有被追究。
法律能做的,始终有它的边界,这边界余叔韶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却从未因此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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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顾茅庐不见
1970至80年代,港英政府三度邀请余叔韶出任香港最高法院法官,三度被拒;
御用大律师的头衔,是当时法律界趋之若鹜的荣誉,也也从来没有申请过。
原因始终如一,聘任条款对华人有欠公平,跟当年辞职的原因一样。
一个人真正的底气,从来不是头衔给的。头衔是别人看你的方式,底气是你看自己的方式。
这两件事,他从来分得很清楚。
1968年,余叔韶向港督戴麟趾进言,促成香港大学法律系的成立。
这是香港第一所法律学院,此后培育出一代代香港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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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香港大律师公会授予他终身会员资格,2013年,港大颁授荣誉博士学位。
2019年1月12日,余叔韶离世,享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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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这一生没有爬到最高的位子。
他三拒法官席,一拒御用勋衔,连检察官的椅子也只坐了一年便拂袖而去。
但换个角度看,他坐过的每一个位子,都是因为心里有一把尺,量的不是自己能得到多少,而是这件事对不对。
这把尺,才是他真正留给香港法律界的东西。
余叔韶曾说,法律的意义不只是赢得官司,而是令公正可以被看见。
这句话,他用了一辈子来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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