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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泸州发布 消息
原标题:
泸州市2026年“头盔行动”来了!首批1万个头盔免费送
4月16日上午11时,泸州市2026年“头盔行动”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量工作启动仪式举行。各相关行业、学校、乡镇村代表,外卖快递、务工人员等户外出行重点群体代表参与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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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顶头盔免费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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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市保险行业协会向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移交首批爱心安全物资,包括10000个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成人安全头盔8000个,儿童安全头盔2000个)、600副反光袖套。所有物资全部免费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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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穿梭街巷跑单,戴好头盔,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家人负责。” 快递外卖行业代表现场表态,今后将自觉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头盔,文明骑行、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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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头盔被发放至各区县道安办、行业代表、学校代表、务工人员代表及乡镇村社代表手中,由各方进一步传递到驾车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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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关爱温暖一线
当前,二轮车、三轮车出行事故多发,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降低伤害、守护生命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泸州市2026年“头盔行动”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量工作,坚持从“头”抓起,着力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启动仪式前,公安交管部门已提前开展头盔赠送、安全宣讲活动,深入商圈、社区、工地、校园普及安全知识。同时,推出 “我在骑,我来说”视频系列,交通事故亲历者现身说法,通过真实事故案例讲述安全头盔在关键时刻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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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安交警“罚+送+教”守护骑行安全
近期,记者随交警出发,走访各整治专项行动点位,发现驾驶员不戴头盔的违法现象较为突出。针对这一普遍问题,泸州公安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创新推出“罚+送+教”三位一体整治模式,摒弃“一罚了之”的简单执法,既守住交通安全底线,又传递执法温情,让严管与厚爱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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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教摩托车驾驶员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纠违宣教+现场示范
拧紧安全“思想阀”
“我车上有头盔,想着才洗了头,就没戴。”4月9日上午10时许,在龙马潭区龙南路玉带路口整治点位,市民刘女士驾驶两轮电瓶车经过,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执勤交警没有直接开具罚单,而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同时细致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头盔是‘保命盔’,哪怕是短途出行,一旦发生碰撞,它能最大程度保护头部,避免重伤。”听完讲解,刘女士从车辆储物箱拿出头盔戴上,并承诺今后短途出行也不心存侥幸。
纠违过程中,交警向骑行者现场宣教并作出提醒:事故发生时,头盔能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交警表示,头盔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以送代罚+暖心劝导
传递执法“温情味”
当天,除玉带路口点位外,龙马潭区红星路口、沱二桥科维商场路口、迎宾大道等重点路段的整治点位也同步开展行动。执勤交警严格落实“先劝导、再教育、后处罚”流程,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安全隐患,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处置,切实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规范一起”,让群众在接受处置的同时,真正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主动改正交通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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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送上安全头盔,并教其正确佩戴方法
市民刘琴驾驶两轮电瓶车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停,记者注意到,其车上搭载的乘客却规范佩戴了头盔。“我赶着送他去医院看病,只有一个头盔,就让他戴了。”面对交警询问,刘琴连忙解释。交警听完后,并未简单处罚,而是耐心向她讲解驾驶员佩戴头盔的重要性,随即递上一顶崭新的安全头盔,教她正确佩戴方法,还反复叮嘱:“以后骑行一定要戴好头盔,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让家人放心。”刘琴连连道谢:“我以为只是处罚,没想到还能收到新头盔,交警的讲解很细致,这样的执法太暖心了,以后骑行我一定全程戴好头盔。”
违法转教+服务折抵
杜绝整治“一罚了之”
“我想着三轮车有车篷,一会儿不戴也没关系。”整治现场,54岁的曹大均因骑行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处,他主动选择以社会服务折抵罚款。在交警指导下,曹大均穿上红色文明劝导员背心,手持宣传牌,在路口向过往群众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醒二三轮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这种方式比单纯罚款管用多了,既让我长了记性,也能提醒别人,印象特别深刻。”曹大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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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头盔被查处,驾驶员主动选择以服务折抵罚款
在该整治点先后有6位驾驶人从“违法者”自愿成为“文明劝导员”,在执勤交警监督下,完成不少于1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包括发放宣传手册、路口劝导、讲解安全知识等。经交警确认完成服务后,可依法折抵相应罚款。
泸州公安交管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莫乾树表示,泸州推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举措,对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为车辆加装遮阳伞、雨篷等妨碍安全行车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自愿前提下,可选择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罚完就忘”的现象。
进村入户+赠盔宣讲
筑牢乡村“安全墙”
“大爷,骑三轮车出门一定要戴头盔,不要图省事只带不戴。”4月10日上午,在纳溪区丰乐镇皂角村十三组,泸州公安交管四大队民警开展二三轮整治“交通安全进家门”活动,民警们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和安全头盔送到村民家中。
民警张天宇介绍,丰乐镇辖区内有国道546和省道439两条主要道路,人车混行现象突出。除了关注二三轮车出行安全,民警们还向村民普及行人安全过街的注意事项,入户宣讲交通安全已经成为常态化。针对农村老年群体、接送孩子的家长等重点人群,民警重点讲解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并为部分佩戴施工安全帽的群众赠送专用安全头盔。
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3月专项整治开展至今,交管部门累计查处二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363起,其中违规超员载人8165起、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13265起;向群众赠送安全头盔1300余个,在小区、村社开展集中宣传90余场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在泸州市2026年“头盔行动”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量工作启动后,首批10000个安全头盔已陆续发放到群众手中,后续还将持续送出。
信息来源:@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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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编辑/毕宇鑫(实习)策划/C 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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