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但部分账号运营主体通过低俗“擦边”、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甚至诱骗打赏的问题频频曝光,打赏功能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不一,乱象屡禁不止。
近日,中央网信办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11条硬核规定出台,剑指直播打赏乱象。其中,“不得向8岁以下儿童开放打赏” 等未成年人保护条款,引发广泛关注。
新规要求,网站平台必须明示打赏规则,以直接、简洁的方式公开充值打赏、榜单排名、互动玩法等规则,不得用冗长条款或多次跳转“藏猫腻”。
同时,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有违规记录的直播账号,处置期满3个月后方可重新开通打赏权限;账号被禁言的,打赏功能同步暂停,时长为禁言期的2至3倍。
为防止冲动消费,平台必须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功能。用户首次打赏时,平台应主动引导设置单次、单日最高打赏金额;若放弃或修改限额,平台需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此外,打赏提醒功能默认开启,触发条件、方式和频次合理设置。用户若关闭提醒,同样需经平台确认——让每一笔打赏都“心中有数”。
新规明确,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公开展示其打赏、充值等消费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主播进行排名、引流、推荐,也不得对用户进行“榜一大哥”式排名。
打赏互动内容必须加强审核,严禁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诱导行为,也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避免破坏直播生态。
最受瞩目的条款当属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1.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
2.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必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3.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同样需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
4.对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平台须进行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立即处置。
这意味着,8岁以下儿童被彻底挡在打赏门外;而8岁以上的孩子,也需要家长“点头”才能打赏。这一分层设计,既符合民法上的行为能力划分,也为家长监护提供了有力抓手。
新规还要求平台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在账号开通权限前告知注册主体,并在社区规则中明确处置措施。
同时,平台需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对可疑行为向用户确认,并依法留存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平台必须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理未成年人打赏退款纠纷。各地网信部门将督促属地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警示主播自律,引导用户理性消费。
直播打赏可以有,但绝不能“任性”更不能“坑娃”。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清朗、更理性的网络直播生态早日到来。
(素材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总策划:花都一人
包装:李晓娜 排版:李晓娜
美编:刘静文 撰稿:郑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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